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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遇到的好老师:几个人,几个故事,已足够温暖一生!

 愚伯的自留地 2020-07-15

文:古岸云沙

上学上了十几年,直到毕业工作,心才算真正安定下来,好象一辈子的学都上完了。

那些年,我们遇到很多人,老师与同学,教工与校友,从陌生到熟悉再到音信杳无,多年过去,留在我们记忆深处,常常让我们想念的也不过那几人。

世界很喧嚣,记忆很绵长。

如果说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言传身教,教给我们最基本的教养与做人的道理,那么小学老师,就是我们的第二任老师,他教给我们知识,为我们打开一扇观察世界的窗。

我的一年级、二年级、五年级的语文老师都是同一位老师一一王老师。

王老师有个小名叫蚂蚱,一、二年级时,班里调皮的男生常常从地里逮了蚂蚱放进讲台的抽屉里,每次上课,王老师拉开抽屉拿粉笔,都会有蚂蚱蹦出来,然后我们就会哄堂大笑。王老师也不生气,放蚂蚱的多半是他家的近门子,说了也白说。小孩子做事没分寸,也没个长短。从一年级到二年级,我们每天的语文课都是以那种方式开始的。

王老师的课却教的极好。五年级时他教我们语文,每次作文课,他命了题,我们写,他也写,写好之后他便读给我们听,后来知道这种方式叫下水作文。

那时候我父亲在小学里当校长,我从小几乎是在学校里长大的,所以和每一位老师都很熟,因为太熟而常常少了禁忌。二年级的夏天,王老师做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衣,那时候民办教师的工资大约是二十块钱左右,王老师家里兄弟四个,都到了找媳妇的年龄,经济条件非常不好,好几年不做衣服,做一件也是为了相亲用的。

那天他刚刚穿上新衬衫,人特别精神,心情也好,正是课间,我腻在他背后和他闹着玩,捂他眼睛,拽他的新衣服。后来这些游戏都没了新意。

于是我安静下来,拿出父亲送我的钢笔(那时候钢笔也是奢侈品),我趴在他背上开始写字:王老师。纯蓝的墨水洇染开了,象一朵花,我刚刚学会写这三个字。可是把王老师气坏了,狠狠地训了我一顿。由此我知道:人与人之间无论再熟,做事也要知分寸,做人也要知进退。

这是我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件事。那时候真的是无知啊,不懂得尊敬老师,也不懂生活的艰辛。

王老师是我的启蒙老师,从一年级学写字始,我从没写过一个倒拉笔回的字。王老师的作文也是那个年代我所接触过的最好的作文。

我们与一个人的接触交往或结束,常常是从故事开始,以变故结束的。

小学毕业进入初中,我遇到了第二位让我一直感恩在心的老师一一一一程老师。

初中住校,离家五里路,这对于从未出过远门也从不曾过家的孩子是一个考验,好像是与母体的第二次割离。恐惧而又新鲜,没有安全感而又充满变数。在这时候遇到班主任程老师,是我最值得庆幸的事。

我们两家的村子离得很近,同属一个大队。那一年我们村小学考上五个重点初中,一个男生,四个女生,包括程老师的女儿,我们四个女生跟着程老师吃了两个星期的饭,他帮我们打饭,给我们买长豆角的咸菜吃,直到我们慢慢适应学校生活。一开始他这怕我们不会买饭,悄悄跟在我们身后,看我们打好饭菜,他才去教师窗口打饭。

初一、初三他都是我们的班主任。程老师瘦、高,脾气温和,对学生特别亲近。上他的课不能走神,一走神就会被他发现,他不多话,粉笔头直接砸过来,比投篮还准确。他几乎没有分别心,无论是调皮捣蛋的孩子还是学习第一的学生,他一视同仁地关心与爱护。

初二班主任是周老师,教英语,代我们班主任那一年他刚刚结婚。元旦我们开联欢会,我与同学编了个小品上台表演,借了他新婚的茶杯做道具,因为紧张,不小心摔碎了两只,那个懊恼就不用说了。后来攒了半学期的零花钱,买了两只杯子给周老师,他却死活不要。到现在都觉得不好意思。人家那可是新婚的茶具啊。周夫人是我父亲的学生,我四姐的同学,也是我弟弟的幼儿园老师。前几年我们通电话,她说早已退休,孩子也已工作,家中只剩周老师与她两人了,老来相伴,平安无事。

高中班主任是我的亲大爷,教政治经济学与辨证唯物主义。我父亲也是跟我大爷上的学。所以上高中之后,我的一切都处于我大爷的严密监视之下了。

我大爷特别会过,很少在伙房买菜吃,每周回家一次,带一罐我大娘炒的好吃的咸菜,因为我大爷的会过,学校老师都认为省下的钱被哥哥败坏了,哥哥上大学花钱多,一度被定义为“花花公子”。

