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经过医院治疗后,女子华某已经清醒,当其可以正常与人交流后,我们才了解了事情的起因: 该女子今年18岁,是兴宾区良塘乡人,由于刚失恋,心情极差,在11日凌晨6点来到了事发酒店一女性朋友开的房间。上午8时,因情绪失控,女子从该酒店11楼坠楼,幸好落在了一辆面包车的车顶,没有造成致命性的伤害,致左手骨折,身体多部位受伤。 对于这个事件,我们不由得提出一些疑问。 1.酒店的安全措施问题 因为小编经常出差,总是住宾馆,知道现在一般比较规范的酒店窗户都是使用的“限制开启”设计,窗户拉到一个小角度时就被限制住,无法继续开启,就是为了防止住客乱抛物和小孩发生意外。但在这家酒店11楼的高楼竟然还能让一名成年人“意外跌落”?这个确实令我们感到“意外”。 2.当事人 当事人今年已满18岁,在法律上已经满足了承担一切责任的年纪,可此情此举看得出,当事人的“自控力”十分有限,失恋分手对人的生活确实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也要采取一个正确的方式来对待,喝酒买醉什么的属于个人行为,我们不做评价,但最起码请以保护好自己作为一个承受的底线。社会上大家都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来自工作、家庭、生活、身体等等方面,仅仅因为失恋而产生轻生的念头,这是一个成年人应有的行为吗? 3.朋友问题 既然是去酒店房间找朋友玩,肯定是希望寻求朋友的帮助而减轻心理的创伤感,但结果显然并不是很理想。身边的朋友如果真的关系很好,也应该尽到一些朋友的本分,除了心理的疏导之外,也应该在他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一些应有的照顾,尤其是在朋友情绪极其不稳定时,是否应该注意其生命安全呢?不然,这样的朋友算是怎样的一群朋友呢?发人深思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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