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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业开放路线图

 洋洋洒洒6789 2020-07-10

来源:《环球》2020年 第14期

作者:宋爽(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奇霖(粤开证券研究院院长);钟林楠(粤开证券首席固收研究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已从早期的探索阶段驶入如今的快车道——金融开放领域全面扩大,开放进程稳步推进,同时,针对外资的监管框架也基本确立,各项法律法规日趋完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数据,从2018年至2020年6月,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来华设立80多家各类机构。此外,证券、基金、期货市场针对外资股比的限制也提前全面放开。可以预料,伴随着改革持续深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国金融业新一轮的扩大开放,不仅可以学习借鉴全球先进管理经验,更快更有序地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也能更加有效地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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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嘉宾出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举行的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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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是中国金融业最早对外开放的领域。

在改革开放起步之初,中国各行各业与市场迫切期待着大发展。这一时期的金融开放,主要是为配合国内工业发展、解决就业、增加外汇和引入资本等一系列基本政策的实施。

1979年,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日本输出入银行经批准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序幕。

这个代表处与普通分行等经营性分支机构不同,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对海外金融机构来说,这是进入一个陌生市场的必经之路,主要发挥的是市场调研、加强与当地企业与政府交流、商业咨询等作用。

对当时的中国来说,金融业刚刚起步,全国还没有一家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兼具货币发行等宏观调控职能的同时,仍保留着部分商业银行职能。

这时以开放的姿态,迎接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有助于加强与海外发展相对成熟的金融机构的交流,创造学习海外金融机构先进经验与技术等的机会,对当时急需改革发展的金融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推动。

此后不久,上世纪80年代初,一些国际知名的外资银行如汇丰、花旗银行等相继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和营利性机构。

在1994〜2001年间,银行业的开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有几个标志性的事件。

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了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门槛、管理与经营等一系列原则,银行业对外开放更为稳定和透明。但开展的业务仍主要限定在外汇业务上;区域上,仍限制在沿海中心城市与经济特区。

1996年,发布《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放开了业务范围限制,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开展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同样可以开展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与国内银行的竞争随之进一步深入。两年后,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深圳。

1999年,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区域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任何一个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并被允许参加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以增加外资银行的资金来源。

在以上开放政策鼓励下,到2001年底,国内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经达到177家,较1993年底增加了100家,年均增长13家;总资产450亿元,在近8年的时间里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2%。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对待外资银行的政策上出现重大调整,逐步放宽了对外资银行的准入限制。2003年12月,中国颁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了入股中资银行的资格条件和持股比例。在2006年年底出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取消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到2007年,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资产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级别,达到1.25万亿元。

尽管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让世界金融业损失惨重,外资银行却逆势而上,积极布局中国市场。可见,外资银行对中国市场前景依然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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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上海外滩的汇丰银行标志

近年来,中国金融开放驶入快车道,金融政策大幅调整,银行业亦加速对外开放。2018年2月,《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统一了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并简化审批程序;8月,中国银保监会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出台12项开放措施,其中7项涉及银行业;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稳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其中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以特定方式在境内设立理财公司。2019年底,《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完成,使更多开放政策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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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业相比,保险业的开放不仅起步早,走得也更快一些。

早在1980年,美国国际集团(AIG)(美国的跨国保险及金融服务机构)就在上海设立代表处。1990年代初,AIG下属的友邦保险公司和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先后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开展保险业务。

1994年,中国平安保险引入摩根士丹利与高盛两大世界级财团参股,成为第一家引进外资入股的保险公司。1996年,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又合资设立了中宏人寿保险公司,成为第一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由于与海外投资者交流与融合更为紧密,国内保险业的法制与监管体系在这一时期较银行业进展也相对更快,中央先后在1996年、1998年与2000年分别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保监会与保险协会,以强化对保险业的监管。

2001年美国“9·11”事件重创了全球保险业,但保险业巨头们在中国看到的仍然是生机勃勃、快速发育的市场。当月,欧洲9家保险商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其中包括英国商联保险公司(CGNU)、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CNP)以及荷兰国际集团(ING)等,它们获得了在中国经营寿险的业务执照。10月下旬,又有德国格宁等8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开展业务或扩大现有业务。

