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鱼眼睛之啰嗦

 愚伯的自留地 2020-07-15

文:董凌燕

一直想让嘟嘟切身的体验一下农村的生活,正好,两年前的暑假,我们的老乡朋友要回徐州老家,于是,我们就拜托他把嘟嘟带回乡下的奶奶家。

他们是坐高铁回去的。我们开车送他去火车站,路上,我叮嘱他,“你要听舅舅的话,跟牢舅舅,不要乱跑,万一跑丢了,也不要乱动,舅舅看不到你,会去找你的,实在不行,你就找警察,我们的手机号码你记住了吗?”他不屑的说:“你都叨叨八百遍了,能记不住吗?”“好,好,这是我最后一遍叨叨,你再说一遍爸爸妈妈的手机号码。”他生气了,叫道,“偏不说,我不是在家里已经给你背了一百遍了吗?你真够啰嗦的。”

看着他不耐烦的胀红的小脸,我也生气了,“我啰嗦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怕你路上出了差错?”老公看我们俩都生气了,出面打圆场,“你确实有点啰嗦,在家里已经交代过的事情,还要反复交代什么?嘟嘟又不是不懂事的孩子?还有你,嘟嘟,妈妈是关心你才这样啰嗦的,妈妈关心你还关心错了?”大家就都沉默了。

我心里暗恨自己的啰嗦,同一件事说了那么多遍,怪不得孩子嫌我烦,可是没办法,明知道自己已经说过的事情还是忍不住再说一遍,不说总怕他记不住,多说一遍总是加深一次印象吧。虽然知道啰嗦是不讨人喜欢的,可是,我还是要啰嗦,因为啰嗦可以让我安心。

忽然感到些悲哀,难道女人到了中年就会变得让人厌烦吗?《红楼梦》第五十九回中,春燕和藕官等人闲谈时,转述了贾宝玉说过的一段话:“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未出嫁的女儿,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道洗衣服是先放水还是先放洗衣粉,不知道炒菜是先放油还是先放盐,柴米油盐酱醋茶,她是只知道享用不问来处的。她是枝头唱歌的小鸟,不接地气,当然可以是宝珠了。新婚的女人,虽被男人关爱呵护着,但到底是从枝头落到地面了,成家过日子,过的是自己的日子,日子里琐琐碎碎的事情难免不操点心,珠子的光彩宝色就慢慢褪色了。

生了孩子的女人,就不仅是简单的落在地面,而是实实在在的脚踩大地了,孩子是改变女人性情的利器,孩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唱歌的小鸟变成了觅食的母鸡。和孩子有关的一切事都是大事,吃喝拉撒睡,没有一件事是她不上心的,既然上心了,就要做事。顾不得水葱一样的手指了,孩子的内衣必须手洗啊;孩子要加辅食了,肉末炖蛋既有营养又好消化,可是,老公剁的那哪是肉末呀分明是肉丁,不行,亲自操刀剁;孩子两岁应该看绘本了,老公买的那是啥呀,小人书,亏他想得出来,孩子要看色彩鲜明的绘本,懂不懂?《母鸡萝丝去散步》,对,就是这样的绘本。慢慢的,孩子的大部分事就都是女人管了。管事的人总是讨人烦的,于是,褪了色的宝珠就变成鱼眼睛了。女人愿意做鱼眼睛,宝珠是给人把玩的,鱼眼睛怎么了,那是心灵的窗户,它可以看管着自己的孩子啊。

当初,我是那么厌烦母亲的罗嗦;当初,我是发了誓长大了决不能象母亲那样罗嗦的啊。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变的罗嗦了呢?是从孩子开始学走路怕他摔倒,还是从孩子刚入学怕他贪玩不好好学习开始的呢?这个问题谁也说不清。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啰嗦也不是一天就养成的。

白居易感叹自己的衰老是“万化成于渐”,很多改变都是渐渐发生的,以致于我们常常是“渐衰看不觉。”啰嗦也是如此。想来是从不放心开始的。不放心孩子走路会摔跤,不放心孩子吃鱼会卡着,不放心孩子喝水会烫着,不放心孩子睡不好觉会影响身高,不放心孩子发烧了还不多喝水,等等等等,各种不放心。不放心就要交代他,交代一遍怕他记不住,就再交代一遍,再交代一遍还不放心,就再交代第三遍。

你走路不要光顾着东张西望记得看着点脚底下,你吃鱼的时候一定要细嚼慢咽别把刺咽下去万一咽下去也要往外咳而不能吃米饭压下去,你喝水怎么不先试试水温拿起水杯就喝万一是滚烫的水喝下去烫伤喉咙怎么办?都九点了你还不睡觉不是告诉了你人在睡觉的时候才会分泌生长激素的嘛快睡觉去,告诉你发烧了要多喝水多喝水怎么杯子里还是剩这么多水?

