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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与荣成在清代同时建县,都与一位叫王士俊的人有关

 胶东故事会 2020-07-14
清雍正十二年(公元1734年),对于时任河东总督王士俊来说,只是一个平常的年份,但对于胶东半岛的海阳和荣成两县而言,却相当于“开天辟地”的一年。套用后人的话来说,就是:王士俊的一小步,海阳和荣成的一大步。
当年的年末,王士俊就山东省裁卫设县事宜,向清廷上了一道奏折。作为封疆大吏,写奏折是一种很日常的工作,这或许只是王士俊写过的成百上千道奏折中的普通一个;但对于胶东半岛的区划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因为奏折中提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大嵩、成山二卫,请改为二县。裁卫守备、教授各一员。设知县、典史、教谕各一员。”这段话的具体意思,相信熟悉胶东地名的朋友,一听就能明白,说得直白一点,这就是关于海阳和荣成建县的提议。当然,此时还没有定下新称呼,只能称作大嵩卫、成山卫。
卫所设立的本意,主要是军事功能,因此由兵部分管。王士俊的奏折上达之后,兵部经过研究讨论并报雍正帝之后,做出回覆,同意王士俊的裁卫设县的建议。

过了一段时间,朝廷又专门下令,确定了两个新县的名字,以大嵩卫城为治所的新县定名“海阳”,以成山卫城为治所的新县定名“荣成”。自此,登州府辖区由一州七县变成一州九县,大体奠定了现代胶东区划的轮廓。
海阳和荣成建县,在不同的视角下,意义也不同。
对于清廷而言,新设立两个县,意味着王化之区增多,具有一定意义,但县的级别毕竟不高,因此《清实录》中虽然有记载,但并不详细。对于王士俊而言,这只是他几十年宦海生涯处理的一件不大不小的公务,因此《清史稿·王士俊传》对这件事情只字不提。而对于海阳和荣成两县来说,这自然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无论是清代的县志,还是后来的市志,都对此有详细的记载。

关于两个县建立的历史细节,在此暂且不谈,本文重点介绍的,是两县设立的主导人——王士俊的生平,这位对胶东区划产生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到底是什么来头呢?
前文已经提到,王士俊在主导两县设立时的官衔是“河东总督”。在清代不同时期,河东总督的权责并不相同。在乾隆朝之后,河东总督主要是负责管理河道,基本不涉及地方民政事务。而在雍正时期,河东总督兼河南巡抚,不仅管辖河南一省,也可调度山东事务。
这一先例,是从雍正朝的重臣田文镜时开启,雍正六年五月,朝廷下发谕旨,以田文镜为河东总督,兼辖山东。上谕中明确说到:“著将田文镜、授为河东总督。管理二省事务。凡山东应行关会总督案件。俱照别省总督之例。定限办理。山东官吏、不得藉口有所稽迟。”
而田文静在雍正十年卸任,接替他的人正是王士俊,这也是王士俊为何能够主导海阳、荣成建县的原因。
不过严格说起来,王士俊与田文镜之间还曾有过节。

王士俊,字灼三,贵州平越人。康熙六十年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进入雍正朝之后,他外放到河南省担任知州。
庶吉士为翰林院出身,在科举时期算是最为“根正苗红”,而田文镜是监生出身,对科举入仕者带有偏见(《雍正王朝》中对此也有体现)。因此,王士俊在河南担任知州时,作为巡抚的田文镜看前者很不顺眼,“有意督过之”。幸好,河南省布政使杨文乾对王士俊青睐有加。杨文乾后来调任广东,将王士俊带走。而在广东任职期间,后者逐渐发迹,踏上了仕途的快车道。
雍正四年,王士俊成为道台;五年,署理布政使;六年,实授布政使;九年,升为湖北巡抚,在五年之内,一步一步成为封疆大吏。而一年之后,田文镜卸任,王士俊再次升迁,任河东总督兼河南巡抚。此后至乾隆即位之前,他始终在此任上。

一朝天子一朝臣,进入乾隆朝之后,王士俊圣眷衰驰,被调离河东总督任,短暂回朝担任兵部侍郎一职,后来又外放至四川任巡抚。此时,他在河南时“峻急开垦”的事情被人告发,朝议认为他与田文镜同属“酷吏”,治下之民深受其苦。王士俊急于辩解,被逮捕下狱,判处“(斩)监候”。乾隆二年,开恩释放,回归乡里,成为平民。乾隆二十一年去世。
严格算起来,王士俊的仕途生涯比较短暂,从康熙六十年到乾隆元年,只有十几年的时间。但就在这短短十几年内,他成为总督一级的方面大员,并且在不少县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也算是不虚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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