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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金史·卷一》-《金史·卷四》

 p0oouuu 2020-07-22

《金史·卷一》

  ◎天文

  自伏羲仰观俯察,黄帝迎日推策,重黎序天地,尧历日星辰,舜齐七政,周武王访箕子,陈《洪范》,协五纪,而观天之道备矣。《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故孔子因鲁史作《春秋》,于日星风雨霜雹雷霆皆书变而不书常,所以明天道、验人事也。秦汉而下,治日患少,阴阳愆违,天象错迕,无代无之。金百有十九年,而日食四十二,星辰霜雹雷霆之变,不知其几。金九主,莫贤于世宗,二十九年之间,犹日食者十有一,日珥虹贯者四五。然终金之世,庆环日者三,皆见于世宗之世。

  羲、和之后,汉有司,唐有袁、李,皆世掌天官,故其说详。且六合为一,推步之术不见异同。金、宋角立,两国置历,法有差殊,而日官之选亦有精粗之异。今奉诏作《金史》,于志天文,各因其旧,特以《春秋》为准

  日薄食 煇珥 云气

  太祖天辅三年夏四月丙子朔,日食。四年冬十月戊辰朔,日食。六年春二月庚寅朔,日食。七年秋八月辛巳朔,日食。

  太宗天会七年三月己卯,日中有黑子。九月丙午朔,日食。十三年正月丙午朔,日食。

  熙宗天会十四年十一月丙寅,日中有黑子,斜角交行。

  天眷三年七月癸卯朔,日食。

  皇统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食。四年六月辛巳朔,日食。五年六月乙亥朔,日食。八年四月戊子朔,日食。九年三月癸未朔,日食。

  陵庶人天德二年正月甲辰,日有晕珥,白虹贯之。十一月丙戌,白虹贯日。十二月乙卯,庆云见,状如鸾凤,五彩。三年正月丁酉,白虹贯日。

  贞元二年五月癸丑朔,日食。三年四月丁丑朔,昏四塞,日无光,凡十有七日乃霁。五月丁未朔,日食。

  正隆三年三月辛酉朔,有司奏日食,候之不见。海陵敕,自今日食皆面奏,不须颁告中外。五年八月丙午朔,日食。庚午,日中有黑子,状如人。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十月丙午,庆云见。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戊辰朔,日食,伐鼓用币,命寿王京代拜行礼。为制,凡遇日月亏食,禁、乐、屠宰一日。三年六月庚申朔,日食,上不视朝,命官代拜。有司不治务,过时乃罢。后为常。四年六月甲寅朔,日食。七年四月戊辰朔,日食,上避正殿、减膳,伐鼓应天门内,百官各于本司庭立,明复乃止。闰七月己卯午刻,庆云环日。八月辛亥午刻,庆云环日。九年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当食,以不见。为近奉安太社,乃伐鼓于社,用币于应天门内。十三年五月壬辰朔,日食。十四年十一月甲申朔,日食。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食。十七年九月丁酉朔,日食。二十三年十月己未,庆云见于日侧。十一月壬午朔,日食。二十八年八月甲子朔,日食。二十九年正月乙卯巳初,日有晕,左右有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厚。复有白虹贯之亘天,其东有战气长四尺余,五刻而散。丁巳巳初,日有两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淡。顷之,背气于日上为冠,已而俱散。二月辛酉朔,日食。甲子辰刻,日上有重晕两珥,抱而复背,背而复抱,凡二三次。乙丑,日晕两珥,有负气承气,而白虹亘天,左右有戟气。

  章宗明昌三年十二月丙辰,北方微有赤气。四年九月癸未,日上有抱气二,戴气一,俱相连。左右有珥,其色鲜明。六年三月丙戌朔,日食。

  承安三年正月己亥朔,日食,阴云不见。五年十一月癸丑,日食。(《宋史》作六月乙酉朔。) 

