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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纪事:从村里的“红人”,到横死荒郊,是谁害了覃大成?

 愚伯的自留地 2020-07-15

文:春煦文苑

图:来自网络

那是一个冷风嗖嗖雪花飘飞的中午,覃大成的尸体被一个年轻人用平板车拉进了村。他还不到60岁,这样的年龄,正是领家过日子的时候,就这样匆匆而去。“大成,喝酒喝死了!”顿时成了我们村子里爆炸性新闻。

覃大成,按照老世交关系,我称他为表叔。他在我们村是“住姥娘家”,这是我们这一带的方言,所谓“住姥娘家”就是出嫁的闺女没有到婆家安家,而是带着丈夫在娘家安了家。

覃大成在我们村单门独户,弟兄三个,都是一米七八的身材,不能说长得标志,可也眉清目秀,五官端正。他们能说会道,智力没有缺陷,实在出人意料,兄弟几个都没有成上家。一家三光棍,在方圆十几里很有名。

覃大成比我大几岁,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那时候他是孩子王,带领我们下河摸鱼捞虾,上树掏鸟窝,摘桑葚。

最常玩的是捉迷藏和分班打仗,他像一个大人左右着我们好恶,必须按他的意志和兴趣玩耍;又像一个将军指挥着我们行动,必须按他的思路和谋略攻打杀伐。星期天,节假日,无数个傍晚,我们任性的疯玩,至今依然给我一种快乐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他比同龄孩子早熟,嘴巧,嘴甜,很讨大人喜欢,村里父老乡亲经常夸他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

也许是家庭的原因,也许是大成性格放荡无羁,他小学没有毕业就辍学了。先是在家闲逛,后来放个小羊,无人管束,悠闲自得。当时,让我们羡慕极了。

他发育比同龄人快,十五六就长成了身材,也很有力气,不怕脏不怕累,性格随活,又有干农活的技巧,这在当时以生产队为单位劳作的体制下,很受村干部和大伙的欢迎。

没有几年,他就成了生产队的棒劳力,有了重要的任务和难以克服的困难,村干部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他一度成了村里的红人,那些长辈也常常教育孩子干活就要像他那样心里出巧,任劳任怨,成为多面手,做个八面威风的好庄稼把式。

覃大成兄弟凭借忠厚实在,干活利索不惜力量,成了我们村的香饽饽。那时候建院墙,建房子,都用泥土堆砌。因为没有专门挣钱的建筑队,大家只好找亲戚邻居帮忙。俗话说:脱坯打墙,累死阎王。

建房子填地基要从大深坑里用平板车拉土,几个人从坑底拉上一车土便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准备好泥土之后,翻掺泥筋,然后打墙,从和泥到挑插,都是重力气活,尤其脱泥坯和建房子挑三茬子墙以及最困难的上山花子(就是用泥堆垛屋山),真是要命的活,让一般人望而生畏。

基于这些,当时能帮忙干这些活的非亲即友,一些人家也常常为找人干这些重活而犯愁。“患难见人心”,覃大成兄弟在这方面令乡邻钦佩至极,村子里无论当官的还是平民百姓,富有的还是贫穷的,有劳力的还是没劳力的,他弟兄几个都一视同仁,只要找到他们没有说不行的时候,那怕放下自己的活也给人家去帮忙。他们的做法常常让那些没有劳动力又经济条件不行的人家感动不已。

时间有时候特会捉弄人,上帝有意无意地给大成兄弟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早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弟兄几个依然找不到对象。开始,也有几个热心的媒婆登门,吸了喜烟,喝了喜酒,带着女方相看。人家看过家境和婆婆公公 ,就再也没有了下文。

覃大成的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受了刺激,神经不正常,母亲在男人的熏陶下也颠三倒四,迂腐不堪。家里不来外人还好,一旦有生人来,两个老人家,就被激发起强烈的表演欲。父亲一遍又一遍地背毛主席语录:“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母亲则东家长西家短地骂街。

大成的口吐莲花百般的殷勤,都被两个老人家的“现场说法”抹杀得一干二净。要钱没有钱,要房子没有好房子,一家人挤在两间破屋内,这家庭真是面子里子都没有。久而久之,媒婆和他兄弟几个都失去了信心,干脆不再张罗婚姻。

他们就这样,错过了不要彩礼的最佳时机,谁曾想他们又错失了进城打工的先机。有人说:凭借弟兄几个身强力壮又能吃苦耐劳,如果上黑龙江大庆做建筑,早就是孩子会打酱油了。仔细想想也是,当时,我们方圆几十里最先开拓出的到外地挣钱的门路,就是大庆建筑队。

丰县在大庆有办事处,各镇有建管站,好多穷家的小伙子,都是靠干建筑队发了家,娶了媳妇。覃大成兄弟几个也许是没文化,也许是被因循守旧的思想所桎梏,几十年没有离开乡村,就连临近的县城也没闯一闯,就甘心在庄稼地里混。

他们固守着几亩地,浑浑噩噩地打发时光,靠几亩地的庄稼收入,永远也赶不上后来水涨船高的彩礼。正应了那句政治经济学的术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他们经济的塌方,使他们婚姻的殿堂也跟着倒塌了。年过50仍旧孑然一身,也许是封闭守旧的意识害了他们。

人一旦失去了希望,便会心灰意冷。破破罐子破摔的覃大成,彻底被婚姻击败了,一下坠入了醉生梦死的深渊。借酒浇愁成了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酒瘾越来越大,以致酒精中毒,一刻也离不开酒,被窝里也经常揣着酒瓶子。他家生活条件又跟不上,即使几块钱一瓶的鱼台米酒也喝不起,他只好到小卖铺里喝散酒。

临近的几家店铺成了他的最爱,一大早店主人还没有起床,他就早早地等在了店门口,一开门,便忙不迭地冲进去,“快,打二两!”,站着一饮而尽;有时候没有钱就赊欠,记在账上,喝过就走;有时候也像孔乙己那样:“这回是现钱,账以后再还,快打酒”,喝过摇摇摆摆离去。

覃大成已经嗜酒如命,村里红白事,他都去帮忙,为的是不花钱过过酒瘾,常常喝得烂醉如泥,被几个人送回去。久而久之,他到谁家帮忙谁害怕,不是怕他吃,也不是怕他喝,就怕他喝死在谁家事上。大老执和长辈一劝再劝,也无济于事,覃大依然故我,不醉不休,常常死狗一般倒醉街头。

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终于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覃大程在邻村一个熟人那里喝得天昏地暗,喝得不省人事,最后倒在了荒郊野外,这一醉就再也没有醒来。

有人发现后捎信来,他的亲戚才把他用平板车拉来。走进村子好多人不停的重复:“覃大喝醉了,跟死狗样,拉来了。”有人纠正到:“不是,这回真喝死了!”

覃大成还不到60岁,就真的和他酷爱的酒一起走了,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还在思索:难道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人生的走向是什么来主宰的?他是被酒打倒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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