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凌霜降 校对:坚持 图:网络 原创故事 《红粉杀》 一个现实都市故事,写法是从各人的经历与心理分别入手,偏文艺小说化,所以结局不会那么直白~不过,应该每个人都看得懂并且有想象空间~~总的来说就是,上帝给的每一件礼物都暗中标好了价格~贪心终被贪心误~ 1 杀机 那一天是4月3号,星期二的晚上十点二十分。 已经是晚春了,风有些暧昧的暖。男人似乎心情不错,下车关上车门,然后往二号楼方向走去。 在离门口还有两米开外的距离处,黑影从旁边的绿化带树荫下飞扑过来,手里是一把刀,在路灯下阴森森地闪着寒芒,凶手先下重拳打向男人的肚子,接着是趁男人弯腰时用刀割男人的咽喉,行凶者手法很是利落,男人从被打到倒地不动的过程,统共只持续了三分钟不到。 此时是晚间十点半,这个高级小区里的人,大多已经不在小区楼下活动。 尸体是保安发现的。救护车来的时候,人已经断气快一个小时了。死者丢失了随身的皮包和手机,警方初步判断为抢劫杀人。 死者的妻子哭得完全失控,几次晕了过去。他们是患难夫妻,结婚十二年,两人辗转在各个城市漂泊谋生,近五年来,两人的生意终于做得风生水起,于是,在本城买了房,落了户。眼看好日子已经开始了,这飞来的横祸,是不由得女人不伤心的。 警方立案调查。死者魏晓辉,男,三十六岁,系本城最大的建材市场老板,与妻子林小环结婚十二年,未有孩子。魏晓辉在生意场上吃得开,平时待人也热情周到,未听说有什么仇人。据邻居称,他常送礼物给妻子林小环,两人很少吵架,算是小区里的恩爱夫妻。 仇杀?情杀?或者意外抢劫杀人? 警方调出了小区的监控录像,由于案发时间是晚上,附近的一个路灯前几天也坏掉了,杀人者用丝袜罩了脸,录像重现了杀人的过程,也给警方提供了凶手的身高。 凶手似乎对小区里何处有录像监控是有了解的,所以他在逃跑的时候,避开了几乎所有的监控镜头。 警方由此断定,这并非意外抢劫杀人,而是杀手专业作案,凶手拿走了魏晓辉的皮包和手机,不过是想令警方疑惑而已。 谁是买凶杀人的人? 2 死者 我一直是一个很努力的男人。当然,我也承认我是一个很幸运的男人。我就是最近网上流行语所说的那种凤凰男。就是从山村里飞出来的男凤凰。我出生在很贫穷的农村家庭里,连大学,都是半工半读完成的。但比较幸运的是,大学的最后一年,我认识了我的妻子林小环,她并不嫌弃我的贫穷,并且在大学毕业后就不顾家里的反对嫁给我。最初的几年,是吃了很多苦的,一个娇生惯养的女人,跟着我租房住,也跟着我在生意失败后咬紧牙关攒钱还债,当然,还要接济我更贫穷的老家弟妹。我一直很感激她。但,这并不代表,我对她的爱情一如当初。 我不得不承认,我成为了一个喜新厌旧的男人。或者,小环原本就不是我喜欢那种类型的女人。她是北方女人,年轻的时候,也算是漂亮的,个性更是直爽得没话说。想当初,也是她追的我。婚后十几年,最苦的时候,也是她一直帮我打气。 但感激,必定不是我的爱情。我的心里,原本更喜欢娇弱柔媚的女子。或者是男人的英雄主义作崇,在第一眼看到周歌的时候,我心里便生出了特别的感觉。听到她说,她所在的小广告公司正在裁员,没有背景身份的她将要朝不保夕的时候,我马上说,没事,工作我帮你搞定。 于是我把她安排到我经常联系的那家广告公司去做了副经理。周歌上班的第一个周末,打电话来说要请我吃饭。可是她的厨艺实在不好,最后是我请她去饭店吃了饭,还喝了酒。于是,酒后便乱了性。我也知道今日得来不易,可谁能拒绝美人的好。不是没有想过小环的感受,但正是我与小环的平淡无味激发了我与周歌的激情如火。 我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周歌是一个特别的女人。在确认她怀孕后,我兴奋极了,并且在她面前信誓旦旦地说要离婚。周歌在听到我说要离婚的时候,嫣然一笑,那个笑容似是对我的谎言了然于心。小环之所以不孕,是跟我颠沛流离的那几年接连几次流产才造成的。不管是于感情上还是道义上,我都不会选择与小环离婚。 周歌说,如果我想要孩子,为免以后麻烦,我最好在小环面前摊牌。周歌说不会逼我离婚。她的确这样做了。现代经济独立的女人,大多如此。周歌算是一个会过日子的女人。她美丽时尚,但不奢侈。得知她怀的是儿子后,我更疼爱她。而小环在大吵一场后,也妥协了。