  泰和二年五月甲辰朔,日食。三年十月戊戌,日将没,色赤如赭。甲辰,申酉间,天色赤,将旦复然。四年三月丁卯,日昏无光。五年九月戊子戌时,西北黑云间有赤气如火,次及西南、正南、东南方皆赤,中有白气贯彻,乍隐乍见。既而为,随作。至二更初,黑云间赤气复起于西北方,及正西、正东、东北,往来游曳,内有白气数道,时复出没。其赤气又满中天,约四更皆散。六年正月,北京申,龙县西见有云结成车牛行帐之状,或如前后摧损之势,晡时乃散。二月壬子朔,日食。七月癸巳,申刻,日有上背气一,内赤外青,须臾散。九月乙酉,夜将曙,北方有赤白气数道,历王良下,徐行至北斗开阳、摇光之东而散。八年四月癸卯,巳刻,日晕二重,风黄外赤,移时而散。

  卫绍王大安元年四月壬申,北方有黑气如大道,东西竟天,至五更散。十二月辛酉朔,日食。三年三月辛酉辰刻,北方有黑气如堤,内有白气三,似龙虎之状。十月己卯,东北、西北每至初更如月将出状,明至夜半而灭,经月乃已。

  宣宗贞祐元年十月丙午,夜有白气三,冲紫微而贯。十一月丙申,白气东西竟天,移时散。二年九月壬戌朔,日食,大星皆见。三年正月壬戌,日有左右珥,上有冠气,移刻散。二月丁巳,日初出赤如血,将没复然。六月戊申,夜有黑气,广如大路,自东南至于西北,其长竟天。四年二月甲申朔,日食。闰七月壬午朔,日食。

  兴定元年七月丙子朔,日食。二年七月庚午朔,日食。三年七月庚申,五色云见。十月乙丑,平凉府庆云见,遣官验实,以告太庙,诏国中。五年正月,山东行省蒙古纲奏庆云见,命图以进。四月丙子,日正午,有黄晕四匝,其色鲜明。五月甲申朔,日食。

  六月戊寅,日将出,有气如大道,经丑未,历虚危,东西不见首尾,移时没。十二月己巳,北方有白气,广三尺余,东西亘天。

  元光元年十一月丁未,东北有赤云如火。二年五月辛未,日晕不匝而有背气。九月庚子朔,日食。

  哀宗正大二年正月甲申,有黄黑昆。三年月三月庚午,省前有气微黄,自东北亘西南,其状如虹,中有白物十余,往来飞翔,又有光倏见如二星,移时方灭。四年十一月乙未,日上有虹,背而向外者二,约长丈余,两旁俱有白虹贯之。是年六月丙辰,有白气经天。或云太白入井。五年十二庚子朔,日食。八年三月庚戌酉正,日忽白而失色,乍明乍暗,左右有气似日而无光,与日相凌,而日光四出摇荡至没。

  天兴元年正月壬午朔,日有两珥。三年正月己酉,日大赤无光,京、索之间血十余里。是日,蔡城陷,金亡。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太宗天会七年十月甲寅,天旗明,河鼓直。十年闰四月丙申,荧惑入氐。八月辛亥,彗星出于文昌。十一年五月乙丑,月忽失行而南。顷之复故。七月己巳昏,有大星陨于东南,如散火。十二月丙戌,月食昴。

  熙宗天会十三年十一月乙酉,月食,命有司用币以救,著为命。十四年正月辛巳,太白昼见,凡四十余日伏。壬辰,荧惑入月。三月丁酉夜,中星摇。九月癸未,有星大如缶,起西南,流于正西。十一月己巳,星摇。十五年正月戊辰,岁星犯积尸气。

  天眷二年三月辛巳朔,岁星留逆在太微。五月戊子,太白昼见。八月丁丑,太白昼见;九月辛巳,犯轩辕左星;乙巳,犯左执法;十一月戊寅,入氐。三年七月壬戌,月犯毕。十二月壬午,月掩东井东辕南第一星。

