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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通史】征求意见稿连载33:第五章 清

 古蔺同乡会 2020-07-03

第五章  清

    清代古蔺,汉族取代彝族,成为人口最多的居民,更多的苗族人口进入这一地区,人口构成彻底改变。行政管理上,永宁、赤水二卫划拨归川,建置为永宁县及其赤水分县,由中央王朝直接治理,实行与四川内陆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汉族的文化和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地区的社会面貌。

    有清一代,古蔺战乱较少,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良好的外部条件,随着水陆交通发展,与内陆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远比前代密切,推动商业贸易和文化教育事业长足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生产力的进步,光绪三十四年(1908)永宁县迁治古蔺场,宣统元年(1909)正名“古蔺县”。

第一节 明清交替之际的古蔺

    一、连年战乱中的社会和政治

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攻陷北京,称帝。吴三桂引清兵入山海关,赶走李自成,建元顺治。五月,明朝宗室福王(朱由淞)在南京建号登基,以明年为弘光元年。

八月九日,张献忠自重庆西上攻陷成都,建号大西,自称皇帝。兵锋所至,屠戮无遗,人民死亡流离殆尽,旷野无烟。

    八月,张献忠部将孙可望攻占永宁,“屠戮几尽”,[1]明代改土归流时所置屯将,几乎全被诛杀,“囤政”“囤练”悉数瓦解。“献忠命张可望(即孙可望)率兵攻乐用寨(前明屯将)罗从义。乐用寨本古蔺州奢崇明故地,有山最高,名红崖囤。上可屯万人,险峻不可攻,罗从义率五千精兵(驻)扎其上。可望兵至,围数月不能下,乃遣人往说之。从义举众降,可望诱至成都,尽坑(活埋)之。”[2]张献忠、孙可望屠杀古蔺民人,罪不可绾!乐用寨地在乐用坝,即今古蔺永乐镇。镇后高山,今名观音岭,红崖囤,就在观音岭山顶上。   

十七日,南明弘光政权任命赋闲在家的原宁夏巡抚樊一衡“总督川、陕。二十七日,故辅(大学士)王应熊改兵部尚书,总督云、贵、川、湖军务,赐蟒剑。”[3]其时张献忠据有全蜀,只余遵义未陷。樊一蘅在宜宾家里接到朝廷任命,当即从前往遵义上任,而王应熊已先期到达其地,因还驻泸州卫城(今兴文县城古宋镇)。在泸州卫,樊一衡起旧将甘良臣为总统,副以侯天钖、屠龙,合参将杨展、游击马应试、余朝宗所携明军溃卒,得三万人,于弘光元年(清顺治元年,1645)三月收复叙州。张献忠部将冯双礼反攻,隔江相持一月,粮尽,一蘅退屯古蔺州,他将复连败贼于摩尼、滴水”[4],收复永宁,擒斩叛降张献忠的永宁卫指挥使宋瑶。王应熊所部总兵曾英等,亦相继收复被张献忠残破的重庆、叙州、泸州,以及嘉定(今乐山)、雅安诸地。樊一衡遂移驻纳溪,居中调度,与成都的张献忠连年对峙。

蜀中战乱如此,南明小王朝,则又经历了几度变迁。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二年,1645),清兵渡江攻破南京,弘光帝朱由淞(福王)投降,明朝宗室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建号称帝,改元隆武。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7)清兵攻破福州,唐王死难。南明诸臣拥立宗室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府称帝,以明年为永元年。清军大举进攻,这个小朝廷东逃西窜。蜀中消息完全断绝。

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清兵入蜀,张献忠从成都溃逃至西充县凤凰山,被清军射杀。余部由孙可望、李定国、白文秀、艾能奇率领,南下袭破重庆,“总兵曾英坠水死,(部将)余仲、李定、王祥等溃走綦江,散入南(州)[川]县、真安州山中。(孙)可望等连夜夺舡渡江,破綦江县。督师王应熊驻兵遵义,巡按瞿chǎng)亦按临,同住城中。丁亥(清顺治四年,南明永二年,1647)正月初七,瞿走真安州,王应熊亦率诸将遁入毕节卫山中。正月二十三,贼入遵义城。二月初,清兵至重庆,诸贼将拔营渡乌江,走贵州。时贵州守将定番伯皮熊闻贼至,走都匀。巡抚米寿图走偏桥,按察使唐勋、副使曾益走定番州……可望兵进攻定番州,……(破之)。二月终,清兵至遵义,可望诸贼遂屠贵州(贵阳城),渡(北)盘江走滇。可望复姓孙,自称平东王;能奇复姓艾,称定北王;定国复姓李,称安西王;文秀复姓刘,称抚南王。”,[5]“四人同称王,议推可望为主,凡事听其号令”。[6]

