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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孟祥印小说:梧桐花开 (上)

 妙趣横生 2020-07-16


孟祥印小说:梧桐花开(上)


 梧桐花开

Never frown,even when you are sad,because you never knowwho is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

                       ——Thomas Browne

令师总觉得只有按照习惯了的方式去说起这句话,才让人感到很习惯。要是用更习惯的本族语言去说起,他会觉得自己就像个“小气鬼”。

再次回到母校已是八年后。这八年间,令师曾去过几次北京,但都没回过母校。这就像面对久愈的伤口,从不捋起衣袖瞅一眼,可心里还是一直惦记着看一看。

这次回来,他是“满载而归”的。从北京站开始,他一路领着妻子,并且用肩膀驮着“陛下爷”走到学校的。“陛下爷”俗名九九,是令师的女儿。

走过西单,走过北师大,走过那个换了多少对看客的电影院,在地质大学附近扔掉矿泉水瓶——他是循着上大学时的老726路公交线走回来的。西单永远是熙熙攘攘,女人们从商场里心满意得地走出来,直奔三联书店。买了一天美丽,她们都还记得最后要带一点品位回去。这些年,她们好像从来都有没改变过这个习惯——一件事情做得久了,就想不到去改变。


在北师大是一定要歇歇脚的。闻着师大食堂里飘出来的饭香和歌声,和着校园里的喃喃细语,好像随便抓起一根小木棍就可以来个笛声悠扬。暧昧的感觉是从来不疲惫的,那些光亮的木头外表的水泥椅子上,满是温暖的依偎和对望。也有一个人独自坐在那里的,蜡像一般的一动不动。九九总惦记着上前去踩一下人家的脚,然后扭头就跑回来,等着那些叔叔阿姨们对着她笑,甚至再追过来拿给她点儿好吃的。但她不知道今天这几位叔叔阿姨是不会笑的,更吃不下东西。因此只有她自己的笑声回荡在师大空旷的草坪和树荫间,伴着漫天的花香和眼泪一般的细语。是啊,谁的眼泪在飞,是不是流星的眼泪……

那个电影院用几乎不更换的几部片子送走了一波又一波的看客。安吉列娜·朱莉在一个与爱相关的不是爱情故事的故事中,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没有逃离那个东西,然后为它牺牲,为它救赎。罗丝最后撒开了手中路易十六的海洋之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杰克和它一起沉于大海。中枪后的爱德华依然把受伤的琳达送过了瑞士边境的那条白线,伊莎贝拉王妃苏菲·玛索肯定是爱上了苏格兰的起义军领袖威廉·华莱士,沙鲁克·罕饰演的那位音乐老师说不是因为他找不到其他的爱人,而是因为爱那个女孩让他开心……电影院还在,只是物是人非。

矿泉水瓶是一定要扔在地大附近的。走到地大,过了街就是母校了。但令师总是习惯于从北侧门走进校园,然后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南走。过了礼堂和图书馆就是伊斯兰餐馆、北欧餐厅、美洲牛排店、日本料理等世界各地风味食铺,简直走再往前便郁郁葱葱了。右边是个袖珍的园中园,挺有江南水乡的宁谧感。左边是松圃、竹林和梅丛,夏天自不必提,冬天能够偶见春意,也是不错的了。


但最美的风景还是这条路,两旁排列着整齐的梧桐树。每年四五月份,梧桐花就盛开了。淡紫中微泛着浅黄,不稀不密地挂在心形的叶子间。叶子也不是那么绿,天也不是那么蓝,一切都是淡淡的清亮。两边的树冠高处刚好连结,偶过轻风,它们就分开,轻风偶过,它们再搭上。花香并不浓,因此闻到的也不知是花的香味还是感觉,总之是一种舒适。放眼望去,这些小花就像薄雾夜空中一波一浪的星星在乌黄的街灯下若隐若现。凤凰是没有的,可喜鹊常在这里筑巢安家。从这棵树到那棵树,它们不停地左右飞行在树廊中,有时是一对在齐飞,有时是一双在追赶,但任何两只都不会搅扰别人的小憩。人影幢幢的时候并不多,只有在傍晚时分,夕照透过整齐的树干,一条一条地画在悠长的廊地上,你的影子也拉长了,渐渐地越来越长,越来越暗,直到模模糊糊,就像另一个人慢慢走近长廊中独兀静候的你,最后站在你的双脚前,天就黑下来了。

令师和丽莎就是在这条长廊中分别的,也是十年前的五月初,梧桐花盛开的时节。

丽莎和他同岁。与丽莎第一次见面是在北京站,那是十二年前的一个挺冷的冬天。中国学生都是九月份入学的,但好多外国学生不是,他们有短期学习的,寒暑假来到这里度假似的学几天汉语,再游玩几个景点就回国了。丽莎可能也是这种情况——可她没必要冬天来啊,俄罗斯的雪景不比我们的差,但她还是来了。

那时已经快放寒假了,大学的第一个寒假。系里的很多学生在听了辅导员不许提前逃跑的严令后就买票回家了,有几个还是在期末考试完事后边给妈妈打电话边哭着走的。丽莎就是这时候到的北京。这时令师已经是学生会的“准主席”了。系里有什么关于学生的事,老师们都会找到他。令师很在意这个“职位”,很想有一天一个农村学生能够“很优秀”地站在全校同学面前。他想改变那种看他的眼光。

