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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董叮玲 2020-07-07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为保证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

2、门、急诊患者的身份识别:门、急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历号等基本信息

3、住院患者身份识别

(1)、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接诊护士应核对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报销类别等信息是否与患者就诊卡、住院证上的信息相符。

(2)、建立和执行住院患者手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3)、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手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志及诊疗操作前查对依据。腕带上标注医院名称、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佩戴手腕带时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若损坏更新,同样须经两人核对。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4)、佩戴手腕带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患者的身份。

(5)、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诊疗操作前或转运患者前应核对手腕带信息,并让患者自己陈述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6)、若手术中需取下手腕带,术后应与患者病历一同带出手术室,巡回护士应与接患者护士交接清楚,确认患者身份后立即重新配戴。

4、、转接和交接班时认真识别患者身份,对病区内患者转床、转科或对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使用镇静药物等重点患者,均要识别和核对患者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由转诊医师和护士同接诊医师和护士与患者(家属)或

受委托人核对。

5、操作前和辅助检查前识别:医务人员在操作前要按照规章制度对患者进行查对和识别。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识别患者身份,禁止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标本采集、输血、输液、给药时由护士或医技人员核对患者身份。行心电图、B超、胸片、CT、MR|、病理检

查等辅助检查时,由辅助科医技人员及护送的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患者身份。

6、高危诊疗活动前识别:在对患者进行介入检查治疗术、胃肠镜检査、血液透析等诊疗活动前由操作医师、护士与患者(家属)或受委托人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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