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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图笔会︱愿烧高烛照红妆(中)

 家在黄岛 2020-07-10






那天下午甄志华回到单位,吃过晚饭后,不知怎地,溜达溜达着就溜达到了老唐那里。不知不觉,他们相交也有一年的时间了。知道他是河北怀来县人,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曾是当地某资本家的公子,有知识有文化,虽说在“文革”期间受到了迫害,但平反以后在某中学当老师。他喜欢海棠花,没有老伴,有一儿一女。女儿和她的舅舅、姨母关系亲密,留在怀来县嫁了人;儿子在北海舰队当兵,转业后留在了Z城,并在此成了家,还给老唐有了一个孙子,这不,老唐退休后也随儿子来到了Z城。

“小华,快来快来,儿子送给我一瓶好酒,说是犒劳我,今晚咱爷俩就一醉方休吧。”老唐说着,把一张不大的桌子搬到海棠树下,又往外拖两把椅子。
小华刚迈进“某某造纸厂”的门口,老唐就热情地打招呼。见老唐忙活,他赶紧上前帮着搬椅子。

甄志华站在海棠树前,凝神细看:“原来这是两棵海棠树啊!”

“是呀,你才发现,眼力价不行吧,我第一次就看清楚了。在我的家乡怀来县海棠树很多啊,一直就很喜欢海棠树,所以,我就像是守护亲人一样来守护这两棵树的。”老唐自顾自地插嘴。又忙着用开水泡海带丝,切火腿。

小华什么也没说,从知道爱贞被打断了肋骨后,他就有点精神恍惚,愤怒着,怜惜着,心疼着,愧疚着,五味杂陈。他依然站在树前,目不转睛地又好似心不在焉地检阅着形态各异的海棠花:有未开的花骨朵儿,也有开了两三片花瓣儿的,还有完全盛开了的,每一片花瓣由外到内颜色由深红变为浅红,最后变成了白色,偶尔有风吹过,花瓣飘零,徐徐落下。他顺手抓住了一个花瓣儿,放在手心里,端详着------

“小华,快坐快坐,看我弄了几个小菜,凑合一下吧。‘酒逢知己千杯少’也不在于菜啊,是不是 ?是不是,小华?咱爷俩高兴地喝两杯,哈哈哈------”

小华回转身来,看到了四个菜:海带丝、火腿、榨菜、蚕蛹。“不错啊,老唐,我都喜欢。”小华笑了笑,难得人家老唐的一番心意,怎么着也要捧场啊。

他们爷俩推杯换盏,都有了醉意。不知不觉已是晚上九点多了,月光把她的清辉洒满大地,抚慰着每一个有心事、有伤痛的人。

“小华,你知道吗?我的老伴,不是死了,是走失了。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啊!喝喝,来,喝喝!”

“哦?是吗?一个大人怎么能走失了呢?你,你------你开玩笑吧?”

“‘文革’时期,你知道吧,是‘文革’,我被打成了右派,在大街上游行,游行------红卫兵打我,用脚踢我。这时,我那傻女人,就,就------就冲上来护我,那拳头就落在了她的身上,嗨,嗨------这哪是她一个弱女人能护得了的?结果,回去,她,她------她就疯了。嘴里一直喊着‘不许打他,不许打他------’再后来,她就走失了。”

“可怜的老伙计,可怜,真是可怜------”小华站起来,拉住老唐的胳膊,“来,老伙计,我再给你满上,满上------咱可是同病相怜呐。”说着,他们两人非常豪气地一饮而尽。

“我上高三的时候,对,对,就是那个冬天,我喜欢的爱贞姐姐嫁人了,还,还嫁给了一个有钱人,还,还从乡镇调到了城里。我知道了这事,懵了,懵了,看,看我的食指,那天切土豆,切的,哈哈,哈哈------切的,切的。”小华说着,伸出左手食指给老唐看。

“看,看见了吧,老伙计。不是我的手疼,是,是心疼啊,心疼------”他左手食指上的那条黑色疤痕在月光下丑陋地蠕动着,像一条蚯蚓在暴风雨来临之前裸露着自己,在人们途径的小路或大路上,忘记了害羞,忘记了痛苦,也忘记了生命。

“哦,我看看,看看------”老唐是想要站起来看的,但他力不从心,醉倒在桌子上。

“哈哈,哈哈哈,老家伙,你醉了,醉了-----我朗诵首诗,给你听听:‘东风袅袅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烧红烛,照红妆,照红妆------”小华也醉了,或许在他的心里只有“红烛”,不存在“高烛”吧。

夜静了,静了,一切都睡着了。海棠树上的朵朵花儿在月光的爱抚下,也在枝头沉睡了吧?偶尔,有花瓣飘落,轻轻地伏在小华的肩头,栖息在他的脚下,也嵌进他的梦里了吧?