那天考完试,辅导员把他叫去,说让他明天一早去车站接一个俄罗斯来的留学生。第二天天还没亮,令师就起来了,象征性地洗洗脸便直奔726路公交车站,在西单下车后,一路走到了北京站。

天真是冷,买了张站台票,他就进站了。问了几个工作人员,确定了七号车厢的停车位置后,他便裹起大衣开始静等。没多久,一声长笛从破晓的晨雾中传来,火车呼啸着从他的面前飞过,带起了很冷很冷的风,然后渐渐地停下来。令师向车门前移动了一下。车门打开了,乘务员不紧不慢地从车厢里走下来,一个大箱子便从他的身后滚了出来,吓得他连忙上前扶了扶。

接着,一位外国姑娘便跟着箱子跳了下来。高挑的身材,半身闪光的黑色貂皮,头上歪戴着一顶白亮的水獭帽,两条修长的大腿直直地立在一双灰绒绒的长筒靴里,靴口处是一片没有袜子的雪白。她先是仰起头,长长地吸了口气,朝晖就透过她仰起的下颚,像上帝的灵光照耀着洁白的天使,晨曦洒满了她白净的面庞,金色的长发在凛冽的寒风中迎风起舞,美丽剪影的边缘泛着淡淡的玫瑰色的浅红。

令师想,这可能就是那个留学生了,于是准备上前去问一下。可这时,那个女生突然从大衣兜里掏出一支香烟,“啪”的一声点着了。这个动作太突然太麻利,让令师有些诧异,但转念一想,在自己的学校见到老外的这种举动倒也是稀松平常的。他走上前去:

Excuse me……”

“我叫伊芬丽莎,你是来接我的Meng吗?这个箱子真是累死我了!”女生转过身来。

令师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她,却被她的话吓了一跳:天哪,这是留学生吗?但他很快恢复了平静。

“是的,我是。”虽然心里觉得挺突然,但他还是不想多说话。因为他只想完成辅导员交办的任务,以不影响自己的“前途”。

“这回找对Meng了!昨天我下错站了,醒来迷迷糊糊地在秦始皇下了车!”

“我姓孟,是秦皇岛。”

“太知道了!孟子的孟,秦始皇的岛。”

“啊……对,我们走吧。”说着他便伸出手来去拿她的箱子,她也做出了拿箱子的动作。但一看令师已经扛起来了,便很谦让地缩回手插进了敞开的大衣的兜里。

令师转身就要走。这个学校的中国学生都知道,那些外国学生来到中国,汉语较好的总是要炫耀一番的——况且,他们来去匆匆。

“老师说的还真对……”女生小声嘟囔了一句。

“什么?”令师转回身来。

“没什么,我的汉语老师说中国男人最体贴,上街买东西他们都帮女人拎……”

“是男生。”

“男生?嗯,就是小男人呗!”

——丽莎的汉语水平着实让令师吃了一惊。不过也算省事了,连夜背好的几句超体现水平的英语没用上,只用了一句不用背的,令师心里想。

他没有说话,又转过身去要走。

“抽支烟再走吧,急什么……”她好像没有要走的意思,说着,便拿出一支烟递给令师。

“不好意思,我不会。”令师又转回身来。

“你不抽怎么知道自己不会呢,很多事要经历了才知道。再说这有什么会不会的,长了嘴就可以啊……”

令师想,她可能是要说明这个道理,但她还没完全弄清中国话更深层次的表达色彩,说得不大好听。加之那时的他,也没心思去纠正她。

“真的不会。”令师强调了一下。

“好吧!”她可能也是看他一直在扛着箱子,便扔了剩下的半截烟,跟他出了站台。

但躲是躲不过的,一路上,女生不停地说话,而且一直在尽量地用成语。

“你汉语这么好呀,在哪里学的?”既然躲不过,那就间接找个话题,赞扬她几句吧,这样她便会很快闭嘴——这也是令师他们这些中国学生对付外国学生的常用手段。

“在圣彼得堡啊!我的汉语老师应该是你的学姐,她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但她可比你大得多!”

“那你HSK几级了?”他问她。

“我还用说几级吗?我是来考研的,不,是读研!”女生的语气里充满了自豪,看来自己必须得进一步加以赞扬,令师心里想。

“你的水平肯定没问题的!”

“问题应该还是有一点儿吧,我要和你们中国学生一样考,不考留学生的研究生。我在想考上了之后,该怎么学……”

“你具备这个实力”,令师有点晕了,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任务:“那你准备考什么专业?”他想继续夸她。

“我嘛,得考个中医什么的!”

“噢……”他彻底晕了,看来没必要进一步说话了。吾所以拒子者吾不言,他只能采取这个办法了。

多年以后,再次想起和丽莎的第一次斗嘴,令师的心里不免漾起一丝伤涩的暖意。那一幕幕一句句,虽然久远,但依旧清晰。这些年来,也曾有过许多次,他想把那些藏在心底的回味写出来,但最终都放下了笔。

在成府路东口下车后,令师先带这个女生到粥铺吃了一点饭,再帮她买了一些洗漱用品,领着她认了认留学生公寓的门,又和管理员嘱咐了几句。他已经累得满头大汗,觉得够周到了,便把她送到了辅导员那里。在门口偷听了一会儿,令师希望这个女生能和辅导员说他几句好话。但什么也没听到,他便回寝室收拾东西回家了。

第二学期开学,对令师来说头等大事来了,学生会开始竞选主席。这个学校外国学生占大多数,他们的选票很重要。

不出意外,令师如愿以偿地当选了。但这一学期还发生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他被拿下了,第二件事是他学会了抽烟。

