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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装修装饰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修书
2020-07-19 | 阅:  转:  |  分享 
  
附件四

施工安全条例

每项中单项违反者罚款2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除必须戴安全帽工种外,现场内不准赤脚、赤身、不准穿拖鞋。

2、施工着装按甲方规定要求进行:统一穿戴甲方下发的服装。

3、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4、非施工有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杂物、材料。

6、施工操作前不准喝酒。

7、禁止使用童工。

8、脚手架、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工地专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易燃、易爆品,必须放置在阴凉安全处保管好,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10、施工用电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其它施工用具必须有接零接地保护。

11、每日施工完成下班,必须对自己所负责项目进行水电关闭、材料收放、工具保管、卫生清洁的检查工作,做到干净有序。

12、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设设施及安全装置。施工工地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材料、设备设施、人员出入安全。

13、施工工地必须配备常规药品及其它乙方认可的保护措施。

14、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作业,并按甲方要求上报各类报表资料;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交纳资料等而造成本工程的资金给付延误,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对乙方进行处罚。

15、施工以外时间,各项目班组长也必须将安全管理思想传达到位。





XX店项目部

2020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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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chenray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