孙可望、李定国等入滇后,南明总兵皮熊占领贵阳,总兵王祥重据遵义,副将侯天锡(侯良柱之子)恢复永宁。

“丁亥(南明永元年,清顺治四年,1647)秋,(孤军深入到遵义的清军,遭到四川地方抗清武装和张献忠余部的抵抗,又以水土不合,多染疾病,缺少粮食,被迫退还重庆,又退保宁——阆中。南明)四川巡按钱邦芑率总兵王祥复遵义,至戊子(南明永二年,清顺治五年,1648)春,全川俱复。总兵侯天锡见(孙)可望强甚,欲招之,乃商诸王祥,祥曰:‘可望乃献忠余孽,狼子野心,恐不为我用。’邦芑曰:‘闻可望行兵有纪律,似非献忠故态,未可逆料。’因修书草檄,差推官王显往招之,至滇,可望大喜过望”,[7]遂率李定国、刘文秀、白文选等归顺南明。

顺治五年(1648,南明永二年),南明残余武装力量内部,相互倾轧。八月,杨展杀时已升任总兵的马应试于泸州卫,进攻永宁,侯天锡截断永宁河上桥梁,婴城固守。十月,王应熊从遵义前来支援,杨展败走泸卫,屠城后退回嘉州(今乐山市)。南明各部之间,继续自相残杀。其中,世居遵义县马湖屯(入清后称作“马湖营”,今古蔺县水口镇浮云村)的明将雷大壮(两山)家族,惨遭灭门


[1]  光绪《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卷18《武事志四·孙可望杨展吴三桂等之役》,前引《叙永旧志辑存》390页,

[2]  计六奇《明季南略》卷10《张献忠乱蜀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355页。

[3]  计六奇乙酉《八月甲乙总略》,前引《明季南略》93页。

[4]  《明史》卷279《樊一蘅传》,前引中华书局标点本71467147页。

[5]  计六奇《张献忠乱蜀本末》,前引《明季南略》358359页。

[6]  计六奇《孙可望胁封谋禅本末》,前引《明季南略》414页。

[7]  计六奇《孙可望胁封谋禅本末》,前引《明季南略》414页。

古蔺马湖营,九岭十三湾(罗树摄)

马湖营《雷氏家乘》[1]所载南明永丁酉(十一年,清顺治十四年,1657)胡其biàn)为该雷氏家族所撰文章[2]记载,雷氏世世为明将。雷大壮的祖父雷安民(坤山),本永宁宣抚司土目,万中,四川总兵官刘挺征剿建昌(今凉山),“择调各土司之能目随征。坤山公率部曲应征,”以功题授都司,加御参将,俄奉调入卫[3],升授副总兵。万四十七年(1619)随刘挺援辽,在赫图拉前线全师败亡,为国牺牲,追赠骠骑将军,荫一子百户,由长子雷振干(天长)袭任。天启元年,奢崇明事起,雷振干及其弟雷应干(天岳)分别收拾部曲,集亲族乡壮,参与剿灭奢崇明。事平,雷振干“守故土,升授游击,管摄遵义铁筸(gān营,防御水西,至辛巳年(崇祯十四年,1641)病(中)[终][4]正寝”;雷应干“升任南镇后营副总兵”,崇祯九年(1636)在麻城阵亡。张献忠陷川,王应熊在遵义“征调黔蜀忠义协力靖氛”,继承祖业的雷大壮“应调,率所属汉、夷壮士,出叙、泸一带援剿。历职总兵官、都督佥事。”南明永三年(清顺治六年,1649)王应熊病死土城,王祥接任,与雷大壮龉龌,兵戎相见,雷大壮“数战不利,乃率众远涉嘉阳(今乐山市)”投奔明将杨展。俄而袁韬、武大定谋杀杨展,因同死难。雷大壮既远走嘉阳,王祥便发兵杀了他的全家。他的两个弟弟,星逃四散,好不容易逃脱一死,宗祧传承至今。四百年来,民谣传唱:“雷廷都督府,苗(蛮)兵五万五。先有关口张么五,后有雷家老始祖。”说雷大壮全家被杀,只剩一个小孩躲进关口苗民张家,张家冒死说他是张家的人,因得幸免,遂为今日水口镇雷氏之先。[5]

其时,水西、镇雄土司头人迭犯永宁边境;都掌夷众攻围大坝(今兴文县大坝镇),又纠合五村夷侵犯泸卫;奢崇明之子奢辰(奢保寿)盘踞镇雄,时时窥伺永宁(今叙永)。南明永宁游击李腾龙率兵进讨,生灵涂炭,遍地烽烟,永宁一带破坏无遗。古蔺僻在万山之中,战乱的影响相对较小,但其残破特别是川黔道上的普市、摩尼、赤水河沿线地方的残破,同样极其严重。

顺治七年(南明永四年,1650),孙可望还师攻占贵阳,自称秦王。其刘文秀部直取遵义,战于乌江,南明守将王祥战败自杀;皮熊也被冯双礼在乌龙江黑司坡生俘。贵州全省和当时隶属四川的遵义、永宁蔺州地区,尽为打着南明旗号的张献忠余部所有。

顺治九年(南明永六年,1652),清军向两广的南明小朝廷大举进攻,永帝四处逃窜,最后由孙可望派出的总兵高文贵、狄三品“带兵接驾”,“移跸”贵州安龙府(今贵州省安龙县),从此遂为孙可望所挟制。

