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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了的弦,最初的念

 魔弹文化 2020-07-15

第一次让我对书产生阅读兴趣的,注意是阅读兴趣,而不是单纯地读书,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

当时课业繁重,整个人绷紧了弦,最悲催的是:除了忙活好自己这摊事,老师为了减轻负担,把班级拖后腿的学生,分配给了我和其他几个同学。

那一脸的无奈,其实已经写在脸上,而我又是那种对什么事都特别认真,特别上心的一个人。老师交代任务,就特想认真完成。

于是我的同桌欢哥就自然成了我的折磨对象。

因为干这类事在小学时就颇有经验,只要达到折磨他们的效果,让他们写作业,背单词,就多少能让老师觉得,他们是被人看护着和帮助着,可以克服不自觉的问题了。

久而久之,要么甩个甜枣吃,要么一拳打过去,虽然那时候拳头太小,但男生也会乐在其中,特别听话低头看书。

直到我遇到高中同学,用尽一切曾经靠谱的战术才发现,完全没用。

欢哥丝毫不被这些小伎俩影响,仍然是漫不经心,让我大大受挫。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喜欢看课外书,我觉得他离被我调教的时间不远了,暗自一阵窃喜。

为了让欢哥乖乖做功课,我的课外书基本上成了他努力的诱饵。

因为他当时住宿,出去买书的机会不多,再加上学校的图书馆存书有限,我的书就成为他打开了他自己感觉到快乐的一扇新世界大门。

嘿嘿,要知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买书,尽管不喜欢看书,却像图书馆管理员一样守着一屋的书。于是每次都等他看完一本书,再带一本书过来给他。

直到有一天我烦了:我天天给你带书,怎么看你学习一点长进没有,不是说好了做完作业再看书吗?

欢哥说,书比做作业那玩意儿有意思。

我说,你说哪本书有意思?

他说,你借我的这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就特别有意思啊……

然后巴拉巴拉,在晚自习下课前,他一直眉飞色舞地给我讲小说,我也是头一次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么有趣。

那个夜晚是寂静又充满诗意的,我依然记得他穿着朴实的短袖衬衫,戴着金丝边眼镜,边讲边用手指乱比划的样子,丝毫忘了这尼玛是在上晚自习。

我只记得那天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是他讲故事的声音,还有头顶上呼呼吹着的电风扇。

……

没曾想到,读书的乐趣是那样勾魂摄魄,有如此魅力。

我也开始那个天天看小说了,一本、两本、三本……

“喂,喂,该背单词了……”

“喂,喂,该写作业了……”

这是谁的声音,恍惚中,原来是欢哥的声音。

我脸微微一红,欢哥却成为我的学习看护人了。

从那开始,我似乎成了他的跟班,被他带到了文学的阴沟里,再也没爬出来过。

分班之后,我们没有机会进行再太多的来往。

再后来,对于欢哥这种表面冷静内心澎湃的人,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提起当年一起看小说,聊写作的事。

直到多年后的一天,我在QQ校友收到一封短信,是他发来的。

原来他虽然英语蹩脚,但他一夜暴富的家庭背景并没有影响他去异国他乡闯荡,基本上欧洲、美洲、大洋洲,都去过了。

那时候,我研究生还未毕业,继续沉滑在文学的深沟里——中文系文学专业,每天泡在一大堆文学作品和文艺理论书籍中。

欢哥留学回国之后,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房地产商人,每天想的都是怎么把房子卖出去,怎么赚钱,且去赚更多的钱。

我却还是深受其“毒害”,爬格子,翻书稿,埋在文字堆里。

他习惯了跟男人一样的喜欢抽烟,再也戒不掉了。

他也继续习惯了读书,然而他每天看的更多是怎么成功、怎么投资这类的书和资讯。

他也会偶尔看小说,得知我还在从事与文学有关的工作,就经常开玩笑地说,回头给我写个传记吧,写写我的文学梦和从商的经历,本来是想自己写自传的。

看着他吐出的淡淡烟圈,我笑了笑想:如果当初他真的走上文学之路,会比我更成功,更有灵性了。

他寂寥地一声说:文学是他的信仰,文学的梦只能留藏在心底。

断了的弦,最初的念,在岁月中越埋越深。

编后语:
一件小事,一道记忆;一次交会,一生情义。往事的笑谈,其实是对人生过往岁月的眷恋和珍惜。人,就像一只飘荡的风筝,在岁月的长空中,走过今天,走进明天。由于人生只有一次,所以每一天都是风筝飘荡的猎猎的翅膀。只有那线还是在坚韧地陪伴,像记忆一样,让人清醒和神伤。

- 作者 -

闫丽娜,80后,文学硕士,诗人,资深出版人,曾在《星星诗刊》《贵州作家》《大众文艺》等发表诗歌、书评和散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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