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在常德城区一台挂临时牌照的新车撞到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另外两名行人受伤,肇事的是一名无证驾驶的90后女司机。 据了解这位女司机跟朋友学了几个月车,半个月前刚在驾校报名准备考证,自认为开车没问题就大胆上路了,至于这台车,是借朋友的,自己送人用的。 这位女司机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刑事责任得判刑,大锅饭肯定是跑不了。
经济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 发生事故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车主有过错的除外。
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借车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像这种把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就属于车主有过错了,几十上百万元估计是打水漂咯。 二、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辆。 三、对方借车时无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另外,像这种属于车主有重大过失行动,保险公司商业险肯定是不赔的,当然新车有没有购买保险我们还不得而知。 法律责任 借车给没有驾照的人,不光是开车的会受到处罚,把车借出去的人也会被吊销驾照。 有证的人把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也得负连带责任,而且吊销驾照以后要等上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考取驾照。 通过这个案例,给各位心大的朋友提几个建议: 一、借车前最好看一下对方驾照的情况,如果没有或是已经过期、吊销、准驾不符,都不可以借。否则,事故后就要付上连带责任。 二、如果明知对方喝了酒,你把车借给对方,那么事故后也需要付连带赔偿责任。 当然,车辆最好不要借给别人,不是有句话说得好:老婆与车概不借! 我们刚刚说到了保险不赔,其实还有一些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总共有13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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