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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通史】征求意见稿连载之30:奢崇明起事评说

 古蔺同乡会 2020-07-03

第八节  奢崇明起事评说

    奢崇明抗明起事造致历时八年,兵连五省的大战乱,严重破坏了蔺州、永宁和川黔滇三省边境地区的社会和经济,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极其巨大的损失。在全国造成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历来被称为“奢安(邦彦)之乱”,认定其分裂国家,祸害人民。

    然而几百年至今,古蔺、叙永地方,包括汉族和彝、苗诸族在内的各族民众,却不这样认为,亲切地称奢崇明为“奢王”。贵州仁怀、毕节民众甚至传唱:

要唱奢家老祖先,扯勒部立千余年。

君臣师位把印掌,血水成河浪滔天。

要唱奢家老祖先,继袭为政千余年。

古蔺兵败如山倒,血水成河浪朝天。

要唱奢家老祖先,元璋令封她为仙。

君臣师位把权掌,则溪纳贡她领先。

奢家能文又能武,女中豪杰奢香名。

 贞节女流传千古,流芳百世远传名。[1]

    以余宏模教授为代表的贵州彝、汉学者,更说这场战争是封建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血腥镇压,进而对奢崇明、安邦彦给予全面肯定,与史学界主流观点大相径庭。

    站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分析研判这段历史,笔者认为:

        奢崇明起事,是扯勒彝族头人奴隶主家族内部几十年相互攻讦、械斗的必然结果。明王朝的政治制度和大官小吏的欺凌与民族压迫,以及川、黔两省封疆大吏基于地方主义,争夺对永宁土司的管辖和控制,是导致奢崇明起事的内在根本原因。

    永宁宣抚司隶属川省,而建于其地的永宁、赤水二卫隶属贵州。出自地方主义,川黔二省,都想取得对于这片土地的实际控制,每相讧争,互不相让。奢氏奴隶主家族争袭土官的内讧,本属寻常,乌撒、水西、镇雄率皆如是。在对待奢氏土司问题上,官吏索贿受赂,处置不公,官兵趁机劫掠,落红奢氏九世之积,奢氏永宁私宅数十万家财,尽数洗劫一空。孰是孰非?川黔两省封疆大吏各执其词,朝廷无法决断。这种内讧,也就得不到平息。奢崇明在这样的背景下袭任宣抚,在其家族内部得不到应有的认同,引起更大骚乱,摩尼、普市诸城堡被焚毁无遗,两省官家,不合力阻止,反为失陷城池责任争吵不休。作为土官,奢崇明没有安全感。

    万历四十八年(1620)五月,贵州巡抚张鹤鸣直接出面,奏报声索白撒彝人田地,同年九月(即泰昌元年九月),朝命下达,指令永宁土司听从贵州节制。这就更增加了奢崇明的不安全感,试图通过报请出兵援辽,籍以转移境内矛盾,同时借以争取明王朝对于自己的信任,摆脱这种内外交困的局面。前代官修史书关于他早萌异志、蓄意反叛之说,并不符合历史的真实。

    奢崇明援辽兵至重庆,官家汰其老弱。被淘汰的彝兵,缺粮断饷,家在八百里外,欲归不能;未被淘汰之兵,没有如数领到官家许诺发给的安家银两,激而哗变,也是事出有因。杀官据城,事情闹得太大,消息传到永宁,奢崇明作为这支部队的最高主官,是反也得反,不反也得反了!彝兵重庆哗变,也许是偶然的,而奢崇明之内外交困而起事反明,则是必然的。哲学家所为“偶然性的背后存在着必然性”,是即如此。

    奢崇明据重庆,占遵义,破泸州,席卷数十州县,进围成都,声势虽然浩大,但还不能说他就是要推翻明朝,取而代之。政治上,他没有这样的打算,军事上,也没有相应的实力,正如《明史》所说:“崇明欲取成都作家,邦彦欲图贵阳为窟,西取云南,东扰偏、沅、荆、襄”,[2]割据一方而已。

    李映发、陈世松教授指出:奢崇明起事之所以迅速扩大,一方面是因为明朝封建统治已近尾声,包括西南边疆地区在内的社会矛盾十分尖锐,民族地区的各类起事,容易得到响应。另一方面,扯勒彝人奢氏家族盘踞西南日久,附和者众。明军平定起来,实属非易。此外,明王朝的少数民族政策失当,又缺乏应有的防范和戒备,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3]

