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加载图片 先看图! 近期民法典引出了一系列热议的话题,关于房子有两条特别重要。第一就是住宅产权到期之后制动续期,这个其实没有太多新意,因为过去几年大会小会一直是这个风。第二就要特别留意了,新增设了一个叫居住权的事儿,就是房子可以设立一个居住权! 例如你有一个特别的朋友他有套别墅通过合同给你设立一个居住权,虽然这套房子不是你的,但是不管是这套房子现在的所有权包括他卖给谁,或者怎么样这套房子你可以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一直居住。但你的这个居住权不能继承、不能转让。 为什么会设立这样一个“居住权”,包括它实际用法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网友说法那真是……!在这里就不展开了。但是大家在以后买房的时候要多留意了,尤其是二手房,之前买二手房一看有没有抵押,不管是抵押到银行还是别的什么地方。二看有没有租约,因为租约是在买卖之前的。现在不光要看这两个,还要看房子有没有居住权!如果买一二手房还带20年的居住权,我即使把这房子买过来这房子的所有权是我的,我可以把它卖掉!但对不起不能住!这个房子只能是居住权所有的人在住! 谨防下套!!! 点击加载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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