  皇统元年二月甲戌,月犯掩毕大星。二年十一月己酉,月犯轩辕大星。甲寅,月犯氐东北星。三年正月己丑,荧惑逆犯轩辕次北一星。二月乙丑,月犯毕大星。闰四月癸巳,月掩轩辕左角星。八月丙申,老人星见。九月丁丑,月犯轩辕大星。四年八月癸未,荧惑入舆鬼。五年四月丙申,彗星见于西北,长丈余,至五月壬戌始灭。六月甲辰,荧惑犯左执法。六年九月戊寅,荧惑犯西垣上将。己丑,月犯轩辕第二星。七年正月辛未,彗星出东方,长丈余,凡十五日灭。丁亥,太白经天。七月己巳,太白经天。庚辰,荧惑犯房第二星。十一月壬戌,岁星逆犯井东扇第二星。八年闰八月丙子,荧惑入太微垣。十月甲申,太白昼见;十一月壬辰,经天。十二月丙寅,太白昼见。九年二年癸亥,月掩轩辕第二星。七月甲辰,太白、辰星、岁星合于张。丁未,荧惑犯南斗第四星。八月壬子,又历南斗第三星。

  海陵天德元年十二月甲子,土犯东井东星。二年正月乙酉,月犯昴;壬辰,犯木;乙未,犯角;二月丙寅,犯心大星。九月乙亥,太白昼见,至明年正月辛卯后不见。丁酉,月犯轩辕左角;十月乙丑,犯太微上将;十二月癸丑,犯昴。三年二月丙辰,月食。十月丁亥,月犯轩辕左角。四年正月癸卯,太白经天。二月乙亥,月掩鬼,犯镇星。五月己亥,太白经天;丁巳,又经天。六月癸巳,太白犯井东第二星。八月辛未,太白犯轩辕大星。十一月甲辰,荧惑犯钩钤。丙午,月犯井北第一星。十二月乙卯朔,太白经天。丙子,月食。闰月己亥,太白经天。

  贞元年正月辛丑,月犯井东第一星。四月戊寅,有星如杯,自氐入于天市,其光烛地。十二月乙卯,太白经天。庚午,月食。闰月乙酉,太白经天。二年正月庚申,太白经天。是夜,月掩昴;二月辛丑,犯心前星,三月辛巳,月食。七月癸丑,太白昼见,凡三十有三日伏。八月戊戌,荧惑入井,凡十一日而出。十一月甲子,月食。三年八月乙酉,月犯牛;九月辛亥,犯建星;十一月戊午,掩井钺星。

  正隆二年正月庚辰,太白昼见,凡六十七日伏。三年正月丁亥,有流星如杯。长二丈余,其光烛地,出太微,没于梗河之北。二月乙卯,荧惑入鬼。辛巳,月食。甲午,月掩岁星;六月丁酉,犯氐。九月己未,太白经天,至明年正月二十一日不见。十二月戊申,月入氐。四年九月壬寅,月掩轩辕右角;十一月壬辰,入毕,犯大星。十二月,太白昼见,凡七日。五年正月,海陵问司天提点贵中曰:“朕欲自交伐宋,天道如何?”贵中对曰:“去年十月甲戌,荧惑顺入太微,至屏星,留退西出。《占书》荧惑常以

  十月入太微庭,受制出伺无道之国。又去年十二月,太白昼见经天,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主,又主有兵兵罢,无兵兵起。”甲午,月食。二月丁卯,太白昼见。四月甲戌,复见,凡百六十有九日乃伏。六年七月乙酉,月食。九月丙申,太白昼见。先是,海陵问司贵中曰:“近日天道何如?”贵中曰:“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九月二日至端门,九日至左掖门出,并历左右执法。太微为天子南宫,太白兵将之象,其占:兵入天子之庭。”海陵曰:“今将征伐,而兵将出入太微,正其事也。”贵中又言:“当端门而出,其占为受制,历左右执法为受事,此当有出使者,或为兵,或为贼。”海陵曰:“兵兴之际,小贼固不能无也。”是岁,海陵南伐,遇弑。