竞选前一天中午,北京的天气已经转暖,但远没盛夏那么热。令师从食堂出来后,便来到校园的梧桐路上谙习演讲台词。突然,他听见有人在喊他,回头一看,是丽莎。她从树廊的远处走来,米色的风衣在微风中轻摆着衣角,阳光透过刚吐翠意的梧桐树叶,斑斑驳驳地泻在跃动的身影上。歪戴着的小黑帽的每一次晃动都像是春天里欢快的节拍,仿佛看得见的回声就随着她的步伐在树廊间来回激荡。

Mr Meng,找你好久了!”丽莎喘着气,金色的长发不时在长长的睫毛前掠过。

“找我,有事吗?”他有点惊诧,又不太意外。

“当然有事啦,要是没做错梦的话……今天这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丽莎神秘地笑着,先是向他探探头,又仰起了头。

“您老说吧。”马上就要当上主席的令师,有些忘记了严肃。

“我老?你才老!你看起来像个老农民!”她努努嘴,津起了鼻子,然后合上长长的睫毛,白了他一眼。

丽莎的这句本该点燃火药桶的话并没有让令师很不高兴,因为她的表情告诉他,她没别的意思。也许“老农民”更贴切、更符合自己的外貌吧,令师心里想。

“你的事,是我帮你拉了很多选票!但是如果明天有不同肤色的孩子叫你爸爸,这我可管不了……”丽莎诡秘地笑着。

“哈哈!”令师也笑了:“——马克吐温小姐,那你的事呢?”

“我的事嘛,我要进社团!”丽莎先是转转眼珠,然后直盯着他。

“据我所知,目前社团还没有吸烟社这个组织……”令师笑着逗丽莎。丽莎倒不在乎,只说了句小气鬼,然后又是仰起头,看着头顶的梧桐树冠:“那句话怎么说了,好像是梧桐一叶……”

“那说的是秋天,现在是春天。”看来对她确实得另眼相看了,令师心里忽然这么觉得,因为她要说的是《淮南鸿烈》的名句“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

“我知道啊!是你的春天,我的秋天。”丽莎没有什么表情。“去喝杯咖啡吧,那天去车站接我还没谢你,去‘爱琴海之恋’……”说着丽莎就要拉起他。可他不敢去,他首先想到的是这要花钱,他是男生又没有钱。其次是他要竞选了,他得保持个人形象。于是令师说:“在这走走吧!”他指了指树廊的南头:“我给你免费讲点古汉语,对您这位中医有帮助的。”

“那不是很快就走到头了么,我不喜欢。”丽莎说。

丽莎的话让令师糊涂了,他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就好像一个人在路上闲踱,突然遇见了萨特、尼采、雨中的黑格尔或者精神病,总之不会是一种轻松的感觉。

“小气鬼!”丽莎抬腿就走了。

这是他们第二次斗嘴。

当上学生会主席后,令师的朋友立刻就多了起来,有许多来自城市的同学还总给他烟。他不会抽,便随手扔在柜子里,结果都被寝室的混兄弟们给“祸害”了。这让他多少有些心疼,所以有时自己也瞎烧几支。一来二去,他似乎越来越喜欢烧这个东西,晚上睡觉前,早晨睁开眼,都要吧嗒几下。但这以后,就再也没人给他烟了,有些人甚至还总向“主席”要烟。“主席”怎么能小气呢?于是他只有硬着头皮给大家“发圈”。这件事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贪污腐败,迟早是要还回去的。

但他真正学会抽烟是在被拿下之后。得意切莫忘形,当上主席后的令师就有点过于“潇洒”了。一次“八大校”学生会联谊活动后,来自各校的“主席们”晚上聚在一起吃饭。都是成年人了,喝酒是少不得的。但那时令师不会喝酒,他们却一个劲地逼他喝,说着说着,也不知怎的,便有一位主席大人说他是农村人。那种熟悉的语气和表情让他很生气,接着便在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后令师把那个人揍了。第二天早晨辅导员就把他请到了学生处,他就被拿下了。但自此以后,他多少有些不太在意那种眼光了。

这个主席当的,还没有袁世凯时间长,只是比李自成多几天,令师心里想,惟一的“权力成就”就是丽莎在社团当上了分社长。但想着想着,心里还是不免充满了窝囊。因为除此之外,他还闹了个留校察看的处分。

无官一身轻。那天晚上,寝室的混兄弟们请他出去喝了一顿安慰酒,令师没咋喝。回来后,他便一个人来到那条树廊下的椅子上抽烟。自此以后,令师就真的学会了抽烟。

他坐在那里不知在想什么,只是抽烟。也不知坐了多久,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一个人就站在了他的面前,是丽莎。

“不至于吧,小气鬼!”丽莎说着便拽起了他:“今天本汉学家请你喝酒去!”

“不喝不喝,和女生喝什么酒?”令师做出了再见的手势,站起来准备回寝室:“更不用说让女生请客!”

“哈哈,看来你学姐说的真对啊,中国男人真这么体贴啊——女生怎么了?”丽莎满不在乎的样子。

“是男生。”

“什么?‘女生’在中国叫‘男生’?”

“我是说不是中国男人,是中国男生。”

“噢,男生……就是小男人呗!”

