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革”后中国真正的恢复艺术品市场是在1992年前后,主导事件无疑是1992北京国际拍卖会现场,从那时候起中国人有了“文物值钱”的概念。1993年6月,上海经营古玩文物艺术品的国营百年老店“朵云轩”成立了上海朵云轩艺术品拍卖公司,并举行了首届中国书画拍卖会,这次大陆史无前例的艺术品拍卖开始引起海内外的普遍关注。
欢迎关注公众号:《收藏大内参》 下面精彩继续 以朵云轩为始,内陆国营文物商店和文物公司纷纷陆续成立艺术品拍卖公司。这其中有北京文物公司于1994年1月成立的北京翰海拍卖公司以及同年由北京荣宝斋成立的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早于翰海成立半年,中国出现了第一家股份制拍卖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文化珍品拍卖有限公司(同年12月更名为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成为内陆最早一批文物艺术拍卖公司之一。  1990年代初的新兴行业——艺术品拍卖,其发展势头大有不可遏制之势。国家文物局因此顺水推舟,于1995年12月15日批准在中国嘉德、北京翰海、北京荣宝、中商盛佳(后改名为中贸圣佳)、上海朵云轩、四川翰雅等6家企业实行文物拍卖直管专营试点。得到“正名”的这6家拍卖行组成了中国艺术品拍卖业初创时期的最初格局。 从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的初创到现在,25年过去了。然而,当年对文物拍卖标的的限制,即拍卖中国古代瓷器,只能拍卖明代和清代的艺术品,不能拍卖“高古瓷器”,这也就将宋代和元代的瓷器艺术品排除到了拍卖之外了!(境外流入的不在禁止拍卖之列)。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又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其中虽有文物的范围、文物的认定、文物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有关文物的规定,以及文物拍卖企业的设立、资质的认定,有关民间收藏文物的条款等等,却均无拍卖企业“不能拍卖高古瓷器”的规定。
(作者:唐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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