顺治十三年(南明永十年,1656),李定国兵至安龙,迎接永帝前去昆明。其后孙、李内讧,孙可望战败,投降满清。

顺治十五年(南明永十二年,1658),清王朝开复永宁,南明永宁守将降清。相关文献、文物证明,直至其时,古蔺地区依然在南明地方政府政权的有效控制之下。具体的证据包括:

    (一) 南明永十年(清顺治十三年,1656)二月二十七日南明永宁驻镇古蔺□□府发给花户(粮户)雷大益(据前引《雷氏家乘》,知其即为雷大壮之弟)据以完粮的易[6]知

南明永宁驻镇古蔺□□府发给花户据以完粮的易知单


[1]  光绪二十一年雷天保修《雷氏家乘》(民国抄本),雷杰、雷步福家藏。

 感承罗树老师专程前去古蔺水口镇雷家拍照是谱惠赐,谨此敬表谢忱。,

[2]  胡其玣这篇文章,在光绪《雷氏家乘》中的标题是“前谱序”。前谱,谓清代嘉庆年间雷氏家族所修的宗谱。

[3]  卫,疑应为赤水卫。无他证,因不妄改。

[4]  “中“字显误,据文意改。

[5]  感承贵州省仁怀市国土局雷先钧同志提供这首民谣及其背后故事的解读,并以他本人参与主编、中国文史出版社2015年正式出版、载有胡其玣为雷氏家族所撰文章的新修《贵州省仁怀市中枢城区雷氏联谱》相赠,谨此敬表谢忱。又、这首民谣的文字及其背后的故事,在今日古蔺县石宝镇等处流传的稍有不同,然皆是说雷家当年合族皆被杀光,唯余一个小孩躲入苗家幸存。今据马湖营光绪《雷氏家乘》所载胡其玣这篇文章查明,当时死难的,只是雷大壮一家,不是合族遇害。

[6]  易,原文作“昜”(yáng),显误,迳改。以下同,不另出注。

右给花户雷大益。准此。[1]

    即以此单准完……其粮分为四限,……其一限全完者赏,逾四限不完者责。

    永历十年八月二十七日

    (二) 永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南明永宁军民督粮府发给屯民王应现,准予复业开垦的牌照


[1]  准,依据。准此,就是以此为据。

南明永宁军民督粮府发给屯民王应现的牌照

释文

永宁军民督粮府敖 

为恳恩赏照,以便开耕事

据乐荣里三甲彭家营民王应现禀称:“蚁(民)祖居大坝坎,载册田粮六亩,历年当差无紊。情因十一年三月内,宁虏营张珍拉民为兵,不分皂白。蚁民畏惧,移居川东一载。今幸翊运,流寓哀鸿,应思归家复业。恳恩赏给遵照,庶便开垦自己下丢荒田亩,俟来岁秋成开熟,具报起科。”等情。据此,合行给照为牌,给屯民王应现,即便遵照开耕原抛田亩,成熟之日,具实呈报,凭入册请核,起科输纳。其一应杂差派费,屯、里姑行免派,以广招徕。须至牌者。

右牌给屯民王应现,准此。

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三) 永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南明巩昌王[1]给两河口屯头李登高扎[2]

    古蔺县太平镇两河口李姓人家前代编纂的族谱,着录巩昌王给付李登高扎,全文如下:

        巩昌王为给扎鼓励,以收后效事

        本藩钦承简命,专办蜀虏。凡我义士被胁,归诚者,相应给扎,以示欢酬。察得两河口屯头李登高,尽忠报国。为此,扎付本官,即以守备职衔随师剿虏。着有成劳,另行具题优叙。尔其奋勉敬之。须至扎付者。

        右扎守备李登高。准此。

        十二年十月十五日

        扎付行营兵部武库司挂号。

        外缄:内一道,自军前发守备李登高开。

    这些文献和文物证明:

    1. 南明永政权经历李定国与孙可望内讧以后,继续对蔺州永宁地区施行统治(行政管理)。道、[3]府、州(县)的建制,名义上依旧健全,继续施行明王朝的里屯制度,向百姓征收租税(丁条银、钱粮)。屯头、里长继续实际控制着地方。直到清王朝开复永宁的顺治十五年(即南明永十二年),还在征收。

    2. 崇祯三年改土归流时建置的永宁军粮府,已改建为“永宁军民督粮府”,并已在古蔺(今古蔺县城)设立了“驻镇”的派出机构。清代的古蔺巡检司,就是在这个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的。

    3. 直到顺治十五年(南明永十二年)十月,清军四面逼近永宁,南明当局,还在征募地方力量,试图进行抵抗。具体到李登高其人,根据其族谱里保存下来的另一通清朝地方政府责令他清理所管下两河囤土地田亩、造册上报的公文,可知他没有按照南明扎文云作守备。

4.百姓除了田赋,成年男丁都要交纳丁银。每丁白银二钱五分,相当于纳米一斗。正粮、正银之外,还要加收10%的火耗、添尖。负担极其沉重。 

顺治“十六年(1659),(清王朝在永宁)立总兵镇营,设兵三千,分防大坝、龙场,以严自明(为总兵)驻镇,奢保寿据镇雄以叛,严自明讨平之。具题(疏奏朝廷),奉旨:奢保寿安置卧泥河(今贵州毕节市龙场营镇境),与齐民一体当差。未几,奢保寿死,妻陇氏复欲图请古蔺长官司事,未就,亦死。”[4]永宁社会秩序方始渐趋安定。