这是他们第三次斗嘴,之后还斗过多少次,他记不清了。

然后,他们就坐在了“爱琴海之恋”二楼的吧台前。虽然“主席”的职务被拿下了,不过不能让人看不起,令师心里想。

“爱琴海之恋”就是那个电影院。影院在一楼,影片没有在线的,多是外国的爱情片在来回播放。二楼应该是个“店中店”,没有名字,属于那种西式的酒吧,能唱歌能喝酒,也很适合开Party。来这里的大都是附近几个大学的学生,他们一般是先来一楼,看完电影自然就去了二楼。

但他们却是直接来的二楼。

“喝什么酒?”令师问丽莎,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和她说话。他主要想表现得大气一点、有钱一点,因为按照中国人,尤其是东北人的习惯,先说这句话的,往往都是请客的一方。但后来这位“汉学家”显然一直没懂这个习俗。

“随便!”

“随便酒是什么酒?”令师觉得自己的话在逐渐增多。

“表现不错!”丽莎笑着点点头:“没那么呆板就别硬装着——这么说话才像电影对白,够浪漫……”她看了看天花板,突然眼睛一亮:“那就从北欧喝起吧,先喝挪威的瑞典的芬兰的,再喝丹麦的荷兰的德国的……”听着这话令师心里有些害怕了,准确地说是很害怕——他不是怕自己喝多了,是怕这么喝下去,万一喝到地中海,自己哪来的那么多钱!

但很快他就不害怕了,因为他喝多了。

说完丽莎便叫来服务生点酒。酒上来了,都是啤酒,丽莎就挨个给令师介绍。然后拿过他的杯子,和自己的杯子放一起开始倒酒。街灯乌黄的光透过满是格子的窗棂照在丽莎的脸上,一片江南水乡阁中秀女撩起春帘般宁谧的灵动。她拿着酒瓶在两个杯子间左点一点右点一点,抿着嘴唇仔细计量着每一滴酒,就像来自圣彼得堡的圣伊萨基耶夫大教堂塔尖上的白鸽,在梧桐树廊间左右飞翔着,更像是希腊神话中雍容华贵的雅典娜在向人间从容地播撒着智慧,或是印度佛教中的女神阿修罗在俯身细数着菩提树下端正静坐的佛陀,或是雨果笔下的爱丝美拉达在星光里的巴黎圣母院中细抚着自己的妆镜台。丽莎用了好长时间才把酒倒好。

开喝了,丽莎左一句右一句地说着,说着说着,回到了主题上来。

“你就那么在乎它吗,大不了下学期再参加竞选呗!”丽莎可能知道说别的令师也不感兴趣,便把这个她本来一直在刻意回避的话题又拿了出来。

“不提这事了,影响心情。再说……肯定是不行了。”

“你不去做怎么知道不行呢,很多事要经历了才知道。——这有什么行不行的,该放下就放下,想拿起再拿起……”她的这句话让他很耳熟。“你现在的烟抽得比我都多,哼!”丽莎又是努努嘴,扭头白了令师一眼,然后回过头看着他:“Don't cry because it is oversmile because it happened。(不要因为结束而哭泣,微笑吧,为了你的曾经拥有。)”丽莎突然又调皮地大笑起来。

“哈哈……”他也大笑起来:“没那么严重,孩子……”

Never frowneven when you are sadbecause you never know who is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丽莎认真地看着令师。他也看了她一眼。

这些年,在奔波劳碌之余,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默默于窗前街头,在伫立凝望和来回踱步之间不厌其烦地念着这句话。他也总是想起她看自己的那个眼神,在那个眼神里,装满了走过的年华中那些美好的每个每个的瞬间。

后来不知喝了多少,直到他俩都喝不动了,便一起摇摇晃晃地走出了“爱琴海之恋”。一路上,丽莎不停地说话,令师一句也没说,因为她说的是俄语,他搭不上。

进了校园,他把她交给了留学生公寓的管理员阿姨后就离开了。丽莎进去后,令师看见那位阿姨探出头来特意看了自己好几眼,然后趴在另一位阿姨的耳边开始“写小说”。他才懒得管她呢,他现在首要的是醒醒酒。于是,他又躺回了树廊下原来的那张椅子上,也不知过了多久,醒来时,天亮了。

自此以后,令师就真的学会了喝酒。

这时的北京正在闹“非典”,学校封校了,没有特殊情况,不让学生离开校园。令师倒是不在乎,可丽莎不行,她几次找到他,让他和学生会看门的那些小子们说句话让她出去。没办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曾经“主席”的面子他们还是要给的,毕竟属于老干部,令师想。于是他就把丽莎送出了校园。但他发现其实好像不是自己面子的事,丽莎如果直接找那些小子,可能比自己更好使。

一直到暑假,令师再也没有看见丽莎。暑假里寝室的混哥们大都没回家,有的家里催得急了还很不高兴。令师也没回家,他得打工赚点钱。家教已经干够了,他就在大街上闲逛,看看传单,看看那些店铺的窗户上有没有贴着招工的白纸。后来稀里糊涂地找了一家工地,干了一个月,挣了在当时概念中的挺多钱。

这期间,他好像也想起过几次丽莎吧——记得不是很清了,毕竟这么多年了——就是记清了,当时的令师也不愿意去承认。更重要的是,那时他想自己没有记清它的心情和底气。

但那时还发生了一件事,那件事让他和丽莎——让他们怎么了,令师到现在也说不清。

那天,令师领完“工资”离开工地后,没有坐公交车。一是想走走,独自享受一下有钱人的悠闲感,二是他的衣服太脏,怕上了公交车别人烦。走进校园后,令师便飞快了,他得抓紧回到寝室换衣服。可是路过梧桐树廊的时候,丽莎迎面走来。

