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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能只奉献,没有回报!政府补贴激励,应该常态化...

 阿福根 2020-07-14
导语: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要鼓励组织或个人长期积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建立一个激励机制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 疫情期间大量的防护消杀装备基本都是各物业企业自费购买
我国有20多万家物业服务企业,1000余万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为279亿平方米的物业提供服务。在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奋战在抗疫第一线,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战斗。
2020年3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提到“全国700多万物业服务人员为住宅小区提供了不间断的日常服务,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得到了居民的理解和肯定。”
同样,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中,物业服务企业也在党的领导下奋战在抗疫的第一线。此外,在2018年9月影响五省、近300万人的台风“山竹”的应急避险和救灾过程中,在各地突发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过程中,在各大型活动、赛事的举办过程中,都可以看到物业服务企业在积极参与。
同样是站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组织又有着不同,物业服务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用。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法定税费;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由此可以知物业服务费的开支并不包括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人员、物资的开支。但基于对业主负责的态度,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大部分是义务参与、积极配合的。也有一小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因实力较弱,无力承担参与重大突发重件处置的相关费用。而往往有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的突发事件,事态会因为较早介入而控制得比较好;而没有物业公司介入的突发事件,相对而言就会变得难以控制。
例如,某森林公园内有游客违规抽烟,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在枯草丛中,引发火灾。如负责森林公园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立即采取正确措施将火扑灭,造成的损失就有限;如果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或是发现后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火势就有可能会很快蔓延,从而造成大规模的森林火灾,损失不可估量。
又如:某城市接到台风预警,估计24小时内会有特大暴雨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在得到消息后,立即进行了应急处理,如:对服务区域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检查,对低洼地区设有排水泵的设备进行试机;对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修剪;准备沙袋等防洪物资;安排人员加班随时应对突发内涝;通知业主做好防护准备,不要将车辆停留在地势较低的易涝区域。这样,暴雨来临时,各项防洪涝工作可以有序地进行。相反,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重视此类信息,未进行任何的应急处理,很可能会出现排水管道被堵,雨水无法排出,小区内大量积水,地下停车场被淹;通往天面的门、楼梯间的窗未关闭,电梯间进水;树木的枯枝被风刮落,树下的行人和车辆被砸伤……
再如: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有从疫情较严重的国家旅游回小区的住户隐瞒外出史,未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隔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平时对住户服务到位,设有楼宇管家与住户沟通,熟悉住户的相关信息,可能会及时发现住户的异常情况。但如果是无物业服务的小区,很可能就要等到国家相关部门经过大数据对比后才会发现。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物业服务企业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有着一定的作用。但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物业服务费,且目前我国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并没有比较成熟的机制。自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已有部分地区看到了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困难,先后出台了疫情期间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补贴政策。如深圳、杭州确定0.5元/平方米标准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放补助,期间为两个月。湖北省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宅小区在管户数每月15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财政补助。成都市规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独立法人物业服务企业可获30%不超过10万元防疫物资补助。海南省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的标准补助给企业两个月,还要求切实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将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防疫物资纳入全省防疫物资统筹分配范围,通过集中配发、特许优先购买等方式,充分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
但是,以上的补贴政策都属于“一事一议”,有时间期限。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要鼓励组织或个人长期积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建立一个激励机制才是最有效的方法。而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出发:第一是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制度,有详细的处理流程;第二是明确责任人,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三是明确经费,明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费,如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损耗费、人员发生意外时医药费、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等。企业不应从突发事件中盈利,但也应该考虑到企业的负担,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
目前,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都制订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但这些制度都是针对在管项目的,属于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五花八门,有些企业的制度并不规范。建议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考虑整理出台物业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范本,供企业参考。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建议从三个方面筹集:
一,从物业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在未来的物业服务费开支中可适当地增加一项内容,即“突发事件处置”,每月按物业服务费收入的2%-5%计提该项费用,如果项目一直未发生这发方面费用,计提的费用就一直累积下去;如果项目预收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突发事件发生时产生的费用,可先由物业服务企业垫付,不足部分日后的物业服务费中计提来弥补。
二,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并相应对支付一定的费用。政府可通过制订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分等定级的方式,根据企业参与的人数规模、时间期限、困难程度进行定级,并按相应的级别给予切实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企业一定的经费补贴。
此外,还可以通过成立“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基金”的方式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资金问题。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基金”的发起人,可通过开发商捐助、小区业主捐助、小区业主共有部位收益(如公共区域广告费、停车费)提成、社会爱心人士捐助等方式,建立“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基金”。
以上三个方面,除了成立“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基金”难度相对较小外,第一和第二种方式都需要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
本文原标题《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20年5期/总第493期
 作者单位:广西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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