她甚至在周歌生孩子的时候,去了医院看望。 谁说男人有了情人后必定会后院起火的?或者,我真的是一个足够幸运的男人。我把我的感恩给林小环,我把我的爱情给周歌。我有了延续我的生命的儿子。一切都很完美。 我只是未想到,这完美的一切,会在一如平常的十点半我从周歌处回到和小环的家时戛然而止。 死前的最后一刻,我最后的一个念头是:我曾经做错了什么了吗? 3 遗孀 本地晚报说,我是日前遇害的本城富商的遗孀。我丢开那张报纸,开一瓶红酒一个人喝。我很想打电话给崔明。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我不能这样明目张胆。即便我恨透了魏晓辉,我也不想在他死后不到三天便与情人偷欢。 我是相信爱情的女人。并且,我相信爱情便是要为他付出,哪怕是一切。最初我是怎样爱上魏晓辉的?他每天傍晚都会在我们吃完饭后去打扫学生食堂。那是他勤工俭学的工作。他贫穷,却极认真,又聪明与刻苦。我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男人最优秀最原始的品质。所以,我愿意爱他,并跟着他一起吃苦。 其实,他不知道,我比他吃了更多的苦。我从小到大,都没有自己做过一顿饭洗过一次衣服。我为了和他在一起,父母哭着骂不怕,吃着咸菜馒头也不怕,冬天在雪水里给他洗衣服也不怕,我甚至,因一而再地流产而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也不怕。不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勇敢,只是看到一切好起来,看到他意气风发地成为了一个成功的男人,我觉得是自己的爱情修得了善果。 他必定是知道我爱他爱到永远不能离弃,所以,在外面有了女人还有了孩子时得意洋洋地来向我坦白。他说那个女人有多好有多善良。他说她从来不逼他和我离婚。与别人的丈夫生孩子的女人,能好到什么地方去? 这个长相娇弱的女人在某天找到了我,要与我约法三章:第一她绝不会要魏晓辉离婚娶她。第二,我允许魏晓辉一周有两晚在她处过夜。第三,如果我同意,她想叫我姐姐。 我不置可否,她以为这是什么时代?五百年前的封建皇朝时期么? 她却常来找我,开口闭口喊姐姐,次次来都有礼物,水果衣服化妆品,我不稀罕那些东西,但我挺喜欢被她讨好。她说,姐姐,离婚对你不划算。若你真的非离不可,就搜集一些晓辉和我在一起同居的证据,这样上了法院,对你也有利。没有必要非离婚不可,现代社会,找爱情不一定要在婚姻中寻找。改天我给你介绍男朋友。 我就这样认识了崔明。周歌介绍的,崔明年轻,强壮,充满了活力,他像迷恋母亲一样迷恋我。周歌说:三十岁以后的女人,与其说是需要爱情,不如说需要激情更多一些。我想,她说的是对的。 崔明与我在床上契合无比。崔明拿着户口本来向我求婚。我已厌倦了与魏晓辉的相敬如冰,我再次提出离婚。魏晓辉说:你疯了,财产分割你能得到什么好处?他不愿意离婚。这让崔明很光火,他说:老子找人做了他。 我以为崔明只是说说而已。他向我要二十万作请杀手的费用,我以为他不过是贪玩想要点钱,年轻男人的激情,不过是床上开始床上结束。我不曾想过崔明会是例外。 于是,我成了遗孀。遗孀的意思是,漂亮的有钱的新寡妇。 我为即将到来的自由的激情的生活而兴奋不已。原来,在把所有有关于魏晓辉的苦吃完后,我对他的爱情,也已经消失殆尽了。 4 杀手 我叫小A,我是一个杀手。道上的前辈说,杀手这个行业,自古有之,这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职业。既然是一种职业,那最好是做得干净利落一些,任务完成,不为出钱人和自己留下任何后患是必要的职业素质。 这是我第一次出来单独做事。其实如果不是已经逼上梁山,我倒是愿意做一个挣点小钱回农村老家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暖坑头的普通男人。 但我是要面子的人。当初出来的时候,我说过一定要在城里混出个人样才回去的。那时我如果知道城里这样难混生活,我是绝对不会说那样的大话。去建筑工地干活,又累又没钱。