丽莎可能是一开始没看见令师,可令师看见她了,他好像想招呼她但他没吱声。也可能是她感觉到有人在看她,她就停住了脚步,站在令师面前。

“你这是……”丽莎瞪大了充满惊诧和意外的眼睛盯着令师的衣服。

“暑期社会实践。”令师严肃地说。

“实践?去哪实践了?斯大林格勒前线?”丽莎又想严肃又想笑的样子,就像夏日里燥热的街头上一片清凉的树荫,让人感觉很惬意。

“对,穿越时空,帮助你们去打希特勒了。”

“噢……”丽莎的眼睛里忽而闪烁着悠远的光芒:“你知道吗,二战胜利那天,在时代广场的欢庆中,一个士兵抱住身边的一位女护士……”

“那是美国水兵,不是陆军野战排的。”他指了指自己的衣服。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因此只能就这句话和她较一下真儿。然后问她:“你跑哪儿去了,回国了?”

“没,我报了个音乐班,我会吹笛子了。”这时令师才看见丽莎的手里拿着支笛子。“哪天去社团一起玩,我有个吉他,爷爷在奥地利买的,特好的,免费给你弹一次!”

“我不会。”

“那你吹笛子,我弹吉他!”

“笛子我也不会。”

“小气鬼!”丽莎感觉到了令师有些心不在焉,但她不知道为什么,可他知道。

“咱们去看电影吧”,丽莎忽然说:“你答应过我的!”她用手指稚气地指着令师的鼻尖。他知道自己没答应过她这件事,因为有一点他敢保证:凡是需要花钱的事,他都是很有分寸的。但他还是和她去了,他怕她说自己小气鬼。于是令师就说等他回寝室换件衣服吧,丽莎说小气鬼现在就走。

一进电影院,令师看见左面的墙壁上闪着几个字:青春脚落。这几个字让他觉得怪怪的。他想青春是不会停步的,青春要是落脚了,人类哪有机会品味忧伤。然后他又看了看右面的墙壁,上面是“再回首”,这几个字当时他没咋想。

那天看的是印度电影《情字路上》,原声中文字幕的。他和她看得都很认真,一直没说话。后来他们又看了很多次电影:《原罪》,《泰坦尼克号》,《爱在战火蔓延时》,《勇敢的心》……还有一些,他也记不清了。

从一楼出来,她说去上面坐坐。令师说他这打扮不好吧,丽莎说小气鬼。

坐下后,丽莎一直盯着令师笑。他说笑什么,她说开心。他想她可能在笑自己的衣服,便脱下了外衣,里面的衬衫还是比较干净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和你在一起吗?”丽莎突然问令师。

“不知道……可能……你不认识别人吧……”令师回答说。他说的是实话,因为他真的不知道,加之她问得太突然,而且他好像还有点不明原因的害怕。这种害怕就像一个穷秀才饥寒交迫地站在街头,看见呼啸而过的皇家车队中一位美丽的公主向自己微笑了一下,穷秀才不确定她是不是在向自己笑,心里却都觉得挺美的,但他很快告诉自己:兄台,别想多了!

“因为和你在一起让我开心。”丽莎说。

——她说的是《情字路上》中沙鲁克·汗饰演的那位音乐老师的台词。

“你知道世间最可贵的是什么吗?”她又问他。

“是时间吧……”令师稀里糊涂地答了一句,他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问题中走出来。但他知道自己首要的是保持清醒。也可能是因为他依旧不知怎么回答,只是觉得怎么谈到了“人生”这个本属于作家的话题。

那天,令师感到丽莎的问题特别多,很不像她。

“是生命”,丽莎说。“你知道生命中最可贵的是什么吗?”她依旧在盯着他。

“是开心”,她说。“我来中国就是为了寻找开心,到中国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你。你帮我拿东西、买东西,带我吃早餐,还让公寓阿姨对我好点……进社团对我也很重要,我怕无聊……这些你可能不懂。在俄罗斯我只和爷爷生活在一起,他走了以后,我想换个环境——就算对得起你说的时间吧!”

令师不知该说什么,但他心里很明白自己当时是为了“前途”才有的那几个周到的帮助。他又感觉到她没有完全说明白,仿佛又一次在大街上闲踱时遇见了萨特、尼采、雨中的黑格尔。他觉得她的话好像有些道理,也觉得似乎和自己有些关系,但就像一个人要帮另一个人的忙却不知从何帮起。或者像一个剧本在召唤着你,可你却没有底气和勇气进入那个角色。

丽莎也看出了令师的不知该说什么。于是她耸耸肩,看了看杯子,令师便也抖擞一下精神顺势说:“来吧,伟大的汉学家、思想家、哲学家、音乐家、中医,我们喝一杯。”

“中医我不学了,我已经很开心了。”她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Cheers!”

Cheers!”

放下杯子时,大厅忽然熄灯了。令师看见棚顶有个从浑身都是瓶盖大小的眼儿里射出不同颜色光芒的圆球开始转起来。根据看电影增长的知识,他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丽莎显然也没有准备,她回头看了一眼。大厅四周的桌子上已经没人了,男生女生都到中间的空地上跳舞去了。丽莎转过身来,很诡秘地看着令师。

令师突然手足无措,本能地马上要说他不会,可丽莎抢先牵起他说:“我教你。”

他俩站在大厅的中央,别人都离他们很远。他想可能是因为别人舞动起来散发出的是香水味,他散发出的是灰尘。

令师浑身充满了别扭。他不知手放哪里,甚至痛恨自己怎么长了手这个多余的东西。他更接受不了自己的行为——农村出来的孩子是要本分的,有正事的,自己怎么能做跳舞这种事!

