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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带你弄清成都刚需购房资格!

 wenxuefeng360 2020-07-16
限购、刚需、优先购房似乎一直以来都伴随着房地产市场话题不断。成都市自从实施限购政策以来,就有购房者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颁布确保刚需购房的政策,随着摇号政策的落实,刚需购房者也达到了预期的需求,可以优先购房。
但是成都市的刚需优先购房的政策与成都市的限购政策紧密结合,政策实施一年多以来,很多购房者对于成都市的刚需仍然是一头雾水。
今天就带大家弄清成都市的刚需购房要求。
先看看《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中对于刚需购房的要求: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首先梳理一下刚需政策中关于家庭的要求:
不难看出,刚需是以家庭作为单位进行考核,而这里的家庭一般是以婚姻关系为单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本结婚证就算刚需政策中的一个家庭。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儿子、儿媳的户口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那这个怎么算呢?记住以婚姻关系为单位算作一个家庭这个基本点就很容易理解了。父亲、母亲有一个结婚证,算作一个家庭;儿子、儿媳有另外一个结婚证,算作一个家庭;
可以得出结论,儿子、儿媳与父母即使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但有两个结婚证。所以购房时是算作两个家庭,分别考核各自的购房资格。
对于包含有子女的家庭,通过登记规则的要求,可以细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子女是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自然是和父母(监护人)算作一个家庭考核购房资格。另一种情况是子女已经成年,既然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就不再算作家庭成员,考核购房资格时父母与成年子女是算作两个不同的家庭。
关于单身居民使用刚需资格购房时,在登记规则中有“达到法定婚龄”的要求,这一要求可以解读为“男性单身居民必须达到22周岁,女性单身居民必须达到20周岁”才能使用刚需资格。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刚满18周岁的购房者使用刚需资格购房时,登记系统提示不符合要求或审核没有通过的原因。
由于这些年的房价的持续上涨,资金充裕的人往往想尽办法多的购买房屋,而“假离婚”是多购房、优先购房、节约购房成本一个比较快捷的途径。现在国家是为了遏制炒房,所以在刚需的政策中规定,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对于这一点,可以看作无论其他刚需的购房条件是否满足政策要求,只有两年内有离婚记录则不满刚需资格。
接下来再看看刚需对房屋套数及转让的要求,登记规则中要求: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其中的关键字包含了“家庭成员”、“本市”、“自有产权住房”。前面已经提到过,刚需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考核,那么所有的家庭成员自然是都要满足在大成都范围无住房并2016年10月1日后没有转让记录。
通过这条规定也可以分析出:购房人和家庭成员在成都市以外的住房,不影响成都市的刚需资格;购房人和家庭成员在成都市有非住宅(如商铺、写字楼)不影响成都市刚需购房资格;购房人和家庭成员在成都市以外的地方房屋转让记录,不影响成都市的购房资格。
最后一点,关于刚需的要求: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这一要求可以理解为,使用刚需资格购买房屋,产权人需要符合限购政策的条件,即户籍或社保缴纳必须满足要求。
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之中,只有其中一个人符合限购政策的条件,如果两人名字同时写在房产证上,这种情况是不符合刚需政策的要求的。
这种家庭的选择就是:如果夫妻双方一定都要把名字写到产权证上,那么只能使用普通资格购房;如果一定使用刚需资格购房,则不符合限购条件的一方名字不能写到产权证上,只能作为家庭成员登记审核信息。
说了这么多,我敢打赌很多人已经懵了。不用着急,你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下面这样图,基本就可以判定是否符合成都市的刚需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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