后来,认识了一个不用干什么粗活却总是有钱花的老乡,他说,世上还有一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差事来钱快,也不花什么力气。 老乡说,你这么聪明,肯定做得很出色。 我研究过不少警方的破案记录。我知道,现场证据很重要。所以,我收下了老乡的二十万块钱后,我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踩点。所谓踩点,就是去观察下手地点,逃跑路线,以及最佳的下手时机。那个男人很有钱,他住的那个地方,装有不少摄像头。跟老乡混了几年,我是懂了不少东西的。 观察了一个月后我才决定下手的。那个男人很高,比我要高一个头,我先给了他的肚子一拳,我打得很狠,他痛得弯下腰,我的刀正好轻易地抹上了他的脖子。 我戴了手套,并且,穿了一件三块钱的塑料薄膜雨衣,血溅不到我的衣服,那样的塑料薄膜,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点燃,几秒钟缩成一团来历不明的垃圾。 我做得很周到了。然后我带着十张银行卡上了一辆随便去哪个城市的长途客车。二十万块钱,被我分成不同的部分存在这些事先办好的不同身份的银行卡里,像我这样一个看起来不太像有钱人的人,一下子存二十万块钱,很容易引起别人怀疑的。 我想,除非老乡被抓起来,否则,没有人会查到是我干的。我打算在外面再打两年工才回老家去,盖个小楼,娶个媳妇,过好日子。二十万块,够了。 我没有料想到的是,我那个世故圆滑的,看起来怎么也不可能会被抓的老乡居然被抓了。警察是为了被我干掉的那个人才抓他审问的。结果,我就出事了。 出事那天,太阳很好。傍晚,我拎着熟食和啤酒回出租屋,今天我找到了一份做商场保安的工作,明天可以在商场里上班了。薪水不高,但我比较满意。至少比在工地上好多了。 便衣将我扑倒在地,啤酒瓶掉在地上四分五裂,啤酒在地面上开着酒花,白闪闪的像手铐一样很亮眼。 我以为我只做一次,便能成为那条溜出网外的鱼。其实不然,做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 5 情人 第一次见到小A的时候,他在掏一个姑娘的背包。我拉住了他,他吓坏了,我说我是他老乡。我请他吃了饭,让他住我原来租的出租屋。我对他说在在商场租了几个柜台做生意,如果他愿意可以帮我的忙。小A说他一直有空,但我一直没让他去帮忙。后来我告诉他,我其实是一个杀手培训人,看到他很聪明,想把他培养成杀手。 其实,我只是一个无业游民。现在正在和一个寂寞的富婆林小环在热恋。 很久以前,至少,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并不是这样谎话连篇的。我那时,是一个很单纯的对爱情充满了狂热和纯真的男孩子。 我那时候热恋的女孩叫做周歌,她是一个美丽娇弱的女孩子。认识她的时候,我的成绩比她还要好。高中时的恋爱,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是一件很要命的事情,我时常逃课跑到她的教室外偷看她读书,最后难免成为了落榜生。可是我爱的女孩考上了大学。我不愿再去复读,我去了周歌上学的城市打工,在这个城市里,我们度过了最美好的四年。凭着高大俊朗的外表和聪明的头脑,我比别人更容易找到工作,我把所有的薪水都用来与周歌恋爱。一切都很美好,直到周歌大学毕业,她工作了。 她有机会认识了更多的更优秀的男人。她说,现实让她明白,爱情不是一切,至少,不是一处能让她在这个城市里优雅安身的房子。她说,我们应该趁年轻分手,各自去寻找能让自己在这座城市里好好地风光地活下去的机会。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就是在她需要你的时候永远陪着她,在她需要自由的时候离开她。周歌认识了已婚男人魏晓辉,她需要我给她自由。我于是给了她自由。后来,她又认识了魏晓辉的老婆林小环,她把我介绍给林小环。周歌说,和一个对的女人在一起,能让你在这个城市里少奋斗二十年。 林小环是一个三十五岁的寂寞女人。这样的一个女人,成熟得能一口就咬出水来。我曾迷恋周歌的矜持与娇贵,认识林小环后才知道,原来,女人还可以这样直接爽快令人欲罢不能。我分不清楚是欲望还是爱情。