    顺治十七年(1660),叙永军粮厅和遵义县分别命令所辖各屯官兵,招抚流民开垦,并清理册籍,复征粮税。[5]其中对于蔺境各族农民,倍加科则,“创四分之一例起科,分半银半米”,一年两征,半银半米,每亩“以二分一厘五毫至春夏征,为半银;又以二分一厘五毫至秋收征,为半米,计五升三合七勺五抄。”而四川全省其他地方,“每亩征银或六厘七厘,征米或六合、七合不等。征米无银,征银无米。俱是什一取法,从无一亩四分三厘之重科。永邑(古蔺、叙永地区)银米两征,是以一亩而当他县之十余亩”[6]进行征税,民众税负,相当于其他常赋地区的若干倍。

   “康熙三至六年(1664—1667),平西王吴三桂部经永宁、摩尼赴滇,征夫派饷,骚扰不绝,沿途居民,多避居乡野”。[7]社会秩序,一时又是一塌胡涂。

康熙十二年(1673)十一月,吴三桂以反清复明为名,在云南称兵叛乱。清朝四川巡抚罗森、提督郑腾蛟以下文武官弁,大多附和造反,吴三桂军遂陷四川,永宁副将汪启元亦以城降。“战乱经年,尸横遍野。吴部占踞蔺州永宁地区七年,永宁“东、西二城,均遭严重破坏。”[8]“横征暴敛,徭役频繁,田园荒芜,民不堪命。”[9]十九年(1680)正月,清军赵良栋部进取成都,吴军总兵李芳述投诚,自重庆溯江而上,泸州、叙州次第恢复。二月,副将杨三虎恢复永宁。其时,吴三桂已死,他的孙子吴世坐镇贵阳,指挥吴军反攻四川,首先攻打川、滇、黔三省咽喉重镇的永宁城,以求打通川滇通路,“搜山杀掠,掳乡攻城。”[10]四月初八日,吴将龙廷玉、胡国柱以劲卒进攻永宁,围之数匝,清永宁守将、四川提督王之鼎率军鏖战弥日,总兵官李芳述等奋勇冲击,阵斩吴军总兵吴有贵,歼敌千余。守城清军粮尽援绝,主将杨三虎阵亡。九月九日,城破,“是时尸横遍野,暴骨盈城,杀戮之多,流寇(张献忠)以后,全蜀未有如永邑之伤心惨目者也”,[11]提督王之鼎、总兵何成法、王永世、刘、傅富、傅汝友等守城官弁被俘,九月二十九日,解至贵阳杀害。[12]永宁既破,吴军大举进攻,纳溪、泸州、江安、合江、叙州、马湖(今屏山县)相继失陷。面对吴军在四川的猖狂反扑,清王朝作出了在四川全面反击,进军云南、贵州的部署,改任陕西总督哈占为川陕总督,以一人而统理两省,原四川总督杨茂勋解任,随大军进取云南。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十八日,清军署西安将军事佛尼勒率领头队反攻泸州,至豹子山,吴军后撤,清军乘势追击,擒斩、溺水死者无算,遂复泸州。由于吴军主力在川南,康熙又谕调副都统翁爱、川陕总督哈占、总兵官高孟,以及原拟进攻遵义的将军噶尔汉和固原总兵官王用予,各率本部赶赴叙州。康熙二十年(1681)三月,王用予相继恢复纳溪、江安、合江、仁怀等州县。“三月十五日,(吴军永宁守将)将军宋国辅、陆道清等率弁兵投诚,献永宁城”,[13]永宁再次恢复。

康熙二十年三月,清军定远平寇大将军固山贝子章泰等兵临昆明城下,掘壕围之,吴世婴城拒守。康熙命令四川清军进兵云南,兵分两路,一路由川陕总督哈占率领,由永宁发兵,经普市、摩尼、赤水、毕节直向昆明。以固原总兵官王用予为后应,固守永宁。另以镇安将军、都统噶尔汉自重庆开赴泸州、叙州一带驻扎为后援。另一路由銮仪卫銮仪使、左都督赵良栋统领,从雅州出发,会攻云南。九月二十五日,吴军全面溃败,吴世自杀。二十九日,清军进入昆明,历时四十年的明清交替战乱,至此止息。

四十年马去牛来,永宁城几度易手,几度屠城,人民深受惨毒,死亡流离不可胜计。古蔺虽然僻在万山之中,远离行军往来道路,同样糜烂不堪。

二、古蔺的“湖广填四川”

    所谓“湖广填四川”,一般指谓由于明清交替之际的严重战乱、饥馑和瘟疫,四川人口死亡殆尽。国家组织湖广、江西诸省,向四川大量移民。这种大规模的移民,其实早在明代便已在四川出现。

    古蔺的“湖广填四川”,具有不同于其它地方的三个特点:

