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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啦

 chengjianwen 2020-07-14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2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全联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牵头制订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啦!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关乎百姓安居乐业和生活体验,也是政府的核心关切之一,全国范围内老旧小区的改造将会带动万亿级的产业链投资,促进经济增长,这在目前的国内外环境下是十分有必要的。

据初步统计,全国共有老旧小区近16万个,涉及居民超过4200万户,建筑面积约为40亿平方米。我国城镇需综合改造的老旧小区投资总额可高达4万亿元,以改造期为五年计,每年可新增投资约8000亿元以上。

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改造后的评价,此前并没有现成的标准可依,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诸如公共配套空间的产权问题、结构年限如何确立问题、消防标准依据问题、历史遗存建筑保护与改造的矛盾问题、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等问题,显然,套用新建小区建设标准是行不通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现实要求下,城市更新领域有关协会、学会和企业与科研实力强大的专业院所联手,试图通过典型案例和操作模式的分析研究,编制操作性强、普遍性高、可以全国推广的标准,使各地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有据可依,帮助政府解决在实际综合改造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并从机制方面去创新和突破。由此,《评价标准》应运而生。

下 面


和小新一起回顾一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评价标准》的编制历程吧!

2018年11月19日

在上海举行《评价标准》交流会,讨论了《评价标准》编写大纲等。

2019年1月16日

《评价标准》编制大纲讨论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提出,《评价标准》要围绕问题和(短板)目标导向,从技术、资金、政策、管理、服务“五个维度”出发,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为实现百姓美好生活而努力。

2019年4月11日

《评价标准》编制大纲讨论会在上海举行。编制组确定标准应达到三个目的:首先是通过评价实现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其次是为开发商提供介入渠道;第三为政府创新机制,突破瓶颈提供建议。


2019年6月26日

编制组部分成员组成的考察团赶赴广东及福建,重点围绕厦门市、广州市、佛山市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工作成效、经典模式、特色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专项调研。


2019年8月6日

《评价标准》编制组考察团前往上海市黄浦区,对该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老旧建筑改造、留改等)的工作成效、特色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展开专题调研,并与黄浦区相关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就黄浦区城市更新现状、规划现状、城市更新面临的制度障碍及现实困难、城市更新推进中的各类诉求及推进城市更新的创新思路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9年8月9日

《评价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京举办。会上明确了《评价标准》的重要作用,确定了目标值,提出了功能可变性、持久性及性能变更性原则。


2019年10月29日

《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在北京举行。编制组成员对《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并确定了编制组分工,详细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


2020年7月10日

《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相信随着《标准》的出台,将增强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水平的认知度,全面提高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水平,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确保结构安全、鼓励科技创新、完善基本功能、传承历史风貌、提升居住环境,推进我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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