看着嘟嘟跟着舅舅进了检票口,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我和老公才回身离开。轻松啊,从他出生到现在,他没有离开过我们一天,我们俩终于可以再重温二人世界了。回去的路上,我们俩美美的畅想了一下这段日子的过法,想吃啥吃啥不用考虑他的口味,想看啥电视就看啥电视不用考虑他受影响,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不用考虑他要吃早饭,太自由了,解放区的天是蓝蓝的天。

回到家,打开家门,心里忽然就感到空落落的,各个房间转转,怎么感觉家里这么空啊?走到嘟嘟的房间,看到床头上放着他早上看着的那本《丁丁历险记》,我顺手拿起翻了翻,感觉有点想他了,就问老公,“火车应该到无锡了吧?”“到了,十几分钟就到无锡。”老公沉吟了片刻,忽然说:“你还记得嘟嘟第一次放屁不?他刚出生没几天,在被窝里,我正睡觉,就听到“扑”的一声,原来是嘟嘟放了个屁,哎吆,当时我感觉太神奇了,就这么个小东西,他竟然也会放屁,还是那么响的一个屁。”说这话的时候,老公满脸的幸福之光。我有点想哭,开始盼着他回来。

东汉末年文学家孔融说过这样一段话,“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初读这段话,禁不住击节赞叹,这是对于那些热衷于歌颂父爱母爱伟大之人的一剂清凉散。对于父母养育我们长大成人的感恩是人所共有的感情,但,拔高到伟大的程度就有点肉麻了。

伟大是指超出寻常或崇高卓越的行为,而父母生子女,属于动物的本能,就像渴了喝水饿了吃饭肚子胀了要排泄一样的;父母爱子女,也是本能,植物们没办法,它们不能活动,它们再爱子女也付诸不了行动,但凡能动的动物们,哪个不是爱子女的呢?所以,父母之爱即便感天动地也称不上伟大。相反,若不让父母爱子女,那才是对父母的折磨,就像堵住下游上游的河水就暴涨一样的灾难。即便是出于本能的父母之爱也并非完全无条件的,皇帝不爱他的儿子们吗?爱,可是,他更爱自己的位子,他为了他的龙椅可以杀自己的儿子,这样的事例在古代比比皆是,难道是我们的父母比皇帝伟大或者善良吗?不,是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诱惑不够大。

再读这段话,觉得孔融的理性值得肯定,但有失偏颇。聪明的人总是有些凉薄的。血缘之爱不是简单的物理化学现象。父亲于子女,虽说只是贡献了一个精子,可是,精子里携带了父亲的遗传信息啊,对于父亲来说,子女是另外一个自己;母亲于子女,不仅贡献了一个卵子,更重要的是十月怀胎时与孩子的息息相通,彼此的呼吸心跳体温融为一体,哪里是简单的“寄物瓶中”?生产出的孩子是一团活泼泼的自己身上的肉啊,怎么可能出则离矣?不过,对于孩子的爱,血缘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爱是在陪伴他成长的过程中累积的。陪伴越多的父母越爱孩子,为孩子付出越多的父母越爱孩子,因为那孩子不仅是你的骨肉还是你的心血。

那天,我正在看书,母亲打电话来,“天气预报说明天降温,你别骑电动车上班了,坐地铁去,忒冷了。”我答应了。过了半小时,母亲又打电话来,“明天降温,你要穿那件厚点的羽绒服。”我答应了。又过了半小时,母亲又又打电话过来,“天冷了,喝鸡汤暖和,我等会去菜场,要不要帮你家买只鸡啊?还有,记住了,明天坐地铁上班。”看的好好的书一再被打断,我有点恼火,可是,想想我也是这样啰嗦嘟嘟的,就体会到了母亲的心情,她是挂念着我才这样啰嗦的啊,于是,我耐心的告诉她,“冰箱里有鸡,你不用买了,天冷,别出门了。”

古话说的好啊,不养儿不知父母恩,是的,放在从前,看书的时候母亲若这样啰嗦,我是肯定要咆哮的。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