但他还是没回去,丽莎耐心地教着他。她说他学得很快,很适合跳舞。他说为什么,她说因为你腿长。他说腿长怎么就适合跳舞呢,她说你看跳起舞来,白鹤跟乌龟肯定是不一样的。他说你说的也应该是黑鹤吧。

灯光上下翻滚着在人群中撞击,忽明忽暗地划过丽莎的脸。她戴着一个红色的发卡,上面别着一只白色的蝴蝶结。不知什么材质的短袖长衫轻轻地搭在她满是香水味的肩膀上。妩媚的朦胧如诗如画,仿若等待怒放的玫瑰花,占据了黑色瞳孔的整个空间。天使般的一笑一颦是那样的洁纯美丽温存柔暖。他似乎听到了她心跳的声音却听不见半点舞曲的声响,只有她裙下的高跟鞋在以很缓慢的节奏敲打着他灼热的耳廓。丽莎趴在了令师的肩膀上。

回到座位的时候,他们都没说话。令师等着丽莎说小气鬼,但丽莎什么也没说。他想可能是自己想多了:欧美小说中那些上层社会的交际场合经常这样,只是对于底层的人有些突然;况且外国人见面还要贴脸呢,如同国人互相打个招呼一样——这两点足可证明自己想多了,令师告诉自己。

这样一直不说话坐了好一阵后,令师掏出钱说你去吧。丽莎说:“好啊,还挺绅士呢。”这是她第一次听他的。

丽莎这样一说令师就轻松了,看来的确是自己想多了:“那当然,船翻了也得保持绅士风度。”

“真以为自己是Jack呢,哼!”丽莎眯着眼,不屑地笑着去结账了。

很快她就回来了,脸色很不好。

“怎么了?”他问她。

“没怎么,走吧。”

“到底怎么了?”

“走吧走吧……”说着,丽莎站起身。令师感觉很不对劲,这有些不像她。

“坐下!”令师坐在那里没动。丽莎就坐下了,这是她第二次听他的。

“那有两个日本人,他们碰了我……”丽莎低着头。

令师回头看了那两个人一眼,好像喝多了在那比比划划。丽莎接着说走吧,令师说不走。丽莎又说走吧,令师说抽支烟再走。于是他点燃了一支烟。

其实这时走也就走了。他在抽烟,她一句话也不说,脸色很不好,他便觉得自己血管里的流速在加快,而且越来越快。

他妈的,狗娘养的——这时的令师已经不可能走了。就像斯大林格勒前线的士兵听到了对岸响起的炮声——他已经进入状态了。

先下手为强,这是令师多年实战的第一条经验。他拿起酒瓶子走了过去,然后屋子里便一片大喊大叫,玻璃破碎的声音,椅子倒地的声音——趁着那两个败类没起来,令师跑回座位抓起丽莎就向外冲了出去。

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决不能恋战,这是令师多年来的第二条实战经验。但丽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她穿着高跟鞋,跌跌撞撞地就被他扯出了爱琴海之恋。

出门后,令师迅速叫住了一辆出租车拽丽莎上了车。司机问去哪,令师说师大,丽莎看了他一眼。坐在车上,令师依旧很生气。和平是可贵的,日本人就是不懂这个道理,他妈的,令师心里想。

类似的事多年后令师还干过一次。那是他毕业后,在中文系当老师的时候。妻子说早晨上班时公交车上有个人总是碰她。于是一天早晨令师便跟妻子上了车。他问妻子是谁啊,妻子说今天没看见那个人。他说放心吧,咱们都是大人了,遇事要冷静。妻子说是旁边那个穿牛仔服的,于是令师就把那个人揍了。可这次撤退得不成功,他坐的是免费的小轿车“110”。后来在派出所,警察问他懂不懂法律法规,令师说懂,但是他得先履行男人的职责然后再履行公民的职责,警察说就你这样的还文化人呢。

但没到师大他们就下车了。在车上,令师觉得丽莎好像在发抖,他想她可能是吓的或者崴了脚什么的,便说别怕别怕。丽莎突然使劲抓了一下令师的手,叫他下车。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令师不知怎么忙活得头部左侧“下雨”了,血滴答到了丽莎的白色长衫上。下车后,她说他出血了,脱下外衣就给他擦。他说得先找个地方处理一下,在街上让人认出自己就不是留校察看的事了。

丽莎的眼睛有些湿润,说对不起。令师说:“别怕,小朋友。碰你,叔叔就得揍他!”