这场起事之所以失败,奢崇明的谋主何若海,在被俘后一语中的:“只是土兵无纪律,致有今日。”[4]所谓土兵无纪律,就是奢崇明父子的彝兵,处处烧杀掳抢,民族矛盾急剧增长,导致汉族官绅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普遍反对和抵抗。以南溪县为例,全城杀个精光。再以泸州为例,彝兵肆意烧杀掳掠,激起激烈反抗。原任应天通判高光父子出重金募壮士,杀死彝兵一百余人;监生吴长龄组织乡兵生擒蛮兵二十四人、大小头目各一人。[5]部队全无纪律,又处理不好民族关系,战略上就犯了严重错误,不但得不到民众拥护,也无法在泸州、遵义、长宁或者其它任何地方,建立后方基地。成都失利退还,便自一溃千里。

此外,从整体力量上看,明王朝虽然式微,但也仍然要比奢宗明、安邦彦强大得多。在得不到民众支持的前提下,以区区一隅之地,抗大明朝举国之师,起事的失败,是必然的事情。

这场战乱,“草菅数百万,灰烬数千里,四蜀巴三,几成乌有。”[6]明王朝全国募兵派款,组织进剿,各族人民死亡流离不可胜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灾难,严重损耗了明王朝的国力,助推八大王、李闯王等各地饥民纷纷揭竿而起,明军武力镇压,应对不遐,直接削弱了辽东前线抗击清兵的力量,明军节节溃败,导致了明王朝的灭亡。

这场战乱,对于蔺州永宁地区的影响,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战乱平定,永宁宣抚司改土归流,由中央王朝委派流官直接施行治理,编为九里四十八囤,重新分配土地,蔺州永宁民人,从此成为国家的齐民和编户,这一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生极大变化,汉民取代彝族,成为这一地区的主要居民,彝人从此失去世代相承的主导地位,再也无足轻重。今日古蔺石屏乡,好些户籍登记为汉族的人户,都是“隐彝为汉”的彝人,他们的祖辈,为了免遭官家打击,改说自己是汉民,世代相传至今。

毋庸讳言,从起事的性质上看,这场特大战乱,仍然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彝族奴隶主与汉族封建统治者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是地方势力对于中央政府的叛乱行为。但是,这场战乱,实际上是明王朝的政治制度、民族政策和具体处置失当,以及川、贵两省封疆大吏奉行地方主义,争权夺利,以邻为壑所造成的。因而也就未可轻言奢崇明是“叛乱”。

战乱过程中,明军对于少数民族极尽残酷打击之能事,所破村囤堡寨,疯狂滥杀,粮食全部抢尽、房屋尽行焚毁。蔺州人民怀念奢崇明,尊敬地称之为“奢王”“奢大王”,既是对昔日太平时代的怀念,更是对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忿慨和不满,寄寓他们对于天下太平、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憧憬与追求。于是,又出现了奢崇明并没有在桃红坝战死,脱掉盔甲逃亡,隐居在谁也无法寻觅的万山丛中深林密箐里去了的传说,在民间世代相传。这种怀念和这样的传说,是很自然的事情,也自在情理之中,具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

    回顾这场战乱,有很多经验和教训值得记取。包括正确认识地方和中央的关系,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服从中央的领导,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互相倾轧、以邻为壑的地方主义;切实认清“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正确处理好官民关系;认真把握和处理好民族关系问题,等等,件件发人深思。


[1]  王荣辉收集整理《茅台歌谣》,转引自邹芝桦《中国古彝》,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5年,53页。

[2]  《明史》卷249《李橒传》。

[3]  参见陈世松、贾大泉主编:《四川通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五册247

[4]  朱燮元《擒获巨恶疏》,前引《少师朱襄毅公督蜀疏草》卷4.

[5]  见嘉庆《直隶泸州志》卷5《人物志》。

[6]  朱燮元《蜀事纪略·序言》,转引自前引《少师朱襄毅公督蜀疏草》附录《蜀事纪略》1页。。

原创:赵永康

供稿: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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