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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卷14致士篇诗解3礼严养宽师术有四

 琴诗书画情 2020-07-10



《荀子》卷14致士篇诗解3礼严养宽师术有四

题文诗:
程者物准,礼者节准.程以立数,礼以定伦,

德以叙位,能以授官.节奏欲严,生民欲宽.

,生民宽安.上文下安,礼至义尽,

功名之极,不可加矣.主也,国之隆也,

亲也,家之隆也.隆一而治,至治执一,

一心不二,隆二而乱.自古及今,国无二主,

二隆争重,未能长久.师术有四,博习不与;

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

诵说经典,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

可以为师.水深而回,树落粪本,弟子通利,

追本溯源,不忘所由,则思.经有曰:

无言不雠,无德不报.赏不欲僭,刑不欲滥.

僭则,利及小人;滥则,害及君子.

若不幸过,宁僭勿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原文】

  程者物之准也,礼者节之准也<1>。程以立数,礼以定伦。德以叙位,能以授官。凡节奏欲陵<2>,而生民欲宽。节奏陵而文,生民宽而安。上文下安,功名之极也,不可以加矣。

  〔注释〕


  <1>节:即下文的“节奏”,指礼节礼仪等方面的具体法度。 <2>陵:峻峭,严格。

  〔译文〕

度量衡,是测量物品的标准;礼制,是确定礼节礼仪等法度的标准。根据度量衡来确定物品的数量,根据礼制来确定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根据品德来依次排列级别地位,根据能力来授予官职。凡是礼节礼仪等制度要严格,而抚养人民要宽容。礼节礼仪制度严格,就文明;抚养人民宽容,就安定。上面文雅下面安定,这是立功成名的最高境界,不可能再有所增加了。


  【原文】

  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


  〔译文〕
 君主,是国家中最高贵的人;父亲,是家庭中最高贵的人。最高贵的人只有一个,就安定;如果有两个,就会混乱。从古到今,还没有两个最高贵的人互相争夺权力而能长久的。


  【原文】

  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1>: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2>,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3>,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故师术有四,而博习不与焉。水深而回,树落则粪本,弟子通利则思师。诗曰<4>:“无言不雠,无德不报。”此之谓也。
  〔注释〕

  <1>博习:博学。与[ 音誉]:参与。 <2>耆[ 音齐]:六十岁。 艾:五十岁。 <3>这句指学了能贯彻到行动中。 陵:超越。不陵:指遵守。 <4>引诗见《诗·大雅·抑》。
  〔译文〕
 成为老师的办法有四种,而博学并不包括在这里面。尊严而使人害怕,可以成为老师;年老而有威信,可以成为老师;诵读解说经典而在行动上不超越、不违犯它,可以成为老师;懂得精微的道理而又能加以阐述,可以成为老师。所以成为老师的办法有四种,而博学并不包括在这里面。水深了就会打旋,树叶落下就给树根施了肥,学生显达得利了就会想到老师。《诗》云:“说话总会有应答,施恩总会有报答。”说的就是这种道理啊。
  【原文】
  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若不幸而过,宁僭勿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译文〕

 奖赏不要过分,刑罚不要滥用。奖赏过分,那么好处就会施加到道德不良的小人;刑罚滥用,那么危害就会涉及到道德高尚的君子。如果不幸发生失误,那就宁可过分地奖赏也不要滥用刑罚;与其伤害好人,不如让邪恶的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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