2001年12月,国务院颁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为入世后保险业开放奠定法规基础。2004年12月,外资寿险公司获准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业务;取消对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地域限制,放宽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资股比;寿险方面除外资持股不超过50%及设立条件限制外,对外资没有其他限制。

2004年后,随着国内保险市场扩大,外资保险机构或金融集团进入中国保险业的数量持续增加。尤其是在2012年,中美双方发布《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对外资开放交强险(占当时国内财产险的70%)后,外资保险集团在国内的资产与保费收入等方面较此前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到了2016年年底,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机构,同期也有12家中资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了38家保险类营业机构。

2018年4月,中国对外资保险业实施了三项开放新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经营保险代理和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12条开放新举措中有5条涉及保险业开放;7月,在国务院金稳委发布的金融开放举措中,针对保险业的内容有: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保险资管公司超过25%的股份,取消外资保险公司30年经营年限准入条件等。

保险业是目前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的金融领域。在中国保险市场,既有外国保险公司独资公司,也有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公司设立的合资保险公司以及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等。有专家分析,随着中国对外资保险业不断扩大开放,在华外资险企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无论是数量还是市场份额都将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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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6日拍摄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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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银行业和保险业不同的是,在过去一段时期内,中国对于外资进入中国证券、基金和期货市场,一直持谨慎态度。

证券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最主要的开放举措是B股市场的设立。2002年年初,央行与中国证监会下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宣布实施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允许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市场,投资债券、股票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并实行额度配给制,上限暂定为7.75亿美元。

这成为国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起点。此后几年里,QFII的投资额度上限不断提高,至2005年已达57亿美元,QFII持有股票占流通市值的比例也从0.63%快速升至2005年的2.10%。但在QFII额度不断提升的同时,金融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与风险也慢慢加大。

基金的情况与证券类似。2001年入世时,中国承诺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其中外方所占股比可达到33%,并在入世3年后增至49%。2002年7月,中国出台《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为外资进入基金业制定市场规则。

2007年是金融开放的另一个重要时间节点,这一年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满两年,QFII已提高至100亿美元,金融开放政策开始鼓励“走出去与引进来”并行。

此时国内开始推行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允许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的金融市场,设计上借鉴了QFII,限制额度,有序放开。

伴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在“走出去”战略推动下,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也在逐渐提高。到2011年,为进一步加快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政府顺势在原来QFII的基础上,推出了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即允许境外机构投资人将额度内的外汇结汇投资于境内市场)。

2014年,又在QDII的基础上推出R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投资者,即用境内人民币投资于境外人民币计价资本市场)。同年,连接港交所与上海交易所的沪港通开通,境内境外市场得以联通,跨境交易有了更多选择。

在股票市场完成境内外联通与开放后,债券与外汇市场也紧随其后。在2015年汇改以及人民币“入篮”后,债券市场与外汇市场先后向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与境外私人投资机构开放,且额度不受限制。

2015年、2016年,中国表示将逐步提高外资金融机构参股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上限;欢迎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申请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基金管理业务。

2017年,“债券通”推出,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北向通”来投资内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市场迎来了进一步的开放。

近年来,不少外资机构对加大对华投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表达了积极意愿,开放政策效果和各方反应良好,这为中国加快推进证券基金行业对外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

受此推动,中国在2018年对原有关于外资进入证券和基金市场的政策做了调整。当年4月公布实施的11项金融开放措施中有多项涉及证券和基金业务。此外,央行宣布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外资持股上限比例放宽到51%。

2019年7月,国务院金稳委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将全面取消在华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限制,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同时,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等。

与上述金融产品相比,中国期货市场直到2018年以后才正式启动对外开放,这是由期货市场高风险的特性决定的。2018年3月底,“中国版”原油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上市。5月,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铁矿石期货正式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这是国内首个已上市期货品种实现对外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与证券和基金一样,在2019年7月国务院金稳委发布的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举措中,也将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了2020年。

2020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日前依法核准摩根大通期货为中国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这也意味着,摩根大通期货成为了在中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政策推出后,首家外资独资的金融持牌机构。

次日,摩根大通宣布,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将公司在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由49%增至100%。

有业内人士分析,外资期货公司在中国的扎根发展,将助力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而随着期货业开放程度越来越大,中国期货市场竞争将迎来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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