  世宗大定元年十月丙午,荧惑入太微垣,在上将东。丁巳,月犯井西扇北第二星。二年正月癸巳,太白昼见。闰二月戊寅,月掩轩辕大星;三月戊申,掩太微东藩南第一星;八月乙酉,犯井西扇北第二星;九月庚戌,犯毕距星。十月戊辰,有大星如太白,起室壁间,没于羽林军,尾迹长丈余。三年正月庚子,太白昼见,凡百有十日乃伏。五月辛丑,月入氐。七月庚戌,太白昼见,百二十有七日乃伏。八月丁未,月犯井距星。丙寅,太白昼见,经天。十月庚辰,月犯太微垣西上将星。十一月庚寅,太白昼见。经天。岁星入氐。凡二十四日伏。壬子,月入氐。四年正月戊子,荧惑、岁星同居氐。己丑,荧惑出氐。二月壬午,岁星退入氐,凡二十九日。九月丙午,月犯轩辕大星北次星。十一月丙申,月食,既。十二月辛卯,太白昼见经天。癸卯,月掩房北第一星。五年正月癸亥,月掩轩辕大星北次星;八月丁酉,犯井东扇第一星。十一月癸丑,荧惑入氐,凡二十一日。六年二月丙申,月犯南半东南第二星;三月己未,入氐。四月辛丑,太白昼见,八十有八日伏。六月辛巳,太白昼见;经天。九月壬子,太白昼见,百有三日乃伏;丙辰,经天;十月壬辰,复昼见,经天。十一月辛亥,金入氐,凡七日。庚申,太白昼见,经天;十二月戊子,复见,经天。癸巳,月犯上房北第二星。七年十月乙巳,火入氐,凡四日。十一月壬申,太白昼见,九十有一日伏。丁丑,岁星昼见,二日。八年正月癸未,月掩心大星;三月庚午,掩轩辕大星北一星。己丑,太白昼见,百五十有八日乃伏。五月丁卯,岁星昼见。八月甲午,太白轩辕大星。十月庚子,月掩荧惑;十一月庚午,犯昴。九年正月戊寅,月掩心后星;四月庚子,掩心前星;八月癸卯,掩昴;十二月丙戌,犯土。丁酉,太白昼见,十有六日伏。十年正月丙寅,月掩轩辕大星;七月庚子,犯五车东南星。八月戊申朔,木星掩荧惑,在参毕间。十一年二月壬戌,荧惑犯井东扇北第一星。八月癸卯,太白昼见,十二年五月辛巳,月犯心后星;

  八月癸卯,犯心大星。辛亥,荧惑掩井东扇北第二星。九月丁亥,太白昼见,在日前,九十有八日伏。十月己酉,荧惑掩鬼西北星。岁星昼见,在日后,四十有七日伏。十三年闰正月辛酉,太白昼见,四十有九日伏。二月己丑,荧惑犯鬼西北星;三月癸巳朔,入鬼;次日,犯积尸气。六月辛未,月犯心前星。十月乙丑,岁星昼见于日后,五十有三日伏。十四年三月辛丑,太白岁星昼见,十有八日伏;丙辰,二星经天,凡二日。六月己未,太白昼见,三十有九日;八月己卯,昼见,又百三十二日乃伏。庚辰,荧惑犯积尸气。十月丙寅,岁星昼见,六日。十五年十一月甲子,太白昼见,八十有六日伏。

