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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很多人用错,为何专家不站出来解释?

 美诗美文的世界 2020-07-09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浩瀚的文字世界里,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很多也流传至今,其中不乏很多口口相传的名句。经常被人们用来形容不自量力求爱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又或者用于规劝分手的人不要回头的“好马不吃回头草”等,都经常被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些经典语句中包含着古人的智慧,它们或是出自名人之口,或是出自重要典籍,又或者是其他来源。但不管从何而来,它们都代表着一个社会“潜规则”,被人们代代使用。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在近几年被越来越多的被年轻人提起,很多人更是将这句话奉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大家对此再熟悉不过。在很多影视剧中,也经常能看到自私自利的人将这句话挂在嘴边,以符合自己的人设。可是若你细细品味这句话,你就会发现其中的逻辑漏洞。人不为了自己,就会遭到天诛地灭,这样的思想与我国流传千年所崇尚的“仁义礼智”的儒家思想一点都不符合,却为何没有被抵制?

其实,是因为现代人将这句话理解错了,对这句话的用法也大多是错误的。错在“为”字的读音,最初的读音应该是二声,而不是我们现在读的四声。这两个读音的区别在何处?一般四声的“为”我们理解为“为了”,二声的“为”理解为“修为”,二声读音的句子本意是一个人若对自己的修为不重视,那么肯定会被天诛地灭,这才是最初的释义。那为什么一直没有人指出我们的错误用法呢?

答案就是约定俗成。在千百年的流传中,很多经典语言其实都已经改变了本义,成为另一个符合当时社会情况的意思。“人不为己”这句话最初源于儒释道三教中,佛教的修行,儒家的修身,其中心都是人本身,鼓励人们修炼和提高自己的境界和思想。所谓的“天诛地灭”,在儒家思想中有“天”,道教里有“阎罗”,佛教也有“地狱”与之对应,这些都是给不修己的人的惩罚。

但是,儒释道的很多教义和当代社会有很多出入,即使是古代,很多不懂文化的平民百姓也无法理解“修为”是什么东西。因此,老百姓在听到这句话之后,便会用自己熟悉的意思去解释,觉得这句话是将人不为自己谋取利益,就会遭到天诛地灭,这句话也成为很多自私的人诡辩时常用的句子。

“无奸不商”和这句话有异曲同工之妙,最早的“奸”其实是“尖”,意思是卖米的商家要给买家多给一点米,堆出一个小尖尖,赞扬商家的大方。可是渐渐的,尖变成了奸,褒义也成了贬义。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商人唯利是的,百姓自然会用“奸”来形容这些商家。

因此,很多古语传到当代早就失去了它原本的意思,作为现代人也不需要矫枉过正,接受它在当下社会的释义即可。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我们原本习以为常的释义或许也会发生变化,事实上只要这些语句能够准确的表达人们的想法,多一种解释也未尝不可。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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