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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如何加名字

 郑章章律师 2020-07-05

现在的谈恋爱,谈着谈着,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吹了。

为什么吹呢?

除了因为感情,很大部分就是因为房产。房子是一个重要的关口,这也是许多丈母娘选择女婿的标准,在现实的生活中毕竟是男方准备婚房的居多,女孩结婚以后,应不应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的要求合不合理呐,一时间也是众说纷纭。甚至于结婚前要求加名字,到底加不加。

那今天就只是谈谈婚前买房的情况,因为更涉及到利益和感情的冲突。毕竟双方法律关系都没有,我为何要加名字呢?

有人理性表达,认为如果男方全款付,那就不加名。如果男方出首付后面两人共同还贷,那就要加名。

也有人调侃道,不给女朋友加名的买房,和谈恋爱不舍得花钱一样,都是耍流氓,如果不分难道留着过年?

加名只是个形式,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能不能不计较?这肯定不能,因为感情太过于脆弱?哈哈!

有的女孩是这么想的:房子是给爱情和婚姻加固的保障。美好的婚姻生活是建立在物质共同拥有基础上的,就像我们在谈对象的时候,男孩经常对你说这辈子永远爱你,为了你愿意付出自己的所有等等各种海誓山盟的承诺,那么结婚让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孩的名字,又为什么会表现的遮遮掩掩,难道当初的承诺都不真实吗?承诺都做不到,那我怎么保证你结婚后仍然待我如初?就是不信任,马上要结婚了连房子都不肯加的名字

那男孩就这么回了:你对房子是谁的名字斤斤计较,这样的婚姻就像是买卖交易一样,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感情在里面

但是事实上,许多的现实证明了,没有物质条件作为前提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自古就有老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虽然是说到明面上不太好听,但我们回过头看来看看自己身边的人,又有几个人结婚的时候不要彩礼,不要房子的。

其实换位思考以下:在婚姻生活中,女性因为生育、带孩子、做家务等为家庭的贡献和付出,很多时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有些甚至是远嫁、放弃了工作等,这个时候男方却连加个名字也不能做到,未免寒心。

男方父母或许认为,自己辛苦打拼了一辈子,全部积蓄都在房子上了,小两口现在感情好没错,自己也并不是盼着他们不好。但万一以后闹离婚,房子不是就要被分走了一半?

作为律师,在现实中,我们虽然不愿意看到这类案件触发的感情纠纷,但是也避免不了,确实也接到不少类似的咨询。

  那如何做到鱼与熊掌双得?        

一、签订一份《借款协议》或者签订一份《借条》(仅从客观角度对购房方提出的建议)

比如说呢,就是,婚前买房,跟父母签订一份《借款协议》或者《借条》,简单吧?这个做法!

但是借条或者借款协议要写清楚哈,别乱写哦!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办理房产加名

《借款协议》或者《借条》签订完毕,就可以答应加名的要求

如果婚后生活甜甜蜜蜜,那这张借款协议或者借条就当作它从未出现过。

结婚,揭开了爱情理想主义的面纱,说的商业化一点,就是一起开了个公司,然后双方共同投资,企业投资的有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专利等,但是婚姻,投资的就是青春、时间、家庭、社会资源、生育能力、潜力、职业规划等等。

当然,这些资源如何进行对价分析?没有一个合理标准的。

花了这么多年的青春,能够量化为金钱么?

为了家庭付出的时间,能够量化为金钱么?

甚至说,怀胎十月能折现么?

很现实,不可能!

所以,房子自然而来就成为一个婚姻的衡量点。甚至可以理解为是用房产加名来给未来的婚姻做抵押。

其实加名的要求不过分,善用法律的方法,所有人的利益都能够维护好。

最后,请都理解一下,婚姻是一种身份关系,是一种感情的交融,不要太现实,太利益化,其实质并非交换,婚姻应当两个人互相尊重、彼此认可对方的付出和努力。如果不去认可去鼓励,那这个婚姻是无法延续的。

愿大家都收获美好的爱情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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