    一是丢刀落业。大量军人在明代成建制转化为平民。明初“朱洪武调北征南”,平定后建置卫所,留兵屯戍,后世成为当地民人;杨应龙、奢崇明役后,又有大量外省官兵留戍,子孙转化为平民。仅据古蔺县桂花中学罗树校长对县境居民家藏前代《族谱》进行的不完全文献调查,就有“白沙(今双沙镇境)陈家、麻柳滩(今永乐镇境)罗家、龙山(今龙山镇境)罗家、石屏(今石屏乡境)张家、小水(今古蔺镇境)胡家,双沙分斗地王家、彭家营王家、河屯(今双沙镇境)何家、白泥(今白泥乡境)陈家,等等”,比比皆是。

    二是讨诏落业。永宁土司改土归流,直接引发了汉民进入;张献忠战乱对于古蔺影响相对较小,大量蜀人逃入这一地区(其中一些后来又迁回原籍去了)。清代初年,更有由政府号召并且组织迁来,被称为“讨诏落业”。古蔺地区的这类移民,进入四川后,大多都曾在泸州嘉明镇大田角(今为泸县福集镇驻地)短暂停留(估计是办理中转、落业手续),这在他们的《族谱》里,分别都有明确记载。

    三是苗民从滇黔边面大量进入。几百年发展至今,取代历史上古蔺主要的居民彝人,成为县境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

    “湖广填四川”彻底改变了蔺州永宁地区的人口构成,“叙永、永宁,凤为蛮僚,地归土司管辖,自唐、宋迄明迭次平定,改路置卫,始有汉人来居。我朝(清朝)改土归流,增设同知、知县,于是汉人徙居者愈盛,如楚、粤、滇、黔、闽、越、皖、赣、秦、吴诸省尤多。近则城乡市镇,皆属汉人。”[14]人口与民族构成的这种改变,有力地推动了古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经济、文化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

    清世祖顺治四年(1647),“四川大饥,民互相食”;[15]顺治五年,富顺、巴县等产粮大县,“斗米数十金亦无卖者。木叶、草根取食近尽。有裹珍珠二斗易一餐不得而毙,有持数百金不得一饱而死”者。[16]顺治十一年(1654)正月,富顺人李觉慧从古蔺、播州(辖今遵义、习水、仁怀、桐梓诸县)山箐中回县时,“城中总计居民13家,虽居街市,终日尚有不见面者。如北门玉水井街一带,久成虎穴,寥寥居民无一人敢从此采樵。”[17]顺治十八年(1661)四川布政使司统计,全川人口总计16096丁。所谓人丁,指的是十六岁至五十九岁的男性人口。按照每丁一户,每户五人估算,当时全川人口只有80480人,仅为明代万历六年(1578)丁口的6.1%。人口总数,仅为万历六年的2.6%。也就是说,历经这场历时四十年的明清交替战乱,四川只有2.6%的人口存活下来。[18]

    康熙三年(1665),入川接任巡抚的张德地途中奏称:“臣自六月二十日抵保宁(今阆中市),〔沿嘉陵江〕经顺庆(今南充市)、重庆以达泸州,(沿长江)溯流而上赴省(成都),计可观风问俗,调剂荒残。岂料舟行竟日,寂无人声,仅存空山远麓,深林密箐而已。”[19]明代泸州及其所辖江安、纳溪、合江三县,“编户67里,清初仅余3里”,[20]“泸州岸上,大虎数十,鱼贯而行。前一白虎,面长,毛颈披发数尺。”[21]已经到了几乎无民可治的地步。

    造成这种人口锐减状况的根本原因,就蔺州、永宁地区而言,主要是平定九丝山都掌蛮与杨应龙特别是奢安战乱,张献忠余部与明、清官军几度屠城永宁,以及继之而来的干旱、虎患和瘟疫:

1. 万历元年(1573)明王朝合兵五万进剿都掌夷人,该族人口被搜杀一空,绝无遗种;

2. 万历二十三年(1595),播州宣慰使(土司)杨应龙叛乱,明王朝合五省二十余万之兵,付李化龙总督八路进讨,经过104天激战,斩级22600多颗,民人死亡不可胜计。

3. 天启元年(1621)奢崇明在重庆起事反明,“放火延烧,满城庐舍,一夜尽成焦土……南边六邑,重洗一空”。 [22]攻破南溪,遂屠其城,在内江“纵火焚烧仓库官舍民房,大掳掠而去”,[23]“富顺、合江等城俱空”[24]“近省郡邑望风奔溃,逃徙一空”[25]“沿途掳掠,焚市镇,火光百里不断。”[26]“全蜀震动。”[27]杀人甚多。连奢崇明的主要谋士、丞相何若海也不得不承认奢崇明之所以失败,是“土兵无纪律。致有今日。”血战八年,兵连五省,双方动用兵力、民夫多达数十万人,杀戮不可胜计。天启三年(1623)明军攻破永宁,“生擒1924名,斩功27492级。五路阵亡官兵李缙等2688名,轻重伤194名”。[28]崇祯二年(1629)永宁桃红坝之役,明军打败奢、安联军15万人,“击斩奢崇明、安邦彦于红土川”,[29]“斩首数万级,卤获无算”。[30]奢崇明起事平定以后,明军在蔺州、永宁地区大肆屠杀彝人,山野为空。

