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社保费减免延长至年底,个人权益应如何维护?

 拾穗夜行者 2020-07-21

这期,社保姐姐给大家说说

社保费的减免和缓缴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各位小伙伴又该注意些什么吧!

7月初发布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不仅规定了延长减免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还提及调整延缴、缓缴的期限和其他事项。

调整延缴、缓缴的期限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延期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那么,《通知》对个人权益又有怎么样的影响呢?一起跟着社保姐姐来看看吧!

*下划线文字的部分均为文章链接,点击可跳转查看详情。

01

企业社保费减免,个人社保费也能减免吗?


疫情期间,减免社保费政策只针对企业,个人的社保费用不减免。用人单位应当每月为员工代缴社保费用,员工也要关注企业代扣社保费情况

02

个人待遇会受影响吗?参保记录呢?


企业延期缴纳社保费,个人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参保人可正常享受各项社保待遇!缴费记录暂时不作变更,待企业缴纳社保费后,相关缴费记录将如实累计

03

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还会调高吗?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全省统一按规定正常调整。

目前,我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基数维持在3376元,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

04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延缴吗?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05

疫情期间,员工离职或所在企业倒闭后

如何办理社保接续手续?


(1)员工在我市重新入职,可由新单位办理社保续保手续,如原单位延期缴费,在其为该员工代缴社保费后,相关缴费年限将如实记录。

(2)员工要离开东莞办理社保转出手续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打印参保凭证,交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即可。如原单位延期缴费,员工可待单位缴费后再办理转出;需要当即转出的,可按规定和需求办理个人清算业务。

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769-12345!

买 了 社 保,不 关 注 我 还 想 关 注 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