可是丽莎还在发抖,脸色越来越不好。令师说别擦了,你怎么了,她说没怎么,又说对不起。令师觉得丽莎有些不对劲,但他再问她她却不让他说话,她说说话能加快流血。然后她又说得先给他包上伤口,便开始使劲撕扯那件长衫。令师听见丽莎的喘气声越来越急促,突然,她手里拿着撕好的白色布条倒在了街上。

令师吓坏了。他没有时间去想她怎么了,便又迅速叫住了一辆出租车抱着她上了车。可是没走多远,她在他的怀里小声说回学校,他说不行,你病了,她说没有,可能是吓着了,从小就这样。他说不是,必须去医院看看,她说不用,快去诊所缝伤口。他还是不同意,她却说听她的,她很累。令师还想说话,丽莎却叫车转了向,他们就来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小诊所。

缝合时,令师让丽莎给寝室那几个兄弟打电话叫他们来,他想让他们把丽莎送回去。他想丽莎累了,加之在这看着她惊魂未定的样子,看着她一直在掉眼泪,他的心里很不得劲。

后来,他很后悔那次听她的。

很快,那几个混蛋就来了。刚开始还热心地问令师没事吧,居然还细心地想到了要他打破伤风针的事。但是在听了事情的经过后,他们就原形毕露了,站在旁边慨叹,说为什么受伤的不是他们自己,还说自己脑袋这么大,别说一个口子,三五个也不算啥啊!令师说你们滚,快把丽莎送回去,还说领着她点,她有些累。他们说领着是绝对不敢的,老三带绳子了,拴着走还可以,命比什么都重要。

直到今天,这个疤痕依然在令师的头上。

第二天令师睡到中午才起来,老大买了点粥。令师说你们看看,还是大哥懂得照顾病人。老大说:“吃粥得快,人在下面呢。”

喝完粥令师就下了楼,丽莎穿着厚厚的睡衣站在宿舍门口。

“还疼吗?”她像只受伤的白鸽望着他,声音很小。

“你说眼睛吗?我也没哭啊!”他表示不解,笑着逗她。那时令师真的以为丽莎昨天可能是吓的。

“早晨出去给你买了个手机”,丽莎拿出一个盒子。“我看他们都有”,她递给他:“不说谢谢啊?”

“你还得谢我呢,我帮你们报了日俄战争的仇……”

“呵……”丽莎终于让令师给说笑了:“回去收拾一下,晚上我请你们寝室吃饭。”

这是他人生的第一部手机。自此,他觉得自己步入了贵族阶层。

饭桌上,除了老大不怎么说话,剩下那几个便你一句我一句不停地说着风凉话。令师说你们别胡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他们就说知道,而且一直认为是纯洁的友情。丽莎也说你们不要狭隘,他们就说他们一直不狭隘,而且一直认为男生和女生之间完全都是纯洁的友情。令师看丽莎并没有什么异样,便没提她晕倒的事。

很快,大二来到了,令师又被选上了学生会主席,功劳当然依旧要归于丽莎和辅导员。丽莎人缘好,开朗大方,爱帮助人,而且有请客的爱好,所以那些女生们大都和她投了一样的票。那些男生们——男生们是什么原因,不用说大家也知道。

这个时候,辅导员还帮令师取消了留校察看的处分。

令师本该又一次风光无限了,但这次他没以前那么用心了,经常和丽莎出去玩。寝室那些混蛋哥们儿还总是要丽莎请他们吃饭唱歌,理由分别是今天特别高兴、今天很不爽、今天没啥事喝点儿之类的,丽莎从来不拒绝。有时丽莎寝室搞活动令师他们也去。这种活动搞出了一个成功的案例:毕业后,令师寝室的老五和丽莎寝室的一个女生去了美国,结婚了。但听说婚后好像不到五个月就生了孩子,不知怎么回事。

大二上学期很快就结束了,冬天的时候丽莎回国了,令师依旧在北京打工。

下学期开学时,丽莎返校那天令师得了重感冒,他让老大去接的她。然后他打电话问她到了没,她说到了,老大请她喝的粥,刚吃完,正在聊天。过了一会,他又打电话,她说还在聊天。

开学没几天,丽莎她们社团要搞活动,她找到令师说想和附近几个学校一起搞,他说好。那时令师同时也是学校文学社社长,社团的活儿也属于他责任内的一部分,他想。

活动很快就组织起来了,演出地点定在他们学校。

他们学校出的节目是唱歌,演员选定了丽莎。辅导员说系里考虑到个人形象也很重要,令师说辅导员说得对。然后辅导员说一开始考虑独唱,后来和系里老师研究后认为还是合唱好一些,令师说辅导员说得有道理。辅导员说那你俩就好好练习练习吧,令师怔住了。辅导员又说丽莎要唱《斯卡布罗集市》,系里很赞同。令师才明白:能力其实也很重要——这个歌他一句也不会。

后来便开始了疯狂的练歌历程。丽莎说,小气鬼咱们去爱琴海之恋行吗,令师说无所谓。他心想这么久了,加之那天黑灯瞎火的,现在应该没人认出自己了。同时也想到不能再打架了,别再吓着丽莎。

一次练歌时,丽莎说累了,要令师给她扒橘子。他便逗她:“您老人家今天吉他、明天笛子、后天练歌的,是不少个艺名啊?”

“好啊,你给我起一个!”

“既然唱这首歌,就叫月光女神吧!”

“不好不好,月光听着凄凉!”

“那叫俄罗斯天使吧。”

“不好。”

“叫圣彼得堡的白鸽吧。”他把橘子递给她,想了想说。

“嗯……嗯,这个行!”她想了想,认真地点点头:“那你呢,Mr Meng,你叫彼得大帝吧!”

“我可算了吧,我连歌都不会唱,我搞什么艺名!”令师笑了笑,心想辅导员让自己和丽莎一起上台没准就是为了强化这只白鸽的形象呢。但他说的是假话,后来丽莎很快就知道了令师也会唱歌。

“为什么呢?”丽莎认真地看着令师:“你觉得彼得大帝不能干扒橘子这个活儿?”

