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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7月起禁止加价提车,终于不用看4S店脸色了

 SUV大咖 2020-07-11

号外!号外!号外!

 

近日,大咖得到大内密探007探子回报:商务部4月初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定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些条款看上去是为了限制经销商“加价卖车”,让很多消费者好像都看到“不加价提车”的希望,认为7月1日以后买上海大众途昂、东风本田思域这些热门车可以不再加价,或者是不再被“强奸”各种汽车保险和装潢了,这表面看起来是个“普天同庆”“奔走相告”的好事情,但真的有辣么简单?

 

在细说这政策前!大咖想跟大家伙们先说下何为“加价提车”、加价的原因是什么?厂家都是怎么看待这类行为的呢?

首先,何为加价?

加价买车可不止于多花钱去买车,比如强制要求做昂贵的加装升级、汽车美容以及强制购买保险等等,都是属于加价行为。

其次,“加价买车”是为何呢?

第一,有的车型销量好地嗷嗷叫,导致消费者们“争破头皮”来购买,4儿子当然要抓紧一切可以捞钱的机会呀,此时不赚更待何时?再就是车身颜色,4儿子们在销售过程中会刻意看下这款车型哪个颜色卖得火一点,就再给你涨个几千块,特别是那什么珍珠白配色、魂动红什么色的...

 

第二,车企大大们都会觉得加价才是最牛逼的呀!才能制造出“卖断货”的假象,就好比之前还没国产的路虎极光,一上来就是加价个10来万,但令人吃惊的是,购买极光的人也是多得一塌糊涂,而且一分钱没得少!但大叔大婶们乐意,买路虎就是牛逼呀!要的就这种“壕”的feel。

 

最后就是跟车企的产能有关了,多年前的小米的“饥饿营销”及“水果”手机的脱销,都是货源和产能不足造成的,所以车企也是同样的理,想买就得抢,抢不到就干瞪眼等吧,等不及的话那就加价吧!汉兰达、思域、途昂都是这样众所周知的“加价主”!好吧!即便是经济学告诉大咖,价格由供需决定,但大咖我还是想说:滚丫的!就算召唤多少“草泥马”来问候他们都不为过...

好,看完这些cao蛋的加价理由后,咱们看下厂家是怎么看待这样的情况的!

厂家如何看待?

其实大多数汽车厂商都有发布过禁令,严禁经销商加价卖车的,比如一汽大众早在2002年就发布《关于禁止对大众品牌产品进行加价销售的通知》,包括广汽丰田自己也曾对汉兰达加价的情况做出过公开声明:厂家不允许加价或者变相加价等扰乱市场,或影响消费者顺利购车的不良行为出现;但大咖在这里要表扬下咱们自主品牌的吉利车企,就博越刚上市之时,看到有“加价提车”的势头时,一声令下,绝不容忍经销商加价提车,不然重罚,吉利这点让很多消费者从此“路转粉”!

但实际上呢!大多数厂商是基本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并不是因为经销商加价,厂商就能捞到什么好处,相反的车企其实并不会得到直接的利益。

厂商之所以默许这样的潜规则,主要是因为汽车这种大件商品,不同于其他消费品可以通过网商减少中央渠道,在购买汽车时还是要通过线下经销商的,所以厂商和经销商之间友谊的小船很重要,让经销商挣饱了,友谊的小船才不会说翻就翻呀!毕竟车企和经销商本是一家,消费者才是彻底的外人!

 

说完经销商加价提车、说完车企面对“加价提车”的态度后,那么继这次商务部“新办法”的出台,是否可以杜绝这种“恶象”呢?大咖的答案是难、很难!为什么呢?大咖慢慢道来...

商务部的新“办法”是汽车销售管理的一大进步,但对加价卖车未必管用

如果4S店真是要求直接加现金,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后,这种现象也许可以杜绝。因为新“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事实上,这种表述压根就是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第十条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消协、媒体等机构早在几年前就提醒消费者了,经销商加价卖车是违法行为,但很明显,“价格法”的法律地位无疑远高于这个商务部的“管理办法”,都没啥用!

加价违法,但多年来鲜有经销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价格法》管不了的事,这个“办法”还能管得了?大咖只能说“图样图森破”啊!商务部的新“办法”直接说的是卖车的事儿,“办法”一出台,“不得加价销售”这一条显得特别显眼,再加上媒体们的宣传,短期消费者们都注意到了这回事,所以,“直接加价”的现象真有可能会消失,要是再明着加价,4儿子岂不是把自己置身于风口浪尖的舆论高地,这样也显得太不醒目了!

 

再说了,4儿子又何是等闲之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事实上,现在直接加价卖车的情况比较少,通常都是“变相加价”,怎么说呢?其实就是把加价的部分变成“购买汽车装潢”或其它条件。比如你想买某一款畅销车,4S店会一方面夸大提车的难度,一方面“建议”买家加钱购买店里提供的“套餐大礼包”,比如加装导航、雷达、保险等等,如果客户同意从4S店里购买价值若干元的装具,就可以早提车甚至是提到现车!

 

而这样的“装具大礼包”是有高额利润的,一万块就可能赚你五千的利润,同时4S店一般还会同时要求在店里购买“全险”,像汉兰达高配版本,购买一次“全险”要万元以上,在保险费用中,4S店又会有30%左右的利润。

但同样的,经销商卖车时“加价”或“变相加价”时,一般都不会留下把柄。直接加价,加出的钱不会体现在购车发票上;“变相加价”的话,从交易流程上看完全是合法的,因为客户并没有为车多付钱,而是另外掏钱买了装具。所以即便是新“办法”实施,经销商该加价还是会加价,只不过会以“变相加价”为主而已。

大咖总结

经销商加价或“变相加价”卖车确实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买车的人加价买车至少也是不道德的,因为你等于是加钱买了个“插队”的机会。但问题是,有谁会那么认真呢?工商部门?商务部门?消协?汽车买家?

新“办法”实施后,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直接加价的少了,“变相加价”还是会长期存在!他们“有法都不依”,单靠“新管理方法”压根没啥卵用...

所以说如果你打算买车的话,4儿子不是“儿子”,而是我们“大爷”,那句话怎么说来的,“你大爷还是你大爷”,除非你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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