  十二月乙丑,月掩井西扇北第一星。十六年三月庚申,月食。五月甲寅,太白昼见,五十有四日伏。庚午,月掩太白;七月丁未,犯角宿距星;甲子,掩毕宿距星。八月丙子,太白犯轩辕大星。九月丁巳,月食。十月丁丑,荧惑入太微。十一月甲寅,月掩毕星。戊辰,太白犯轩辕大星。九月丁巳,月食。十月丁丑,荧惑入太微。十一月甲寅,月掩毕距星。戊辰,荧惑犯太微上将。十二月己丑,月掩太微左执法。十七年春正月丙寅,荧惑犯太微西藩上相。九月庚戌,岁星、荧惑、太白聚于尾。十二月己巳,太白昼见,四十有四日伏。十八年七月庚辰,土星犯井东扇北第二星。九月己丑,荧惑犯左执法。十二月甲午,镇星掩井西扇第一星,凡十日。十九年正月甲戌,月食,既。三月甲戌,荧惑犯氐距星。四月丁巳,岁星昼见,凡七日。七月丙子,太白昼见,四十有五日伏;八月癸卯,犯轩辕御女。辛亥,荧惑掩南斗杓第二星。九月壬申,月掩毕大星。十一月辛未,荧惑掩岁星。十二月丁亥,月犯岁星。二十年二月己丑,月掩毕大星;三月丙辰,掩毕西第二星。二十一年二月戊子,月犯镇星。戊戌,太白昼见。三月甲子,太白昼见。四月壬申,荧惑掩斗魁第二星,十有四日。六月甲戌,客星见于华盖,凡百五十有六日灭。七月乙亥朔,荧惑顺入斗魁中,五日。(以下史阙。)

  二十二年五月甲申,太白书见,六十有四日伏。七月戊子,岁星昼见,二日。八月戊辰,太白昼见,百二十有八日,其经天者六十四日。十一月辛未,荧惑行氐中。乙亥,太白入氐。辛巳夜,月食,既。癸未,荧惑太白皆出氐中。十二月戊戌,荧惑犯钩钤。二十三年五月己卯,月食,既。九月甲申,岁星昼见,五十有五日伏。十月辛酉,太白昼见,百四十有九日乃伏。十一月丁卯,岁星昼见,三十有三日伏。闰十一月庚申,岁星昼见,九十日伏。二十四年四月己未朔,太白昼见,百四十有五日乃伏。甲申,月掩太白。九月庚子,岁星犯轩辕大星,甲辰昼见,凡五十二日伏。十月壬申,太白、辰星同度。二十五年三月乙酉,太白与月相犯,九月丁亥,月在斗魁中,犯西第五星。十一月庚辰朔,岁星昼见,在日后,凡七十四日。壬午,太白昼见,在日后,百十有一日乃伏。十二月己未,月犯荧惑。甲子,太白昼见经天。二十六年三月丙戌,荧惑入井。镇星犯太微东藩上相。壬辰,月食。四月丁丑,荧惑犯鬼西南星。七月丙申,月掩心前星。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会于轸。十二月乙未,月掩心前大星,又犯于后星。二十七年五月壬子,月犯心大星。六月庚辰,太白昼见,百七十有三日乃伏。癸巳,月掩昴;七月丙午,犯房南第一星。是日,太白昼见经天。十月己丑,太白入氐。十二月丁丑,月掩昴。二十八年正月己未,岁星留于房;甲子,守房北第一星。十一月丙申,镇星入氐。庚子,太白昼见,在日前,四十有九日伏。十二月壬申,月掩昴。二十九年正月丁酉,土星留氐中,三十有七日逆行,后七十九日出氐。五月庚寅朔,太白昼见,在日后。六月丙辰,月犯太白,月北星南,同在宿。十一月己未,荧惑守轩辕,至戊辰退行,其色稍怒。十二月辛丑,月食,既。

  章宗明昌元年二月丁亥,太白昼见。六月丁酉,月食,既。十二月乙未,月食。二年六月壬辰,月食。十一月乙丑,金木二星见在日前,十三日方伏而顺行,危宿在羽林军士、垒壁阵下,光芒明天。十二月戊子,木金相犯,有光芒。三年三月戊戌,荧惑顺行犯太微西藩上将。四月丁巳,月食。己未,荧惑掩右执法,色怒而稍赤。四年正月丙子,月有晕,白虹贯其中。八月己亥,卯初三刻,岁星见,未正二刻,太白见,俱在午位。其夜岁星留胃十三度,守天廪。十月戊申,月食。五年十月癸卯,月食。十一月癸丑,太白昼见,在日前,三十有三日伏。六年正月庚寅,太白昼见,在日前,百有二日乃伏。六月庚辰,复昼见,在日后,百六十七日,唯是日经天。

