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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作法”也是导演的创作方法和技巧

 戏剧传媒 2020-07-12

写剧本的方法叫“编剧法”或“剧作法”。其中有许多术语,如,交待,发展,高潮和结局(起承转合)属于情节、事件和冲突的结构规律性的方法;此外,伏笔、呼应、陡转、意外、跌宕、悬念、点题等技巧……还有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矛盾冲突、规定情境的设置……这是作家撰写剧本时必然遇到的因素,成熟作家是刻在心中的,运用自如,得心应手。初学作家不要为这些术语吓倒。它们在不断创作中会刻在你心中的。我这里是想告诉学习影视剧导演的朋友们,千万别认为这些是作家的事。我的经验是:它们全部是导演的技法和和理论。作家用文字表达,导演就是要调动所有的综合艺术手段,通过视听形象地表达而已。

编剧和导演创作的依据是“生活”,创作的途径是“想象”,创作的基础是对影视剧的“认知和理解”,可以说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各自的表达手段和方式不同。一个用文字,一个用视听形象;一个是可以独立完成,一个必须通过集体;功力不同,一个靠文笔文采,语言;一个靠行动性的形象思维,视听形象。要求条件不同而已。我以为导演必须懂编剧,一是要与编剧合作,二是这些方法和技巧全都是导演创作时必须运用的。编剧最好懂表演和导演艺术才好,这样写出剧本才便于上演。

影视剧都是视听艺术的综合。因此,各艺术在此综合中,最理想是“垮界”。但对编剧、导演来说就“垮界”就更为必要。编导是“夫妻”嘛!

记得我在中戏导演系学习期间有很长的课时专门学习“编剧法”,由戏文系教授专门讲授。现在学习编剧的学生,也开始学习“导演课”了。但是不是当成必修课,心中是否感觉需要,我以为还存在弱点。

所以我力主:导演必须懂编剧的规律,包括技法和技巧。其实在导演小品学习过程中,已接触到编剧了。编剧也应该学习行动性的想象,行动性的思维。这样对影视剧的发展只有好处,才能有好作品出现。

当然导演还应当会表演,懂表演。还要懂得美术和构图。懂得灯光和色彩。懂得音乐和舞蹈。懂得舞台(影视手段)和观众……懂得综合艺术中的所有艺术。

作者 罗锦鳞:原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导演系主任,博士生导师,著名导演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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