这两个借酒消愁、抒发完情怀的男人,自此之后好些日子不曾见面,或许有袒露心扉后的沉重吧,毕竟他们都是很内敛的男人!哪怕是生命之重把自己压死,也绝不轻易扒开深埋的伤口示人,即使是再好的朋友,甚至是另一个自己,都不行,不行!!!

可人还是需要朋友,需要倾诉和倾听的,何况他们是很投缘的忘年交呢!约半个月后,小华又一次来到了老唐的传达室。他们依然在海棠树下摆开桌子,不过这次喝的不是酒,而是茶。

这晚月色不明,只有星星点缀在幽暗的夜空。海棠花呢,已没了上次的烂漫繁华,只有很少的、能数得过来的几朵零星地耷拉在枝头,没了同伴的前簇后拥,它们倍感孤独寂寞。树下倒是铺了一层薄薄的花瓣儿,风起而动,旋转着,徘徊着,踌躇着,最后无力地落下,兀自哀伤着。

“老唐,阿姨走失后,没去找吗?”还是小华先打破尴尬的局面。

“哎,怎能不找?!开始,我还在劳动改造,不能去找,但是她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在找啊。可那个年代,人心惶惶的,到哪里去找呢?好在他们家是工人出身,我的两个孩子在他们的照料下,才没有受到更大伤害。”

“哦?阿姨家是工人?可------”

“是啊,我知道你的意思。可爱情是不看身份地位的,看的是情投意合,是心灵相吸。”

“嗯嗯,要不阿姨怎会为你挺身而出,不顾她自己的安危呢。我从一些小说或资料中知道,那个年代有多少人夫妻反目,父子沦为仇人。”

“多希望她现在能活着,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哪怕是成了人家的媳妇,哪怕是她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只要她能活着,为她自己活着------”老唐出神地望着树下零落的海棠花,不无伤感地接着说,“她可是非常喜欢海棠花的,只是可惜了------”

沉默,沉默------偶尔能听到大路上行人的脚步声、说话声,或是车子的轰鸣声。甄志华的思绪再一次被牵引回了过去。

记得高三那年冬天,学校又照例放月假。小华回到家里,边和母亲闲聊,边帮着做饭。因为母亲身体不好,他让母亲坐在灶前烧火,自己在灶上忙活。

“再住一个月,河南岸你婶子家的大曼儿就嫁人了,听说男方家很有钱,就是那个小男孩不怎么地道,还犯了什么罪,蹲过大牢。”

“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小华昂起头,着急、惊讶地瞅着母亲的脸。可是,他忘记了他的手还在切土豆呢,毫无悬念地,他把自己的左手当成了土豆,不客气地切了下去。顿时鲜血淋漓,母亲吓得赶紧从灶前摸下一些烟灰,摁在了小华的左手食指上。用这土办法,血是止住了,可从此他的左手食指便有了一条黑色的蚯蚓样的丑陋的疤痕。

甄志华回到学校后,觉得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致,也包括学习。他知道自己这样意志消沉是不对的,也是没有理由的。爱贞姐大他八岁,她迟早是要嫁人的,该为她高兴才对啊!道理是清晰的、浅显的,可情感却是一个无赖,如蛛丝般缠绕着他。

这样持续了约半个月,爱贞又一次来给他们送东西。她见小华精神萎靡,也消瘦了不少,心疼地看着这个给自己带来好运的弟弟,不知说什么好,或许语言都是苍白的,无力的,于是她决定请三个弟妹出去吃顿饭。

其实,爱贞的心里又何曾开心过呢,她也是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她也是瘦了的。小华也看到了,只是他只管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没有往深处想,以为她忙着准备结婚累的呢。对于这桩婚事,是父母做的主,看重的是人家的钱,何曾想过她的幸福?她难过、伤心,在梦里喊奶奶,直到哭醒了。她知道奶奶是疼爱自己的,若奶奶在,或许还能替自己说说话。可现在,她能反抗吗,不能,她是老大,她还有两个要上大学的双胞胎弟妹,要为父母分忧解难,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奶奶曾给她起过一个“小恩”的乳名,她已懂得了这个乳名的深刻含义,她记住了,永远地记在心里。