  承安元年四月,司天奏河津星象事,上谕宰相曰:“天道不测,当预防之。”八月壬戌,月食,九月壬午,太白昼见,在日前,百有七日乃伏。二年二月丁巳,太白昼见,在日后,百九十有五日乃伏;己未,经天。是夜,月食,既。三年正月甲寅,月食。七月庚戌,月食。五年五月庚午,月食,六月庚戌,月掩太白。

  泰和元年十一月辛酉,月食。二年五月己未,月食。三年三月癸未,月食。六月戊戌,太白昼见,在日后,百有十日乃伏。四年九月乙亥,月食。五年三月壬申,月食。闰八月己巳,月食。六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在日前,七十有六日;庚戌,经天。六月辛未,岁星昼见,在日后;七月戊申,经天。八月癸卯,月晕围太白、荧惑二星。辛亥,岁星辰见,至夜五更,与东井距星相去七寸内。癸丑,夜半有流星如太白,其色赤,起于娄宿。己未卯正初刻,太白昼见,在日前。其夜五更,荧惑与舆鬼、积尸气相犯,在七寸内。庚申卯正初,太白昼见,在日后。其夜五更初,荧惑在舆鬼、积尸气中。壬申,太白昼见,经天,在日后。十月丙午,岁星犯东井距星。十一月壬午,太白入氐。七年正月丙戌初更,月有晕围岁、镇二星,在参毕间。辛卯,月食。三月癸丑,月掩轩辕大星。七月戊子,月食。九月己卯初更,月在南斗魁中。旦,岁星在舆鬼中。八年正月丙戌,月食。七月戊戌朔,太白昼见,在日后。八月壬戌,太白、岁星光芒相及,同在张一度。十一月庚子未刻,有流星如太白者二,光芒如炬,几一丈,起东北,没东南。

  卫绍王大安元年正月辛丑,有飞星如火,起天市垣,尾迹如赤龙之状,移刻散。二月乙丑朔,太白昼见,经天。六月丁丑,月食。十月乙丑,月食荧惑。丙寅,岁星犯左执法。二年正月庚戌朔,日中有流星出,大如盆,其色碧,西行,渐如车轮,尾长数丈,没于浊中,至地复起,光散如火,移刻灭。二月,客星入紫微中,其光散如赤龙之状。三年正月乙酉,荧惑入氐中,凡十有一日乃出。二月,荧惑犯房;闰月,犯键闭星;十月癸巳,犯垒壁阵。

  崇庆元年春三月,日正午,日、月、太白皆相去咫尺。

  宣宗贞祐元年十一月丙子,荧惑入垒壁阵。二年二月庚戌,月食。八月丁未,月食。

  九月丁亥,太白昼见于轸。十一月庚辰,镇星犯太微东垣上相。辛巳,荧惑犯房、钩钤。三年七月庚申,有流星如太白,其色青白,有尾出紫微垣北极之旁,入贯索中。己卯,月入毕,至戊夜犯毕大星。八月辛丑,月食,既。十二月庚寅,太白昼见于危,八十有五日伏。四年正月乙卯夜,中天有流星大如十,色赤长丈余,坠于西南,其声如雷。二月己亥,月食。四月丁酉,太白昼见于奎,百九十有六日乃伏。六月丙申,岁星昼见于奎,百有一日乃伏。闰七月乙未,月食;辛丑,犯毕。十一月丙戌,月晕岁星,岁在奎,月在壁;己丑,犯毕大星;十二月戊午,复犯毕大星。