“那倒不是”,令师说:“只是这个名字好像我离开了似的。”

“要是能快乐地离开,也算是一个美满的梦。”丽莎有些意味深长,目光忽而变得悠远,然后她又迅速收回这种目光,高兴起来:“圣彼得堡的白鸽给你起个中国名字吧,和彼得大帝一样的——你们怎么说了?”令师正准备仔细听的时候,“汉学家”却遇到了难题。

“紫禁城的黑鹤。”他笑着逗她。

“不是不是,这个我没听过。”丽莎认真地想着。她忽然跳起来:“是‘陛下爷’!哈哈,我想起来了!”她拍了一下手:“他是哪个皇帝?”

“这个……”令师有些哭笑不得——这位真是奇怪——“梧桐一叶”都知道,却不知道这个。可他不想打扰她的开心:“是个……很厉害的皇帝……”

“比彼得大帝还厉害吗?”她十分认真地看着他。

“那当然!”他很肯定。

“那就叫这个名字了!”

演出的时间是四月末。每次练歌都是她先教他,后来一起唱,再后来就是他夸她,她就自己一直唱到最后。

大概是演出前十几天吧,午饭后辅导员找到令师,说系里很重视这次演出,要充分展示学校的风采,研究决定你们俩都要包装一下,丽莎的服装已经买完了,化妆的事你找个人帮她弄。令师说好,然后问辅导员自己的服装呢,辅导员说系里考虑到经费问题,研究决定建议你自己解决。

令师有些生气,但一想凭自己的“能力”,借个百八十件衣服也不是问题,便去找丽莎了。在梧桐树廊下坐了一会儿,丽莎来了。

“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约会我吗?”丽莎笑着,站在令师面前不时地扭动着身子。

“向您老通报个好消息,辅导员给您买了婚纱。”令师坐着没动,故意悻悻地说。

“那你呢,不会社会实践那种打扮吧?”

“我怕我哭鼻子……”

“哼!”丽莎踢了令师一脚,津起了鼻子,红着脸,合上了长长的睫毛,转过头去不看他。令师想,看来丽莎那次真的是吓的。

然后令师说找你是告诉你给你找好了化妆的,是学生会的几个女生。丽莎问令师他的服装呢,令师说自己借了一大堆呢,丽莎说化妆的呢,令师说自己不用整那个,丽莎说简单弄一下脸就行,有点黑。令师说那就让老五女朋友给“划拉”几下吧。这个话题就算过去了。

“演出完我回国。”丽莎坐下来说,令师觉得话题转得有点快。

“我送你,什么时候回来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令师并没多想,因为他们留学生回国没有规律很正常。

“我们写一首自己的歌怎么样?”丽莎又转了一个话题。

“什么意思?”

“你写歌词,我谱曲子,怎么样?”

“算了吧”,他说:“我可没写过这东西。”他说的是实话。

“还文学社长呢,哼!”丽莎眯着眼,白了令师一下。

“您老什么意思啊,我水平不行吗?”令师做出很认真的样子:“我是浪得虚名,还是空有其名,或者是沽名钓誉、名不副实、欺世盗名?”

“你欺负我!”丽莎撅着嘴使劲推了令师一下。这时,令师认为丽莎那天的确是吓的,便再也没想那件事。

“没有没有”,他哄她说:“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不去了,明天咱俩出去玩!”

令师还说要去,丽莎说其实晚上已经答应了系里的一个男生一起吃饭。他问她为什么和那个男生吃饭,她说那个男生在竞选时投了他的票,她答应要请那个男生吃饭的。他说那应该由他来请。她说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他问她。

“他喜欢我。我想我应该和他说明白,我不想让他伤心……”

“你也喜欢他他不就不伤心了吗?”

“不是……你想多了,我只是觉得自己有责任不伤害别人……”

“你真伟大——再说你我之间的关系,我没必要想多吧?”

“可是我在乎你是不是想多了。”

“既然在乎,那就取消你的约定,和我一起吃饭。”

“不是这么回事,我……”

“你没义务向我解释,我和寝室的一起吃。”说着,令师便拿出手机准备给寝室打电话。

“好了好了,我不去了……”丽莎好像没想到令师的情绪会急转直下。

“我不需要怜悯——你这么高贵的人和一个农民一起吃饭,农民不适应!”他看着她说。

“好了好了,我错了,我们……”丽莎把着令师的胳膊说。

“别碰我!”令师用力甩开了丽莎。一不小心手机摔在了地上,机盖、电池和一些碎片散了一地。

丽莎马上蹲下身子去捡,嘴里说没事没事,哪天再买个新的。她把那些碎片捡起来放在了椅子上。

“我自己能买得起!”他拿起那个摔坏的手机扔了出去。

“对不起,我……”她哭了。

“离我远点。”令师没看她的脸。她站在他面前一动不动,说完他起身就走了。

多年以后,他明白了这件事。他很心疼那样对她,但他不后悔。他想自己该后悔的是,在与她相处的日子里,自己为什么不多狭隘几次。

之后,丽莎给令师寝室打了几次电话,他没见她。他有些不好意思,更怕她问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生气。但他还是想给她道个歉,便来到梧桐树廊下的椅子上等她,他觉得在这里一定能见到她。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

  孟祥印,男,1981年生,汉族,黑龙江省海伦市人,2006年毕业于北京语言大学。2006年-2011年任黑龙江大学二级学院中文系系秘书、系主任,主讲《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汉语写作》等课程;2011年-2014年任《北大荒日报》社、《北大荒文化》杂志社、《北大荒网》编辑、记者;2014年03月后就职于黑龙江省农垦哈尔滨管理局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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