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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与重复主张债权的区别:(...

 时宝官 2020-07-17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与重复主张债权的区别:
(1)从诉讼地位上看,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是被告,而债务人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而债权人重复主张债权中,债务人、次债务人均应是被告。
(2)从行使权利的后果上看,在权利行使后受偿相对人方面二者有所不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后果是其从次债务人那里直接受偿,以其受偿的实际数额折抵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而债权人重复主张债权的后果是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受偿。
(3)从法律关系来看,二者的法律关系完全不同。代位权审理的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已有生效判决,债权人以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为据,代位向次债务人主张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因此,该程序是以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主;而债权人重复主张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已经过审理的债权又重新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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