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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关键词的限制日后兰花销售该如何立标

 第一香笔记 2020-07-11

我在上一篇随笔《通过兰花禁售关键词的实施品牌化发展将提增速度》列出了“刚下山”、“下山兰”、“下山新品”、“野生兰”、“原生兰”、“原始”、“野生”、“原生”、“原兜”、“原种”等关键词国家管控不让使用。我们知道爱培兰花除了自娱自乐外,下一步就是以兰养兰,后面就是兰养人了,这是古来已久且约定俗成的。那么,我们作为家庭式的爱好栽培应该怎么办?谁又能给出什么样的合法性?

对“刚下山”、“下山兰”、“下山新品”、“野生兰”、“野生”、“原始”、“原兜”关键词的管控,这些对广大爱兰者来说影响不大,但是把“原生”与“原种”给划进去了,这让本就未经过组培或杂交的原生、原种该怎么办?难道不成用非杂交或非组培来作为定义?另外,用“老原生种”与“老原种”是否可行呢?这只能集大众的智慧去探讨存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

这几天很多兰友很关心在这么多的关键词被管制下,未来的兰花路应该怎么走?手中已经种有的“刚下山”、“下山兰”、“下山新品”、“野生兰”、“野生”、“原始”、“原兜”涉及到的关键词又应该怎么办?

“下山兰”、“野生”用新花来代替?新花亦有两大类,是人工新花,还是自然变异的新花?岂不也交代不清?用老种或老传统种来表达,大家是能明白意思的,但就无法进行对是否是组培进行划分,因为老种与老传统种都会面临着组培的表述,一经组培那就归入科技范畴,这与自然的种源根本就是两码事。这两种概念是不能相互混淆的,那么在“原生”与“原种”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难道正如资深兰友们所讨论的那样只能私下里交易用的称谓了?

对了,自然而然地说了自然,那么就用“自然种源”是否可以作为替代的表述?

就在写今天的随笔时,海南的兰友对我说起了如今他那边国家主管部门对“海南黄花梨”与“砗磲”、“玳瑁”等实施的严加管控措施,以前在这几个受保护的动、植物上获得大利益的商贩,现在都被清算罚没处理,情结严重的则判刑入狱。

国家一、二级濒危植物:分别是“坡垒”、“海南黄花梨”、“海南沉香”。国家二级濒危动物:“珊瑚礁”、“砗磲”、“玳瑁”。海洋里的“砗磲贝”、“玳瑁”、“珊瑚礁”过度捕捞,过度开采,对生态造成很严重的影响,从而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然后政府发文监管到立法的过程。

如例,则让很多从事“刚下山”、“下山兰”、“下山新品”、“野生兰”、“野生”、“原始”、“原兜”关键词所涉及到的采挖与销售人员感到非常恐慌?不知道国家管制的下一步怎么去走?还要大家种植兰花吗?

国家主管部门针对兰花市场的监管下一步怎么走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兰花会让大家去种的,只不过对于规模化种植的可能要提高门槛了,比如对野生资源的集中驯化与选育的单位与个人。像一般的爱好栽培应该还是大力提倡的,毕竟这是符合美化、香化、绿化,可持续性发展的绿色行业。但不管规模大小,可能还是要求在法规指定下继续,像对园艺品种的扩繁保育等。

说到园艺品种,这里又分出两大块,传统铭品历史上这都是从野生兰花中选育出来的,被命名传承开来,目前传承的铭品久远的有的则是清代乾隆年间的,近的,百年或几十年传承下来的,还有近十几二十年选育命名的,这都归入到园艺品种中去。另一块,则是近二十年科技杂交育种选育出来的品种,命名后归入科技园艺品种内。

鉴于此,日后的兰花种植就只有品牌化发展才是唯一的出路了,凡是一切涸泽而渔的做法都将行不通。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该到了改变思维方式的时候了,想要在兰花上未来有所发展,必须要考虑对新品进行注册登记,使其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再进行保育。这则重要的信息已经从下面的文字中透露出来,请大家仔细阅读。

不知道今天大家注意到了没有“中国花卉园艺”昨天撰文《全面加强我国野生兰花资源保护》里面有很大的信息量,在这里我就不全部转录了,大家自己去查看。针对“兰花分会所做的工作”、“野生兰花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这三个章节我以截屏的方式呈现出来方便大家查看。

“中国花卉园艺”昨天撰文《全面加强我国野生兰花资源保护》最后的“对策建议”则是关乎大家未来的路应该怎么走有必要以文字的方式再次呈现出来。

就地保护  严禁对兰花分布丰富区域进行开发,建立各级保护区,以保护兰花种质资源的多样性。

迁地保护  对于一些环境严重破坏的兰花栖息地,且无法恢复的,要进行迁地保护,如迁至研究保育机构或生境相似的保护区栽培。

立法保护  兰花资源多的省(区、市)可立法公布更全面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将野生兰花列入,同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采挖野生兰。环保、林业部门加大巡查打击和宣传力度。

贸易监管  实行进出口许可制度,杜绝兰花非法贸易,特别是野生兰花交易要坚决禁止。

实行采集证制度  对野外采集兰花,建立采集信用证制度,可有效防止盗采乱挖。

规范商品质量监管  对销售的兰花产品进行溯源管理,倡导产业化、规范化人工栽培和品种保护,杜绝贩卖野生兰花。

大家一定要关注“实行采集证制度”红字部分的黄底用语,用“盗采”二字,这是继滥采滥挖上升了一个高度。给人的解读是未经国家批准的擅自采挖为盗窃行为,这就给未来的执法提供了依据,故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国家所提倡的保育解读就是保护性培育,你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品牌化发展的方向。未来有品名的铭品兰花在市场销售自然就会通畅无阻,没有的想以管制的关键词来销售兰花,这条路越到后面就越不好走。因此说,大家一定要读懂政策法则,这关乎未来的生存。还要及时地掌握顺应国策去发展,千万不要有对着干的思想,否则苦的就是自己。

知道并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还需要去认真地对待,在危机中寻找新的机遇,方能创造更好的未来!

国家大方针,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拥有绿水青山,才是真正的拥有了金山银山。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让山更绿水更清,拥护顶层设计,为我们美好的家园尽一份自己的责任!

PS:善意的提醒,如果有些人不想被“刚下山”、“下山兰”、“下山新品”、“野生兰”、“野生”、“原始”、“原兜”等限制的关键用词给做成实锤,还是建议删除个人朋友圈的相关内容为上,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建议,不代表任何一方。20200710日万云坤于国香居

说明:本文配图是莲瓣兰“粉荷”经典开品是由云南大理李红崟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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