4. 明清交替,包括张献忠余部、南明军、清军交战各方对永宁反复争夺,多次屠城,更兼孙可望等人对于囤将、囤练的肆行杀戮,蔺州永宁人口已是十不存一。

再加上干旱、天灾和大兵之后的虎患和瘟疫,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大量人口逃亡外流等等,使得蔺州永宁人口更为稀少。

面对这种极其严酷的形势,清王朝不得不紧急招徕流离在外的人口还乡复业,同时大规模组织“湖广填四川”,从江西、湖广诸地向蜀中移民,充实人口,恢复农业生产、经济和社会。

    充实地方户口的活动,早在此前就已多次组织实施。奢崇明起事平定之初,驻节泸州的下川南道分巡佥事吴登启,便曾颁发《招民榜》[31],以多种优惠政策,招徕包括蔺州在内的川南民人各还原籍。这种作法,明代蔺州历届地方政府无不继续奉行。直至清军大举入川开复永宁前夕的南明永十二年(顺治十五年,1658),永宁军粮府还颁给永宁县屯民王应现还乡复业牌照:[32]

        承宣军民督粮府敖 

        为恳恩赏照,以便开垦事

        据乐荣里三甲彭家营(今古蔺岩湾乡彭荣村)民王应现禀称:“蚁(民)祖居大坝,历年当差无紊。情因(永)十一年三月内宁虏营张珍拉民为兵,不分皂白。蚁民畏惧,移居川东(贵州仁怀县境)一载。今幸莅运,流寓哀鸿,应思归家复业。恳恩赏给(遵)[牌]照,庶便开垦自己(名)下丢荒田亩,俟来岁秋成开熟,具报起科(交纳粮赋)。”等情。

        据此,合行给照为牌,给屯民王应现,即便遵照开垦原抛(荒)田亩。成熟之日,具实呈报,凭入册清核,起科输纳。其一应杂差、派费,屯里姑行免派,以广招集。须至牌者。

        右牌给王应现。准此。

        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这通牌照证实:截至顺治十五年(1658)清军开复永宁以前,实际由李定国控制的南明永政权的永宁军粮府,同样以采取减免差役和摊派诸费等优惠政策“以广招徕”,招集人口复业,垦种丢荒田地。

    顺治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由明降清,被清廷任命为太保兼太子太师,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的太子廷部院大臣洪承畴,颁给侯良柱嫡孙侯拱贞部票,允准其从镇西返回永宁永十甲复业。贵州学者刘一鸣考证,这个镇西,是即《宋史·地理志》所载武都城下领九个军寨中的镇西寨,地在今日市茅坝、两河、五马镇交界处。至今,其地尚有侯良柱的子孙。


[1]  巩昌王,张献忠余部将领白文选。白文选本孙可望部将。孙可望挟持永暦帝,白文选与李定国交通,护永暦帝由安龙入云南。在李定国与孙可望的内讧中,阵前反戈,与李定国、刘文秀共同打败孙可望。事平,受永暦帝封为巩昌王。详见计六奇《孙可望犯阙败逃本末》,前引《明季南略》457465页。

[2]  扎,繁体字作“札”,官府中上级给下级的一种公文。

[3]  道,本是行省的派出机构,后来逐渐转化为事实上的一级政权机关。明代划全国为十三行省,其下分设府(直隶州、厅)和县(州)两级政权。嘉靖年间,四川又分设六“道”,作为介于府与行省布政司之间的一级机构。泸州和蔺州永宁地区,隶于下川南道(下南道),道尹驻泸州。

[4]  光绪《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卷18《武事志四·孙可望杨展吴三桂等之役》,前引《叙永旧志辑存》390页。

[5]  今日古蔺县水口、

[6]  光绪《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卷43《陈定策等〈陈(叙永厅)九里民情风土一切情形禀〉》,前引《叙永旧志辑存》594页。

[7]  前引1993年新编《古蔺县志》9页。

[8]  1998年新编《叙永县志》9页,北京:方志出版社,1998年。

[9]  前引1993年新编《古蔺县志》9页。

[10]  光绪《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卷43《禀生陈定策等陈(永宁)九里民情风土一争情形禀》,前引《叙永旧志辑存》595页。.

[11]  光绪《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卷43《禀生陈定策等陈(永宁)九里民情风土一争情形禀》,前引《叙永旧志辑存》595页。

[12]  嘉庆《四川通志》卷19.

[13]  《清圣祖(康熙)实录》卷95.

[14]  光绪《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卷20,前引《叙永旧志辑存》406页。

[15]  清·费密《荒书)。

[16]  乾隆《富顺县志》卷5;并见民国《巴县志》卷21。

[17]  乾隆《富顺县志》卷3.

[18]  参见前引王纲:《清代四川史》166页。

[19]  唐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

[20]  见民国《泸县志》卷6。按《明会典》,明代编户每110户为1里。每里约550人。

[21]  清·欧阳直《蜀乱》。

[22]  道光《綦江县志》卷5.

[23]  咸丰《内江县志》卷14.

[24]  民国《江津县志》卷3.

[25]  光绪八年重印嘉庆《直隶泸州志》卷12.

