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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为什么有人会说“人家养了二十几年的闺女给了你们,难道不应该付彩礼吗?”这种话?怎么可以这样?

 谢汶青396 2020-07-16

原创内容    抄袭必究

文:谢汶青

说这句话的人一般都是那种骨子里认为“嫁出去的女就是泼出去的水”的人,认为女人嫁人后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

1.传统观念禁锢太久的产物

很小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重男轻女,为什么会有人生了女儿遗弃,为什么会有人说女儿不值钱......

慢慢长大以后,发现结婚后的女儿很少有回家住的,娘家的事情也很少参与和管理。

再后来发现很多女人结婚后什么都以夫家为主,伺候公婆,在娘家和夫家出现矛盾的时候,也是无条件的向着夫家。

即便有的人内心觉得是夫家做错了,但是,还是会向着夫家说话,俨然一副自己已经是夫家的人,当然要向着夫家的架势。

很多时候也听到过很多年龄大点的老人说道:女儿那是人家的人,养女儿也是给别人养.....

在很多地方,女儿嫁出去后是不赡养父母的,也就是说女儿自打结婚后赚钱那都是夫家的,和娘家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不光是很多老人这样认为的,有着这样的观念,即便就是女人自己,很多也是这样认为并按照这样的思维观念去做的。

我们现在设想一下:假如女儿从出嫁的那一刻,就算作是夫家的人,做什么都以夫家为主。赚钱也是为了夫家,

生儿育女也是为了给夫家传宗接代,在夫家做牛做马,伺候公婆,免费做家务,充当保姆,那么就如同是夫家以结婚的名义“购买”了一个劳动力。

假如是这样的话,“人家养了二十几年的闺女给了你们,难道不应该付彩礼吗?”这样的话就是对的。

人家辛辛苦苦养育了二十几年的闺女,要以结婚的形式成为你家的劳动力,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在结婚的时候付彩礼呢?

按照传统的观念这样的说法是站的住脚的。

2.现代社会当然站不住脚了

现在我们虽然依然生活在男权社会,但是,我们的男女比起以前要平等多了,裹脚布以及如同裹脚布一样的思想观念也已经被扔的远远的。

法律规定儿女对自己的生养父母都具有赡养义务,结婚后的女儿对自己的父母也是有着赡养义务的。

现如今的很多父母也不再重男轻女,而是开始重视教育了。女儿在父母的观念改变下也开始有机会接受教育。

有了知识武装头脑的女儿当然不光是经济开始独立,更是精神和思想开始趋于独立。

结婚后不再把自己放在依附男人的角度,也不再全然只仰息夫家去生存,而是独立自主,自强,自尊了。

自己赚钱养自己,养孩子,养家庭,有了这样的经济基础支持,当然开始反哺自己的生身父母,履行自己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结婚不再被女人认为是自己“被卖”给夫家,而是被认为这是一种以感情为链接的结合,彼此是平等关系。

有很多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男人也开始尊重女性,认可女性的价值。

在这样双方思想都进步的今天,“人家养了二十几年的闺女给了你们,难道不应该付彩礼吗?”就是站不住脚的。

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喜欢研究婚恋,两性关系,痛恨道德说教,喜欢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问题,如果喜欢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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