那顿饭很丰盛,小鹏、小丽吃得很欢。爱贞没怎么吃,小华满腹心事,偶尔用眼角的余光瞅着爱贞,话很少说。最后爱贞说:“姐姐请你们吃饭,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姐姐要结婚了,从此就是大人了,父母完成了把孩子抚养长大成人的任务了,希望得到你们的祝福!还有一个就是希望你们好好学习,在高三这样一个关键时期,不要辜负了父母的期望,更不要辜负了自己的期望,当然还有姐姐对你们的期望。”爱贞说着,很深情得看着弟弟妹妹们。

甄志华听懂了姐姐的话,更读懂了她深情的眼神。他羞愧地低下了头。此后 他找回了自己,他不能愧对姐姐的期待啊!当然,他也不敢放弃自己的人生!

“小华,你那个姐姐现在生活幸福吗?”老唐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不幸福,很不幸福!上次在你这里酩酊大醉,就是因为回老家听我娘说她被打断了两根肋骨。”小华说着,把一碗茶一饮而尽。

“哦?怎么这样野蛮?!那还了得,你有什么打算?”老唐关切地问。

“不知道,我想娶她,一直就想,从没改变过,可是-------”

“是啊,难度很大。她是什么态度?”

“她?不知道,或许她一直把我当弟弟看吧?”小华说完,站起身来,告辞。当他把这秘密呈现给了老唐,就已经超出了他的心里极限,虽然他们彼此都敞开了心扉,但他还是不想再和老唐坐下去了。
      
这个夏天,也就是甄志华毕业后的第二年,刘爱贞离婚了,因为是她主动提出的,所以,她心甘情愿地领着女儿净身出户。这年,爱贞三十三岁,她的女儿姗姗也五岁了,不用说甄志华二十五岁了。

生活还得继续啊。爱贞是个不喜多话的女子,至于口舌之争,她更是不屑。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可以随意任人摆布,她不是玩偶,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要什么。如果说是父母葬送了她的幸福,倒不如说是她自愿的,因为她知道是父母给了她一条命,把她养育成人,就应该替父母分担,就应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她不会忘记奶奶给自己起的乳名——小恩,她相信天堂里的奶奶会赞同她的。既然选择了离婚,就要坚强地活下去,何况在这场婚姻中,她也不是一无所获啊,她还有一个宝贝女儿呢,每每想到这里,她就觉得无比开心,生活就有了光芒。她领着女儿租了一个小阁楼,又便宜,又实惠。除了原先房主人设计的格局外,她还给自己布置了一个小书房,虽说只是用一块布帘隔开,里面仅容一张书桌、一个凳子,还有一堆书而已。从此,她和女儿一起生活在这个温馨的小窝里。

有时小丽也来看姐姐和姗姗,给他们买一堆好吃的、或日用品等。小丽知道姐姐为他们家,为她和小鹏付出了太多,很想在物质上帮助她。可姐姐总是说她自己每月有工资,不用牵挂,让小丽把钱攒着,以后结婚用。一提到这个问题,小丽就觉得头大,自己也工作两年了,和甄志华的关系一直处在一个不远不近的状态,她很想走进他的心里,可是------还是上高中的时候,她就偷偷喜欢上了他,这么多年不曾改变。

记得大一放寒假,姐姐爱贞送给她一条黑红相间的羊毛围巾,大年初一那天早晨到小华家给爷爷、大爷、大娘拜年,当他出来迎接看到小丽围在头上的围巾时,他脸色顿变,冷冷地说不好看,虽说声音不大。小丽开始也觉得很不痛快,可是想到是小华在意她,就笑着很顺从地摘了下来。后来每当她戴这条围巾时,小华的脸就阴着。算了,从此后小丽就把那条围巾收了起来。“不戴了,还不行,谁让自己喜欢他呢?”小丽自我揶揄着。再后来,都回到Z城工作,小丽曾经有所暗示,可小华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真搞不明白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有时,她也把自己的心事和姐姐爱贞说,姐姐也很支持她,让她多主动,多关心小华。