[26]  民国《江津县志》卷3.

[27]  道光山西《太平县志》卷13.

[28]  《明熹宗实录》卷53,天启五年四月己卯条。

[29]《明史》卷23《庄烈帝本纪一》。

[30]  前引清毛奇龄:《蛮司合志》卷7.

[31]  明吴登启《招民榜文示》,民国《泸县志》卷7。

[32]  牌照原文,载在古蔺《王氏家谱》。今从前引1993年新编《古蔺县志》551页转录。

光绪宜宾县白沙乡石盘上《侯氏支谱》书页(陈伟平提供)

    释文:

奉旨钦命经管五省内院洪

为给照事

本部经师贵州,据投诚永宁侯天锡管下大营官张应魁禀称,魁主侯天锡被李定国拘留云南,遗有幼子侯拱贞,及主母、老幼家眷,住在镇西,恳祈给票准领家口人等,回四川永宁州永乐甲水田寨、大寨、溪地方旧庄居住等情。

查前总兵侯良柱原系本部院总兵。今侯天锡之子侯拱贞既系良柱嫡孙,应准给票。仰永宁天锡之子拱贞及下官张应魁等,准执票赴镇西,带领拱贞家口人等,前回四川永宁永乐甲水田寨、大寨、溪地方。其侯拱贞等原有房产、地方,该府、州、县所查明,仍归还为业。不许豪强霸占、借端欺凌。侯拱贞、张应魁必要遵依守纪,不许沿途混带家口无关人等,及本部院旧属为名,於本部院地方欺上凌下,自取罪戾,后悔无及。俟到彼日,将此票交四川住据官司转缴本院,即军前查销。

      这种由官家颁给文书还乡定居的落业方式,在四川被称为“讨诏落业”。所谓还乡,主要是逃避战乱而逃往贵州、云南的四川内陆民人还乡。此外,由当地政府组织并且发给相应文书,移民蜀中定居的外籍民人(亦即所谓“湖广填四川”),也称为“讨诏落业”。

    官家组织的移民活动,从顺治末年以迄于乾隆时期的一百多年时间里,一直在进行,时断时续。反映在这些移民的家乘、族谱里,他们入川的路线,既有从沿长江溯流而上,分布全川各地;也有从湖南穿过贵州,然后北上进入四川,主要居住在包括蔺州、永宁在内的川南地区的。就今日古蔺地方而言,这种“湖广填四川”移民活动,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地区的人口结构。1993年新编《古蔺县志》[1]记载:[2]

        明崇祯二年(1629)后,今古蔺地域内,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由于奢崇明举义失败而倍遭迫害,多向滇、黔流散。汉族陆续入蔺,渐取代彝族,成为古蔺人口的主要部分。时有陈、王、张、刘、赵等大姓。

        陈姓:族谱叙(序)称为明代陈友(功)[亮]嫡系,明崇祯年间,自河北颍川出任赤水卫(都尉)指挥[3]。因兵避难入蔺,隐居海螺堡(今叙永县摩尼镇海螺村)蒙梓沟兴家创业。流衍至1985年为二十一代,分布于全县大部领域。

        王姓:原籍江西,明成化年间,以文官随军入蔺。传衍至1985年为二十一代,全县均有分布。

        刘姓:原籍福建,明洪武十四年(1381)平滇后,由毕节入蔺,落业双沙、沙红坳(今古蔺县双沙镇)。现多散居县内四乡。

        张姓:原籍湖北,明万历十一年(1583)其祖从孝感出任总旗放蔺,繁衍到1985年,已二十代,境内分布较广。

        孙姓:原籍广东,明永乐八年(1441)其祖任赤水(知府)[宣抚司经历司经历][4]入蔺,分布双沙、万寿、太平、永乐等地。

        李姓:原籍北京三河县,明天启年间袭将军职入蔺,落 业杜家坪,繁衍至1985年,有十七代。全县均有分布。

        至清康熙初年,朝廷移民,迁湖广、江西等地人口,以填四川。此后,汉族成分日增,以手艺落业,或以商贾定居。民间则传以讨诏、丢刀、牵马、随军、讨口入蔺诸说。

        明清以来渐次入蔺定居的汉人,同一宗族多共居一村一乡。后,渐向四乡散居,渐成诸姓杂处,同姓聚居至今仅存痕迹。

    除去以上新编《古蔺县志》所记的王姓族人众多,至今犹被称为“王半县”之外,古蔺地区还有若干“湖广填四川”入蔺落业定居下来的大姓,如摩尼的何、曹、李三姓,当地民间传唱“何半街、曹半头、李家住在旮旯头”,[5]又如桂花场(今古蔺桂花镇)罗姓,与蜀中望族松溉罗姓同宗;镇龙山(今古蔺龙山镇)邓姓世代书香,清光绪丁酉(1897)科举人邓彦芬(晴皋),官河北博野县令,能文学,有《默声堂诗稿》《黍离行迈草》13卷,其子邓均吾,文学家,1921年与郭沫若共建创造(文学)社;锅厂坝(今古蔺县护家镇)傅姓,湖广填川入永宁,迁蔺,其后代有傅华封,官至川滇边务大臣,又有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傅钟。