上课时他总是提问我,喊我的小名,每次站起来回答问题,我都“吭吭哧哧”,脸红耳赤,很不好意思,常常前言不搭后语,他也不批评我。

前几天一个高中同学喝多了,半夜发微信,感恩我大爷把他从农村带出来,让他有了今天的地位与家庭。高中毕业后,我大爷帮了很多人进我哥哥工作的厂子,三十年前,能进工厂上班,那是很荣耀的事情。

我高中毕业落榜复读都是大爷操心,上委培那一年,家里刚刚盖了新房子,拉了一点帐,父亲的病也重了,要拿三千培训费,我母亲有点心疼钱。大爷劝我母亲:让她上学走吧,在家你也缠不了。

可见那时我是多么难缠的一个孩子,又任性,不爱学习,还知道疯玩。我母亲后来一直很庆幸,亏了听了我大爷的话,否则一辈子在家务农,得抱怨死她。

我大爷教了一辈子书,也帮过很多学生。谁要哪一天去看了他,他就会激动好多天,比家里来了亲戚还高兴。其实老师也和父母一样,他付出再多,也不求回报,只要你偶尔去看看他,对他来说就是最感高兴的事。

高中时的语文老师那一年刚刚从初中部调到高中教学,他还有点害羞,全程讲课都低着头,不敢看学生,他颧骨有点高,我们抬头看他的时候只能看到他的颧骨,留一点小胡子,有点像画像中的鲁迅先生。肖老师写得一手漂亮的粉笔字,飘逸,隽秀。他转身板书的时候,我和我的同桌标哥,就比赛临摹,看谁写的像。

肖老师是师专中文系毕业,他有一纸箱子书,朦胧诗、伤痕文学,都被我三磨两磨啃坏了。高中三年,我一篇议论文没写过,不会写。每次写议论文,我都长篇大论地抒情,然后在作文本的最后一页写后记:对不起肖老师,不会写,只能这样了,下次一定补上。这句话承诺了三年,骗了肖老师三年,也自欺欺人了三年。我都不知道我居然能那么坚持,还理直气壮。

肖老师拿我的作文当过范文,在两个班里读过,那是一篇报告文学,我写的是《来自中学生的报道》,很多同学都对号入座,闹的我在宿舍里天天被问:你写的是我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

多年之后再遇肖老师,好像还是那样,没什么变化,脾气温和,面面的,高颧骨,爱脸红。新增了一个习惯,爱喝酒,一喝就多。有一次喝完酒,一个月后在一个公共场合又遇到他,他说上次喝酒摔了跤,腿还疼着,挽起腿角让我看,青紫的疤痕还在。我还笑话他:不怨我呀肖老师,谁让您谗酒。那一瞬间,好象又回到了高中时代,我还那个任性的孩子,只会写散文,不会写议论文。

上复习班时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高三.四班的班主任,我也特别喜欢他,我记他的名字记得特别准一一王世骧老师,因为骧这个字太稠了。我喜欢他的名字,感觉特别有学问。他家住在县城回民街一座两层小楼里,院子与楼梯上都摆满了花。暑假里我找他去复课,在他家吃过一顿饭。

他的牙不太好,稀而且黄。课讲的也好,有旧家学的底子。

其实上学期间我语文一直不好,数学好。复读班的数学老师也姓王,那时已六十多岁,因为教的好,被学校返聘代课。一头白发,平寸,干净,儒雅,偏偏喜欢和学生逗着玩。好几次他下课在教室门口堵住我,他很认真地和我开玩笑,要认我做干女儿。

把我吓跑了。

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玩。那时数学老师是真的很喜欢我,觉得我聪明,是个可造之才。只是,我为什么从来没觉得自己聪明过呢?

每次聚会大学老师都说我是他们的活宝,开心果,有我就热闹。

代我们辅导员那一年,季老师刚刚大学毕业,我们是他的第一届学生,他和我们很多留了多年高三的同学差不多的年纪,所以既便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学生,在他心里,我们都是他重要的人,最喜欢的学生。我们把他当老师,他把我们当兄弟姊妹。

因为有故事,才会把我们联接起来。那些年陪我们一起成长,给过我们关心与爱护的其实不止这几人,还有很多很多。

多年来,当我们处于紧张与焦虑状态下,我们总在一个梦境里挣扎,那就是高考或者是考场。

无论我们梦见过多少场考试,我们都会醒过来。

每个人的记忆都是不同的。哪怕是同一位老师,我们所记得的故事也是不一样的,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相同的。

这不过是我的记忆。

我们所记得的除了班主任,就是我们所喜欢科目的代课老师,还有很多老师被淹没在了记忆深处。他们一样给了我们很多,只是因为缺少故事,而让我们选择性地忘记了。

我其实是个记忆力特别不好的人,很多人,很多事,都不记得了,每次聚会,听别人聊的五迷三套,我只能瞎起哄,以烘托气氛,当个没心没肺的开心果。

说真的,一辈子那么长,谁能记得那么多人,那么多事呢?

留几个人,留几个故事,已足够温暖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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