甄志华呢,工作自然是没有问题,在他工作后的第三年,就提升为业务经理,年薪、奖金都高了,于是买了一辆德国品牌的轿车,还打算再买房子,把爷爷、父母都接出来住,既能让老人们安享晚年,也免去了自己回老家的奔波之苦。当然,这还是一个再住几年才能实现的目标。现在父母仍在石岭村住,他还是要经常回去的,而且希望能拉着爱贞姐和姗姗一起回石岭村。可他发现,若单独约爱贞回老家,她总是有事,若连同小丽也拉着,她就没事了。“好吧,这样也行啊,怎么着也算是拉着了她娘俩,也能为爱贞姐做点什么了。”小华自我安慰着。而最让他头疼和不安的是家人催婚,若含蓄委婉地说他已经不小了,都二十六岁的人了,业已工作三年,好成个家了,他还能够接受,没有多大的心理负担;若再进一步深入,说什么父亲六十多岁了,母亲身体不好,爷爷八十多岁的老人了,好让他们抱孙子或重孙子了,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站在了审判席上,不但无言以对,而且无地自容。可是,甄志华他又有什么办法呢?若随便找一个,马上结婚也没问题的,可这样对得起自己吗?对得起他深爱了这么多年的爱贞姐吗?想起这些,他倍感痛苦,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可他甄志华的路在哪儿呀?即使是迂回曲折,又怎样能够找到一条通往爱贞姐的心路呢?

日子就这样不好不坏地过着,闲来无事的周末晚上,甄志华还是会去老唐的传达室里坐坐。不知不觉又快过年了,甄志华这个愁啊!

“今年过年,如果领着媳妇回老家,就皆大欢喜喽!”老唐打趣道。

“老唐,你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哎-----”

“怎么着,还以为你自己是小孩呀,过了年,你说你多大了?二十八了吧?人呐,不禁混啊!”老唐慨叹着。这还用说嘛,他甄志华也不是没脑子啊,只是他老唐也太站着说话不腰疼了吧?

“小华,不是我说你,也太优柔寡断了,苦了自己不说,也苦了别人,知道别人是谁吧?”“我又不是傻子”小华想着,收回了飘忽不定的目光,死死地盯在了老唐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

“看到了我这张老脸,丑脸,写满沧桑的脸,是吧?可我心里不沧桑,我那走失了的媳妇永远年轻地活在我心里,永远陪着我呢,就像眼前的这两棵海棠树,别看现在枝干嶙峋,明年春天又会花满枝头。可你呢,只是活在自己的影子里,不敢把心事公开,让别人都莫名其妙地痛苦。”或许是小华有点挑衅的目光激怒了老唐,也或许是他想让小华幡然醒悟,故意言辞加重了一些。

“你教训得是,老唐,老伙计!”小华语调诚恳又略带羞涩,两手交叉托住他那颗沉重的头颅。

沉默,沉默------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在新年到来之际,各自想着自己心事。

窗外,寒风凛冽,灯光昏黄,嶙峋的海棠树枝随风而动,或起或伏,松弛有度,既不忤逆于风,只管顺势而为,亦不忤逆于自己,只管顺心顺意。甄志华痴痴地看着,好不羡慕。

甄志华在家人无声的期盼、内心的纠结中,度过了一个还算快乐的新年。是呀,又长了一岁,他已经二十八了,是该给自己、给大家一个交待了。

为了完成自己给自己下达的任务,在这个初春,他——甄志华一会儿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萎靡不振,就像这个乍暖还寒、忽冷忽热的季节,让他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对于小丽,他想直言不讳,可又怕伤害了她,毕竟也是这么多年的兄妹了;再说,人家小丽也从来没有明说呀,若自己直言不讳,人家不承认有如此一说,岂不是自作多情,很是尴尬对于爱贞,他想委婉靠近,可她总是有意避开,说话是如此,做事更是如此,让他灰心丧气 ,觉得他所深爱着的爱贞姐就像一堵墙,一堵让他不能够翻越的墙。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到了,国家规定要放三天假呢,周六周天和清明这天连在了一起。爱贞所在的小学当然也不例外,按照以前的安排,孩子周六上午要学钢琴,周天下午学跳民族舞,回家和老人一起过节,就安排在了下周一,也就是清明节这天。而小丽呢,因为要做一份海报宣传工作,临时加班,也决定清明节这天和爱贞娘俩一起回石岭村。

