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衡南建设,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衡南县文明委就2017年志愿服务工作和“3·5”学雷锋日集中活动做出安排。 为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衡南县文明委确定2017年全县志愿服务工作主题是“文明衡南·让爱飞翔”。县文明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月月有重点、牵头有单位、全年不断线的总体思路,把握每月富有影响的节假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新风尚,弘扬正能量。 县文明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策划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弘扬身边正能量,展示衡南新形象。要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等,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激励表彰措施。 县文明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握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活动,要围绕重点帮助对象设计项目,要发挥重要志愿力量引领作用。党员干部带头争当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先锋模范,各文明单位要带头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典型,各级好人、道德模范带头争当乐善好施的先进楷模。要把志愿服务工作和好人线索推荐结合起来,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进行宣传报道,引领社会新风尚。 衡南县文明办、县志工办将在“3·5”学雷锋日组织志愿服务集中活动。举办2017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广泛征集“微心愿”,开展“点亮微心愿,弘扬正能量”志愿者认领微心愿活动。为确保全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效,县文明办、县志工办特意设计了20项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分别是: 1.开展“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2.开展“关爱社会、关爱家庭、关爱健康”为主要内容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妇联) 3.开展“绿化家园”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4.开展“守护消费者权益”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5.开展“文明祭祀”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6.开展“健康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7.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8.开展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新局) 9.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团县委) 10.开展“康复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残联) 11.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12.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13.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4.开展“爱心助考”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5.开展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16.开展“健康生活进万家”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新局) 17.开展“感谢师恩”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8.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9.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20.开展“法律援助保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作者更多作品: 《寒玉有约》,一个文艺自媒体,欢迎文朋诗友赐稿。发稿所收到的赞赏经费,50%将用于为作者支付稿酬,50%用于公众号的日常维护。 编辑:寒玉(微信号hanyu4142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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