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路遇一大片玻璃渣,就报警通知了这一交通隐患。 之后不知如何,这事传入学校新来的心理老师耳中——我便被诊断为“对玻璃渣的恐惧、狂躁和强迫行为”。并被叫去工作室谈话。 进门,心理老师便试图剖析我的童年阴影,解析我对玻璃渣的痛苦之源。我就正面告诉她了:“我担心玻璃渣伤及行人,就报警了——就这么简单。或许,您可以理解为这是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体现。” 我的后半句本是对话题的矫正,一个被误解者的辩白。怎想给了她新的灵感:“那你这是对秩序的过度崇拜,以致给了自己沉重的道德枷锁。” 坦白讲,当时年轻的我在之后的谈话中,逐渐被她高深的名词和理论所折服,还真觉得自己过分守序了。不过现在回想,着实是荒唐的二人——一个真敢说,一个真敢信。 现在我也在学习心理咨询师的基本技能,譬如倾听、重述与共情。不过还有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学校的心理老师,定位应该是什么?是像心理医生那样,坐诊室中,被动地解决问题;还是像心理侦探那样,深入师生间,主动地发现问题?或许,按照“老师是主动助人者”的观念,心理老师应该更像心理侦探? 不过,“侦探”一词,用在师生领域颇为不妥——因为侦探的预设,就是嫌疑人是有问题的。正如我的例子,心理老师可以立刻将我的事迹或回答纳入她预设好的理论框架中——她在最开始,就锚定了我是有问题的。 老师虽同为主动助人者,发现问题者,但她不可能期望着学生有问题、需要帮助。而侦探的预设思维一旦滥用——对未成年学生而言,如果一个受过多年话术训练的人想方设法地证明你有问题,你又有多大把握不受影响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