刘爱贞的女儿姗姗,学名刘珊珊,这年已经八岁了,上小学二年级,她跟着妈妈在同一所学校里上学。每天娘俩一起迎着朝阳去学校,姗姗坐在妈妈的自行车座后座上,有时轻轻拉住妈妈的衣角,有时把小脸儿贴在妈妈的后背上,露出一种很甜蜜,很幸福的样子。姗姗是一个懂事乖巧的孩子,爸妈离婚时她也五岁了,对于那些不堪的场面,她还是深深地记在心里的;特别是爸爸打骂妈妈的情景,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简直就是灾难。爱贞作为老师、妈妈,或者是一位喜欢读心理学等书籍的文字爱好者来说,她深深地知道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爱贞作为妈妈除了注意言传,更注重身教。她总是告诫自己要真诚开心、善良感恩地活着。即使住在一个夏热冬冷的小阁楼里,她也把这个小窝拾掇得温馨整洁;即使没有华丽的衣服穿,她也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她坚信读一本好书可以引领自己的灵魂,也可以引领女儿的成长;一抹恬淡的微笑可以抿掉所有的不快,也可以把阳光洒进女儿的心里;一个从容的心境可以让自己拥有面对一切的勇气,也可以把安全感潜移默化进女儿的生命中。她觉得自己是妈妈、是老师,更应该是女儿的玩伴儿、朋友和知己。

爱贞觉得女儿在小小的年纪里,过早地目睹了人世间一些丑陋的东西,经历了一些同龄孩子所不曾有的晦暗、凄凉,她作为妈妈,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了深深的愧疚之情。她经常想,如果不是她,这个孩子不会来到这个世上,是自己给了她生命,就应该给她幸福,所有的不幸都该由她自己来承担,任何人伤害孩子,都不行,不行!

在刚离婚那阵,爱贞带着孩子回到家里,母亲还和以前一样,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好像从来都不会顾忌别人的感受,爱贞对母亲这点深恶痛绝,但她一直忍着,谁让自己这条烂命是她给的呢,有时她愤愤地想,如果可以,她真想把这条命还回去,如果真能还回去的话。面对母亲又一次的口无遮拦,她忍无可忍。

那天,母亲当着孩子的面居然说:“你爸爸那个死尸,那个小兽,不要你妈也就是了,连你也不要了。”母亲坐在炕上和正在玩耍的女儿说。爱贞正在紧挨着的灶间做饭,听到这话,她撂下手中的活,把门一推,冲进来,大声嚷;“你说什么呢,娘,有你这样说话的吗?”再看看可怜的姗姗眼含泪水,小嘴一撇一撇地,一副受了委屈又不敢有怨言的样子。爱贞抱起女儿,怜惜地给孩子擦去泪水,“姗姗不哭,谁说爸爸不要你了?他只是忙,等有时间他会来看你的。”“哼,看你们,除非太阳从西面出来!”母亲不屑地阴阳怪气地紧追一句。无语,无语------

爱贞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觉得喉头紧锁,一下子好像失声了一样。她抱着女儿,拿上包,毅然绝然地往外走。“你走吧,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了,白养了你这么大,还不叫人说句话了呢!”母亲好像得理不饶人似的,把头伸向窗外,大声吆喝着。

对于这件事,爱贞觉得就应该像打掉了的牙一样,吞进肚子里,她该向谁诉说,又能向谁去诉说呢?至于这次顶撞母亲,她认为还是值得的,此后母亲再没在孩子面前乱说话。至于母亲的气话,她也没怎么放在心上,且不说她知道母亲一直就是那样的人,单是自己的离婚已经让她村人面前觉得丢人现眼的了,她心中的怨气,或许也只能在自己的身上来发泄了吧。

还好,姗姗已经上二年级了,在爱贞的精心呵护下,她长成了一个健康快乐的小姑娘。有时,姗姗的爸爸也领姗姗出去吃顿饭,或许经历了这么多,他也不像以前那样犯浑了吧,毕竟他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坏人,再说虎毒还不食子呢,姗姗可是他的亲骨肉啊!总之,这几年她母女俩过着相对安稳的日子
在不知不觉中,女儿可以学钢琴、学跳舞了,她感到十分欣慰。就在这个周六的上午,爱贞陪女儿学完钢琴,在往回走的路上,接到了甄志华的电话,说他准备明天回石岭村,要不要拉着她娘俩。爱贞说明天下午孩子学跳舞,准备后天回家,让他自己先回去吧。甄志华又打听孩子什么时间在哪里学跳舞,爱贞如实告诉了他时间和学跳舞的地点。

这个清明小假期的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天的下午,爱贞领着小珊珊来到了位于Z城人民路上的一家舞蹈艺术学校,在那里从下午的两点学到四点半左右。