周歌说,如果是林小环提出离婚,至少也可以分一半的财产。我要魏晓辉,你娶林小环,不也是圆满结局么? 是呀,这有什么不好呢。可是,魏晓辉居然不愿意离婚。林小环恨他恨得咬碎银牙:真想杀了他。于是我想到了小A。我对林小环说:你给我二十万块,我找人杀了他。 我想,实际上,最想让魏晓辉死的人是我。如果不是他出现,周歌便不会与我分手。我也不会认识林小环。我不喜欢偷情。十分的不喜欢。 魏晓辉死后第二天,小A没有再出现。我站在第一次遇见小A的商场门口抽烟,这个城市,一如以往的繁华,我不知道,是这个城市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座城市。 6 红粉 很久以前,就有人说过,我是一个有心计的女人。 高中的时候,为了能少一名竞争对手,我接受了隔壁班高材生崔明的情书。崔明为了我落了榜,又为了我来这坐城市打工。大学四年,我一直和他在一起。我把一个女孩最美好的四年给了他,我把这当成一种偿还而不是爱情。事实上,我不喜欢这种年轻的却贫穷的男人,从一个小村镇走出来的经历让我很明确地知道自己必须要留在这个城市里好好地生活。可是,单单凭我和我年轻贫穷的男友,是永远不可能实现这一切的。命运安排我遇见了魏晓辉,一个成熟稳重的有钱的男人,他就像是我在这城市汪洋里遇见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我必须紧紧地抓住他。 我知道,一晌贪欢是不可能取代那个跟他同甘共苦十几年的女人的。所以,我怀孕了。我也决不要做一个以孩子要挟他离婚的一般女人,我要他的离婚,与我无关。所以,我找到了他的妻子林小环,试图和她做姐妹,并且,我把崔明介绍给她。 我知道,重新坠入爱情的女人,是爱得很彻底的。我算准了她必定会和魏晓辉离婚。而我,因为有着和魏晓辉的儿子,他不可能选择别的女人再婚。 我不得不承认,与我分手之后,崔明已经从一个单纯的人变成了一个越来越接近这座城市的一分子了。林小环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她有钱,有风韵,这一些,现在都成了吸引崔明的资本。崔明会让林小环主动提出离婚的。必定会。 可是,结局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魏晓辉死了。他没有离婚,可是,他被人杀死了。 据说,林小环哭得很伤心。甚至,哭晕了过去。呵,世上会作戏的女人,又何止我一个呢?我打电话给崔明,我直截了当地问他:魏晓辉是你们杀的,对不对? 崔明没有说话。 我找了一处公用电话,给警局打了匿名电话,我绝不允许我和我的儿子到最后还是一无所得,更何况,法治社会,杀人是犯法的,崔明与林小环都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打完电话,我回到魏晓辉给我买的房子里,抱着熟睡的儿子睁眼到天明,要一个人独自把儿子抚养长大,仅仅有这一套房子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可以,我必须要更多。 7 结局 4月13日,本城富商魏晓辉被杀案告破。警方按一匿名电话指引顺利找到买凶杀人的主犯崔明。崔明承认自己与魏晓辉的妻子林小环的情人关系因而买凶杀人,但不承认林小环是共同买凶杀人的同犯。4月23日,杀人凶手小A于U城伏法。 魏晓辉的葬礼上,有一个抱着婴孩的年轻女人远远地站在人群的外围,神色凄然。有人猜测,那是魏晓辉的情人与私生子。但魏晓辉的遗产继承人林小环对此断然否认。 据说,那个女人拿出了一份亲子鉴定书,打算告到法院为自己的孩子争一份财产。 正当吃瓜群众们等着“豪门”争遗产大戏开幕的时候,又听说双方和解了。 听说,林小环高高兴兴地让孩子认祖归宗姓了魏。 至于林小环是不是真的高高兴兴呢,大概除了她自己,也没有人知道。 《完》 凌霜降 少女心与清醒现实共存的婶儿 愿晴空有见 愿安度一生 ○ 好故事|啃狗粮|特签书 左边关注右边赞赏,你们随意么么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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