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让我对书产生阅读兴趣的,注意是阅读兴趣,而不是单纯地读书,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 当时课业繁重,整个人绷紧了弦,最悲催的是:除了忙活好自己这摊事,老师为了减轻负担,把班级拖后腿的学生,分配给了我和其他几个同学。 那一脸的无奈,其实已经写在脸上,而我又是那种对什么事都特别认真,特别上心的一个人。老师交代任务,就特想认真完成。 于是我的同桌欢哥就自然成了我的折磨对象。 因为干这类事在小学时就颇有经验,只要达到折磨他们的效果,让他们写作业,背单词,就多少能让老师觉得,他们是被人看护着和帮助着,可以克服不自觉的问题了。 久而久之,要么甩个甜枣吃,要么一拳打过去,虽然那时候拳头太小,但男生也会乐在其中,特别听话低头看书。 直到我遇到高中同学,用尽一切曾经靠谱的战术才发现,完全没用。 欢哥丝毫不被这些小伎俩影响,仍然是漫不经心,让我大大受挫。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喜欢看课外书,我觉得他离被我调教的时间不远了,暗自一阵窃喜。 为了让欢哥乖乖做功课,我的课外书基本上成了他努力的诱饵。 因为他当时住宿,出去买书的机会不多,再加上学校的图书馆存书有限,我的书就成为他打开了他自己感觉到快乐的一扇新世界大门。 嘿嘿,要知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买书,尽管不喜欢看书,却像图书馆管理员一样守着一屋的书。于是每次都等他看完一本书,再带一本书过来给他。 直到有一天我烦了:我天天给你带书,怎么看你学习一点长进没有,不是说好了做完作业再看书吗? 欢哥说,书比做作业那玩意儿有意思。 我说,你说哪本书有意思? 他说,你借我的这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就特别有意思啊…… 然后巴拉巴拉,在晚自习下课前,他一直眉飞色舞地给我讲小说,我也是头一次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么有趣。 那个夜晚是寂静又充满诗意的,我依然记得他穿着朴实的短袖衬衫,戴着金丝边眼镜,边讲边用手指乱比划的样子,丝毫忘了这尼玛是在上晚自习。 我只记得那天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讲故事的声音,还有头顶上呼呼吹着的电风扇。 …… 没曾想到,读书的乐趣是那样勾魂摄魄,有如此魅力。 我也开始那个天天看小说了,一本、两本、三本…… “喂,喂,该背单词了……” “喂,喂,该写作业了……” 这是谁的声音,恍惚中,原来是欢哥的声音。 我脸微微一红,欢哥却成为我的学习看护人了。 从那开始,我似乎成了他的跟班,被他带到了文学的阴沟里,再也没爬出来过。 分班之后,我们没有机会进行再太多的来往。 再后来,对于欢哥这种表面冷静内心澎湃的人,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提起当年一起看小说,聊写作的事。 直到多年后的一天,我在QQ校友收到一封短信,是他发来的。 原来他虽然英语蹩脚,但他一夜暴富的家庭背景并没有影响他去异国他乡闯荡,基本上欧洲、美洲、大洋洲,都去过了。 那时候,我研究生还未毕业,继续沉滑在文学的深沟里——中文系文学专业,每天泡在一大堆文学作品和文艺理论书籍中。 欢哥留学回国之后,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房地产商人,每天想的都是怎么把房子卖出去,怎么赚钱,且去赚更多的钱。 我却还是深受其“毒害”,爬格子,翻书稿,埋在文字堆里。 他习惯了跟男人一样的喜欢抽烟,再也戒不掉了。 他也继续习惯了读书,然而他每天看的更多是怎么成功、怎么投资这类的书和资讯。 他也会偶尔看小说,得知我还在从事与文学有关的工作,就经常开玩笑地说,回头给我写个传记吧,写写我的文学梦和从商的经历,本来是想自己写自传的。 看着他吐出的淡淡烟圈,我笑了笑想:如果当初他真的走上文学之路,会比我更成功,更有灵性了。 他寂寥地一声说:文学是他的信仰,文学的梦只能留藏在心底。 断了的弦,最初的念,在岁月中越埋越深。 编后语: - 作者 - 闫丽娜,80后,文学硕士,诗人,资深出版人,曾在《星星诗刊》《贵州作家》《大众文艺》等发表诗歌、书评和散文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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