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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系统优化技改项目公众参与公示

 奔跑在成长路上 2020-07-15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发布人: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系统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向厂址周围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系统优化技改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属于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已在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603-25-03-03509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技改工程为企业现有15.8万吨/年煤焦油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治理方面技术提高。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企业现有焦油综合利用工程生产负荷不变,由单一的加氢处理15.8万吨/年煤焦油,改为可处理煤焦油、轻质酚、重质酚、废矿物油、废生物质油等各类原料共15.8万吨/年,产品为石脑油、燃料油(柴油)、煤基氢化油、液体石蜡、沥青共145600t/a

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内,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经对照项目建设与集聚区准入条件,本项目从产业、生产规模和工艺装备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风险防范等方面均满足准入条件要求。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

项目生产装置区周围近距离环境敏感点为东北方向250m的东鹿楼村和北侧630m的山城区实验学校。项目罐区周围近距离环境敏感点为北侧280m的化工一厂家属院,其次为西北方向380m的西鹿楼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每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下:

1)废气:工程废气主要加热炉尾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SO2、氨。工程生产区VOCS废气为煤焦沥青在三相分离器中排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酚、萘、苯并芘和沥青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氨气和硫化氢,罐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酚。

 (2)废水: 工程废水为含油、含S废水,职工生活废水,装置区地面清洗和设备检修废水,VOCS治理水喷淋环节外排废水,外排循环冷却水等。

3)固废:工程危险固废为废催化剂、废保护剂、过滤渣、废活性炭等,工程一般固废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固定床和PSA废瓷球、PSA废吸收剂、脱硫催化剂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风机、泵类等。

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含硫化氢气体输送管线泄漏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根据工程工艺特点,工程废气处理措施分别为:

加热炉尾气:加热炉采用脱硫脱氨后的干气作为燃料,燃烧后各加热炉尾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NOx、SO2、氨均可满足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中有关标准要求;氨气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中有关标准要求。生产装置区VOCs废气生产装置区离心机房为密闭微负压设计并配备强制集气设备,离心过程中尾气和离心间卸料过程中产生的VOCS挥发均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风机送至水洗塔+活性炭吸附,治理后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并芘均可满足《石油化学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和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UV光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氨气和硫化氢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罐区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原料和产品装卸料尾气和三相离心机尾气,其中石脑油储罐罐顶废气和石脑油装卸料尾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置,其他储罐罐顶废气、燃料油装车废气以及煤焦油三相离心机尾气送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治理后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酚均可满足相应环保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技改后工程含硫含油废水先经酸水汽提装置预处理后,和经过“多介质过滤+陶瓷过滤+油水分离”预处理后的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深度”处理装置。企业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40m3/d,其治理工艺为调节+两级气浮+两级隔油+二级引气气浮+A2/O+SBR+砂滤+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经治理后工程废水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石油化学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有关标准要求,其他污染因子均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工程外排废水水质也可满足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

3)固废治理措施:本工程产生危废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可全部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工程一般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可卫生填埋。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使设备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评要求项目配套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建设在线报警装置、废水防范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查阅期限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17603921788 电子邮件:ym03178116@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站公示附件1).doc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站公示附件二).docx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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