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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 罪:关于老家沙庄的故事……

 愚伯的自留地 2020-07-15

文:仙人掌

                 
灵床上,老人已到了弥留之际,气息奄奄,嘴唇翕动,发出若有似无的声音“二……二……”

      
被称作“二”的那位男子,身材瘦小,须发花白,年逾花甲。只见他双膝跪倒在老人的床前,痛哭流涕,泣不成声:“娘啊,原谅我这个不孝子吧,我造下的罪只能自己来赎,这就是我的命啊。到了那间,替我好好看看长喜,就说我对不起他了,下辈子我们还是兄弟,我一定好好还他”。他为人木讷,不善言辞,谁也没听他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
    
眼看老人上气不接下气,却怎么也闭不上眼,终于带着满腹的心事走了。

   
“二”是他的乳名,是邻居大奶奶家的儿子,所以论辈份该称他二叔。也许是老家特有的习俗,只有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后才算长大成人。而他一直未婚。所以我到底也不曾听说过他的学名。

   
说起他,大家都是一番唏嘘,感到既令人同情,又匪夷所思。

   
我的老家沙庄坐落在美丽的复新河畔,素有鱼米之乡天然粮仓的盛誉,更有苏北小江南的美称。是苏鲁两省的接壤地,南北通衢,水路畅通,钟灵毓秀人杰地灵。这里最早是乡政府所在地,国库就建在村头上,可说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曾引领过一个时代的辉煌,是周边乡村女孩心向往之的地方。

 在那个年代,即便是成份高的,甚至有残疾的大龄青年都能娶上媳妇。他家弟兄三个,母亲又不擅理家,所以家境不是太好,他哥娶的是四川人。他嫂子倒很精明,帮前后村介绍了不少川妹子,也答应给他挑个最好的,可他就是不开金口,被她母亲逼急了,就嘟囔一句:“要那干啥,还不如一个人清静”。

除了这点,他在村上的口碑很好。吃苦耐劳,热心助人,谁家有事,随叫随到。不吸烟不喝酒,吃穿更不讲究。

 同村王家大叔开了煤球厂,请他过去帮忙,他干脆一天到晚吃住都在厂子里。从天明干到天黑,活又脏又累。他丝亳也不计较。后来老板为人家担保,钱被坑了,五年间他一分钱工资也没拿到,别人替他打抱不平,说他白白给人家当了长工,他只是憨憨地一笑。


后来煤球厂被封了,王家又在县城做起了水果生意。婶子需要看孙子,人手不够,他听说后又主动赶来,起早贪黑守着摊位。凌晨三四点钟进货,夜里十一二点钟收摊,有时还被城管追得提心吊胆。连个简易房都没有,风吹日晒就是一天。他所住的地下室被摆放得满满当当,只勉强放得下一张小床。

王家婶子觉得他是个苦人待他亲如兄弟,从不外气他。为他长远考虑,怕他老无所依,晚景凄凉,对他百般劝说,希望他老来有伴能相互取暖。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的极力撮合下,真的有位离异女子看上了他,并且主动向他示好,给他洗衣做饭,一心一意地要嫁给他。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在女方的强大攻势下,他的心被融化了,枯木逢春,铁树开花,他的第二春悄然而至,幸福之路豁然开朗,人生就要开启新的篇章。眼见得要成就一段风流佳话。大家由衷地为他高兴,为他发出心底里的祝福。但他还是输在了临门一脚,在所有人的热切期待中黯然落下帷幕,无疾而终,不了了之。就象清澈的湖面刚刚泛起层层涟漪,却又倏然恢复了平静。他依然是形影相吊,与唾手可得的幸福撩肩而过。

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心里始终有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尽管这事已过去了四十多年。


当时的农村还没有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家在大队书记的带领下,冬干三九,夏干三伏,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以高度的热情,革命加拚命的精神投入到火热的农村建设。正值三夏大忙,焦麦炸豆抢收抢种的时候,“瞎眼的婆婆值万万”,全村上下总动员,男女老少齐上阵。
     
那是一个赤日炎炎的午后,太阳象燃烧的火炉一样火辣辣地烤着大地,蝉儿似乎经不起这种热浪的侵袭,扯着嗓子地直叫。但这些丝毫挡不住孩子们爱玩的天性。在我的记忆中,一年中最开心的是夏天,因为既是瓜果飘香的季节,又是可以玩水的时候,河水清澈见底,鱼肥虾美,捞鱼摸虾纯粹是一种精神享受。即便要和大人们一起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太阳太阳毒毒里,把我晒得糊糊里”,边薅秧,边嬉戏,趁大人瞅不见的时候,把泥巴当作武器砸来砸去。

当又一把泥飞过去的时候,那孩子应声倒下,二叔开心极了,哈哈,他心想,我瞄得多准啊,只一下就把他打趴下,太好玩了,他的脸上掩饰不住胜利的喜悦。他不知道此刻灾难正悄悄地来临,他的命运将会就此改写,他的人生轨迹就要彻底发生改变,他的良心将永远钉在十字架上。

       
是啊,令他万万想不到的是,他闯大祸了。在这个时候,风儿住了,蝉声停了,乌云笼罩了天空,他此生再没走出这片阴影。现在想来,那孩子应该是有病,正赶上高温天气,或者已经热得中署,不然不会在倒下后瞬间被一口水呛死。
       
一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他吓傻了,半天哭不出声来。那是他最好的玩伴,光腚长大的发小,居然死在了他的手里。他悲痛欲绝追悔莫及欲哭无泪。
        
念他是无心之失,又只是个孩子,都是乡里乡亲,况且那时候的孩子也不那么金贵,用母亲的话说,刮风下雨都得减半,孩子夭亡并不稀奇,听天由命吧。对方家长并没有作任向追究。

他的母亲也不是一个很明白的人,据说当时只拿了一瓢鸡蛋,这事就算过去了。所以虽是前后院的事,并且他比我仅大个七八岁,可我并不详细。因为大家只当成个意外,过去就过去了,没有谁把它当作一件多大不了的事。
     
可他不行。他变得沉默了,很少与人交流,更少了同龄人的欢笑。
     
不久土地包干到户,他早早地辍了学,很快成了好劳动力。他总是先干长喜家的,然后再干自家的。长喜的家人通情达理,开始不让他干,他就偷偷地干,见拗不过他,就只好由他去了。

     
在前面提到的王家婶子就是长喜的大嫂。每当我打她的摊铺门口经过都要不由自主地扫上几眼,每次都希望能看见二叔忙碌的身影,或许只有这样他才能心安。
  
 愿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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