孩子进去后,爱贞到附近的一个小书店打发时间,因为几乎每周过去,她和那个卖书的女孩也熟悉了。那女孩因为腿有残疾,虽说仅上完了初中,可她喜欢读书,还喜欢写点东西,偶尔也有豆腐块般的文章见诸报端或刊物。爱贞很喜欢也很佩服她,如果说是同病相怜,好像有点言过其实,有点夸张了,但她们毕竟都经历了人生的一些波折,淡淡的伤痕还是留在心灵深处的。她们在闲聊中除了说说爱贞可爱的女儿姗姗外,大多是交流彼此所读的书,所喜爱的某个作家、作品等,至于内心残留的那点毒苗,她们根本不想谈,或者不屑于谈,因为她们都有自己疗伤的能力,心里的那棵毒苗只会缩小,绝不会长大,若她们愿意,甚至可以自己把它连根拔起,也许会带出些痛苦的泥沙,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痛苦不是一直就如影随形吗?习惯了就好,何况只是一阵儿的疼痛呢。也或许她们都不想把它拔掉,就当做是人生路上的一个印迹,来过了,经历过了,偶尔的小疼提醒着生命的真实,又何尝不是证明了自己还活着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存在呢?!不聊的时候,她们两个就默默地看书,偶尔有顾客进来,才能打破这宁静的氛围。而当女孩在推荐某本书的时候,爱贞也会附和上几句溢美之辞,然后两人会心地笑笑,从她们由衷的笑意里,传达出无比的欢悦、默契、美好!

大约四点的时候,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小书屋的静谧。爱贞一看是甄志华打来的,“奇怪,会有什么事呢?他不是说今天回老家吗?”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接电话。原来他没有回家,而是要来找她。爱贞又不好意思回绝,尽管她一直在刻意回避着他,为了她的妹妹小丽,也为了他好,但她还是答应了。或许即使爱贞不答应,他也会来的,昨天爱贞不是已经把今天姗姗学跳舞的时间和地点都告诉他了吗?“好啊,来就来吧,只是一味躲避也不是办法,有些话还是当面说开好。”爱贞暗自思量,也暗自拿定了主意。之后,爱贞虽说眼睛仍盯在书上,但心却早已飞了,飞得好远,好远------

还是在甄志华上高三的那个冬天,爱贞在结婚前,最后一次去学校给弟妹们送东西,她见到了甄志华。他消瘦了好多,开始还以为是高三压力大,学习累的,可是在说话过程中,她觉得小华的神情和以前不一样,有失望,有哀伤,有深情,也有不舍。她很心疼这个给自己带来好运的、又懂事又肯上进的弟弟,如果没有他的降临,或许就不会有自己的双胞胎弟妹——这是母亲所认为的,或许自己还一直处在母亲的唠叨和抱怨中,也或许自己根本就上不了学,在大街上或者野地里放任自流吧。母亲是自己的亲母亲,奶奶早就说过这一点,可是母亲却深深地迷惑在别人的眼神和话语里,迷失了自己的心智。因此,爱贞把小华当做了自己的亲弟弟,觉得和小鹏没有什么区别。可是,爱贞毕竟二十七岁了,读了不少书,也经历了一些男女之间的事情,不管是她上师范,还是工作后,也都有异性对她表示好感,所以,从小华的神情来看,她好像读懂了什么。她不能毁了自己喜欢的这个弟弟,就在那天中午,她第一次请他们出去吃饭,表达了两个意思,她相信小华听懂了,解开了心结,后来考上了省城的名牌大学。

甄志华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寒假,也就是爱贞结婚的第二年,在她回家的路上,他偷偷地送给了她一条黑红相间的羊毛围巾,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爱贞明白自己都结婚了,怎能要他送的围巾呢?或者,即使不结婚,也不能要啊,自己比他大八岁呢,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的。爱贞希望他和小丽能走到一起,两个人同岁,从小一起玩耍,可谓青梅竹马,现在又都在省城上大学,当姐的希望能给他们创造机会,因此,她把那条围巾送给了妹妹小丽。再后来,小华毕业回到了Z城,面对他的那份关怀和深情,她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感觉,更不是没感情,可是她觉得自己可以吗?应该吗?可能吗?小华那样年轻有为,而自己呢,离婚了,还带着个孩子,这且不说,即使小华都不在乎,可好多人会在乎啊,他的父母会在乎,小丽会在乎,一些喜欢嚼舌根的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会在乎,当然她自己也会很在乎啊!爱贞在刻意地躲避中担心着,害怕着------

作者简介:张秀美,笔名杨柳依依,现居开发区长江路街办辖区。喜欢音乐、读书、运动,热爱自然,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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