    蔺城许姓,世代书香。许砺棠讲学古蔺,桃李满园,多所成就,蔺人颂曰“儒宗”,又有许瀛,字海鹏,官至贵州毕节盐茶道,辛亥革命古蔺反正独立,被推为古蔺军政府副都督。龙马乡(今属古蔺县观文镇)曾姓,“收地租800余石,放佃384户,是拥有私人武装,富甲全县的大地主”,[6]世代人称“曾百万”。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好些这样“湖广填四川”入蔺人家的宗谱,分别都记载他们祖先入川之初,曾在泸州大田角(今泸县福集镇新驻地)中转,分派入蔺,或者分派永宁,然后辗转迁入蔺地。

    在汉族”湖广填四川“的同时,以“蒙”(hmongb)[7]自称的苗族人口,也大量经由贵州、云南进入古蔺、叙永地区,[8]世代繁衍至今,成为今日古蔺、叙永地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

    从这些移民落业定居的方式看,所谓丢刀落业等等,《古蔺县少数民族志》给出的解释是:

        刀把落业。指该支苗族先民原住异地,后因生计所迫和其它原因,凭借一把刀流浪到川南境内。因这里山深林密,野兽众多,就一砍、二烧、三撒(刀耕火种),四安山(打猎)落业下来,生存繁衍至今。如海风乡(今叙永县赤水镇境)[9]的熊姓、康姓,他们自说其祖先原籍贵州金沙(县),迁来已十代。这部分苗家如果死了人,主祭者要手持大刀为死者灵魂开路。

        随军落业。指明代杨应龙、奢崇明等抗明,明王朝派大军剿杀,随军来川南落业的苗族。[10]如箭竹乡(今古蔺箭竹苗族乡)、寨和乡(今叙永县麻城乡)的马姓和马嘶乡(今古蔺马嘶苗族乡)三岔河的杨姓,均是随军落业古蔺的。[11]这部分苗民家中如果死了人,主祭者要手执弓箭为死者开路。

        逃荒落业。指这部分苗族先民,从前居住在贵州和其它远方,后因灾荒或兵燹,迫于生计或被官兵追赶,逃荒讨口(乞讨)来到古蔺定居,如椒坪乡(今属古蔺镇)、德耀乡(今古蔺德耀镇)的王姓。这部分苗民家里如果死了人,要在死者的坟上放置打狗棍、烂背兜、破砂锅、破碗和筷子等物,以示讨口落业。

        讨诏落业。指(清)[明]朝实施改土归流后因地广人稀,为了开垦荒地,由清王朝发给土地使用执照(俗称“闶山照”),到指定地点居住的,如德耀镇的(苗族)古姓。

        苗汉通婚落业。这个族支,指明清年间随军来(蔺)后滞留的男性汉民,以及明清年代入迁蔺境的汉民,与土著苗族通婚的汉父苗母所繁衍的后裔。这些苗家的语言、禁忌、服饰、婚姻、丧葬等,都与蔺境的苗族相同,但习俗上又有不同之点,这部分苗族家中,和汉族一样供奉“天地君亲师”的家神牌位。另外,这部分苗族家中若是死了人,同时做两坛法事,一坛请苗族笙师按苗俗在正房里做,另一坛请汉族端公在侧房里做,反映和表达了苗汉合一(民族融合)的习俗和特征。居住在马嘶乡三岔河的杨姓,鱼化乡老马寨的张姓(苗民),现尚流传这样的习俗。[12]


[1]  前引1993年新编《古蔺县志》627—628页。

[2]  光绪三十四年(1908),永宁县移治古蔺场,次年(宣统元年,1909)更名“古蔺县”,直到1993年,才由古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成第一部《古蔺县志》,由四川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3]  按《明会典》及《明史·兵志》:赤水卫无都尉之官。此“都尉”二字系衍文。用删。

[4]  按《明史·地理志》,明代赤水设卫,无知府之官。另据《明太宗实录》卷44及毛奇龄《蛮司合志》卷4;余白驹《通雍余氏宗谱》,明成祖(即明太宗)曾于永乐四年在赤水设宣抚司(土司),其下内设的经历司,便以汉族流官为经历。据改。

[5]  涂电林《摩尼“何半街、曹半头、李家住在旮旯头”民谣考》,未刊稿。

   感承涂电林同志2016—2018年三次导引笔者考察叙永摩尼、落卜和雪山关、红土川诸地,并且提供相关珍贵材料,不胜感激,谨此敬表谢忱。

[6]  前引1993年新编《古蔺县志》672页。

[7]  古玉林《泸州苗族自“蒙”的源流》:“苗族自称‘蒙’。源自苗族神祖——伏羲蒙族。”转引自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泸州少数民族志》,内刊,2015年,608页。。

[8]  苗族早在明代以前便已进入古蔺地区,另详后文。

[9]  按:即海螺堡。

[10]  按:也包括汉族。

[11]  按:太平街汉族杨姓族谱记载,他们的祖先也是这样随军落业入蔺的。

[12]  前引《古蔺县少娄民族志》30页。

原创:赵永康

供稿: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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