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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泗水亭长,到底是个什么“官”?

 愚伯的自留地 2020-07-15

文:华凤存

图:来自网络

刘邦当过泗水亭亭长,这个“亭长”应该是非在编人员,因为过去“官”和“吏”分的十分清楚。官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吏则相反,地方的吏一般是郡守或县令自己雇佣的。

换句话说,刘邦的“泗水亭长”,就是现在所说的“临聘”,也就是像某些单位,一旦出现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统统以临时工来开脱,是可以随时拿来当替罪羊的。

确切地说,刘邦的“官职”应该是相当于现在派出所的所长,大家都知道,这是和流氓地痞、盗贼之类打交道的,干这种工作,必须黑白两道通吃,否则混不下去。当然,现在黑白通吃的也混不小去了,几十年前倒好混。

刘邦“好酒及色”,常在寡妇开的酒店里喝的一塌糊涂,还不给酒钱;好吃懒做,他的对脊梁骨樊哙卖狗肉,刘邦常常白吃白拿;还吃“闯席”,一文钱不拿,竟然坐“鸿席”……这些都是司马迁写在《史记》里的,白字黑字。

令人不解的是,刘邦混吃混喝,却总有赏识他的人。因为吃闯席,被未来的老丈人相中,认为此人绝非等闲之辈,心甘情愿把女儿许配给他。

要知道,这个老头不简单,是当时沛县县令的贵宾,因躲避仇人来到沛县。听说县令的贵宾驾到,当地的豪杰、官吏都来送贺礼,只有刘邦一钱不拿,来白吃白喝,最后还因此混个媳妇,真有点像旧香港混社会的人。

跟着刘邦混的,也都是地位十分低的人,但是乱世出英雄,尽管他们都身怀绝技,刘邦一无是处,他们还是愿意听从刘邦的指挥,这大概就是“吉人自有天相”吧;犹如后来的刘备,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是手下有关羽张飞赵子龙,“一个好汉三个帮”,最后还是能当老大。

刘邦之所以能混出个名堂,和他在当亭长时结交的人有很大关系,也和他的“临时身份”有关,因为不是“正式人员”,不怕丢铁饭碗,成则王侯败则寇,大不了回家种地,其他有“正式”工作的如萧何,则不敢冒头,心甘情愿当刘邦的马前卒,害怕万一起义不成丢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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