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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招投标15个时间节点图 还不收藏

 haoshj0531 2020-07-20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时间节点,国家对于这些时间节点又有着不同的要求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都要清楚每一个活动所需要的时间。下面小编带你了解招投标15个时间节点图,快来看看吧。


  招投标15个时间节点图:


  (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少于7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5)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期限: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10)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

  (11)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2)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13)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4)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16)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23)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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