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第锡(1732—1797),字庞章,一字素亭,山西直隶吉州兰村人。自幼聪慧,七岁随父兰升庵读书,学业日进。举乾隆庚午科(1750)乡试,由大挑任泽州府凤台县教谕。荐擢河北阜城知县、调永清县,并有惠政。时大兴员缺,旋调京畿。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迁永定河北岸同知,专司水利。乾隆三十八年(1773),知岳州府。事父至孝,迎养官署,每事曲体亲志。在任四年,躬行节俭,公正有守,人不敢干以私。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转永定河道,因治河成效卓著,赐加一级顶戴。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实授河东河道总督、兼兵部侍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调江南河道总督。嘉庆二年(1797)十二月,积劳成疾,卒于任,享年六十六。卒葬吉州北光村。 注:同治《巴陵县志》卷之十四记载,兰第锡乾隆三十六年任岳州知府。经笔者考证,应为乾隆三十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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