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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国皇帝刚定下“十恶”之罪,没想到他儿子就是十恶不赦的人

 琢磨君专栏 2020-07-07

现代人对“十恶不赦”这个成语耳熟能详,它是用来形容恶贯满盈、罪无可恕之人。但十恶不赦到底是指哪“十恶”,十恶是怎么演变而来的,又是是谁首次将“十恶”写入律法的呢?下面我给大家细说一下!十恶不赦这一成语的出处是元代关汉卿的戏曲《窦娥冤》,书中说道:“这药死公公的罪名,犯在十恶不赦”,但“十恶”的历史远远早于这!

“十恶”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直到了南北朝时期的北齐三年(564年),《齐律》首次列重罪十条:一是反逆,二是大逆,三是叛,四是降,五是恶逆,六是不道,七是不敬,八是不孝,九是不义,十是内乱。犯了这十条罪,不可赎罪!

为什么《齐律》中是“重罪十条”,而不是其他数字呢?原来“重罪十条”和佛教用语“十恶”有关,而与“十恶”相对应的就是佛家的“十善”。“十恶十善”之说也是在南北朝时期随着佛教的兴起在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比如,南朝梁武帝在《断酒肉文》中说道:“行十恶者,受于恶报;行十善者,受于善报。”《齐律》就是根据佛教的“十恶”,而制定的这十条重罪!

后来隋文帝一统天下,建立隋朝,派人制订《开皇律》,也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用以代替《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的罪名正式出现,而被列入法典。这十恶分别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犯了这十恶的犯人虽遇大赦,不可赦免!

“十恶不赦”是指中国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朝历代的封建法典都将它作为不可赦免的重罪,因此,民间就有了“十恶不赦”的说法。

但令人讽刺的是隋文帝刚刚首次确定下“十恶不赦”之罪,没想到他儿子隋炀帝杨广就是十恶不赦的暴君!

不知道泉下有知的隋文帝是做何感想啊!朋友们,看完本文,您是作何感想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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