  兴定元年正月乙酉,月犯毕左股第二星。四月戊辰,太白昼见于井,百六十有二日乃伏。八月戊申,岁星昼见于昴,六十有七日伏。九月癸巳,月犯东井西扇第二星。十月癸丑,夜有流星大如杯,尾长丈余,自轩辕起贯太微,没于角宿之上。十一月癸未,月晕岁星、荧惑二星,木在胃,火在昴。丙戌,太白昼见。十二月戊午,月食。二年六月乙卯,月食。八月壬戌,有流星大如杯,尾长丈余,其光烛地,起建星,没尾中。一云自东北至西北而坠,其光如塔状,先有声如风,后若雷者三,窗纸皆震。十月庚申,月犯轩辕左角之少民星。十二月壬子,月食,既。三年五月庚戌,月食,既。壬子,太白昼见于参,三十有六日经天,又百八十四日乃伏。七月壬寅初昏,在星自西南来,其光烛地,状如月而稍不圆,色青白,有小星千百环之,若迸火然,坠于东北,少顷有声如鼓。八月丁卯,岁星犯舆鬼东南星。己巳,岁星昼见于柳,百有九日乃伏。十一月乙巳,月食。癸丑,白虹二,夹月,寻复贯之。四年正月庚子,月犯东井。三月甲寅,岁星犯鬼、积尸气。五月甲辰,月食;六月戊辰,犯镇星。己巳,太白昼见于张,百八十有四日乃伏。十一月壬辰,岁星昼见于翼,六十有七日,夜又犯灵台北第一星。五年正月辛丑,太白昼见于牛,二百三十有二日乃伏。司天夹谷德玉等奏以为臣强之象,请致祭以禳之。宣宗曰:“斗、牛吴分,盖宋境也。他国有灾,吾禳之可乎。”九月庚戌,岁星犯左执法。闰十二月戊子,荧惑犯轩辕。甲午,月犯荧惑。戊戌,镇星昼见于轸。己亥,太白昼见于室。六年正月辛酉,月犯荧惑;壬戌,犯轩辕。三月壬子,月食太白。癸亥,月食。丙寅,岁星犯太微左执法。七月乙亥,太白经天,与日争光。八月己卯,彗星出于亢宿、右摄提、周鼎之间,指大角,太史奏:“除旧布新之象,宜改元修政以消天变。”于是改是年为元光元年。九月丁未,灭。壬申,月食岁星。

  元光二年八月乙亥,荧惑入舆鬼,掩积尸气;十月壬午,犯灵台;十一月,又犯心大星。

  哀宗正大元年正月丙午,月犯昴;三月癸丑,犯荧惑。是月,荧惑逆行犯左执法。四月癸酉,荧惑犯右执法。乙未,太白、辰星相犯。三年十一月丙辰,月掩荧惑。丁巳,荧惑犯岁星;庚申,犯垒壁阵。癸酉,五星并见于西南。十二月,荧惑入月。四年正月壬戌,荧惑犯太白。六月丙辰,太白入井。七月丁亥,荧惑犯斗从西第二星。五年五月乙酉,月掩心大星。七年十月己巳,月晕,至五更复有大连环贯之,络北斗,内有戟气。十二月庚寅,有星出天津下,大如镇星而色不明,初犯辇道,二日见于东北,在织女南;乙未,入天市垣,戊申方出;癸丑,历房北,复东南行,入积薪,凡二十五日而灭。

  天兴元年七月乙巳,太白、岁星、荧惑、太阴俱会于轸、翼,司天武亢极言天变,上惟叹息,竟亦不之罪也。八月甲戌,太白、岁星交。闰九月己酉,彗星见东方,色白,长丈余,弯曲如象牙,出角、轸南行,至十二日长二丈,十六日月烛不见,二十七日五更复出东南,约长四丈余,至十月一日始灭,凡四十有八日。司天奏其咎在北,哀宗曰:“我亦北人,今日之事,我当灭也,何乃不先不后,适丁此乎!”

《金史·卷二》

  ◎历上

  昔者圣人因天道以授人时,厘百工以熙庶政,步推之法,其来尚矣。自汉太初迄于前宋,治历者奚啻七十余家,大概或百年或数十年,率一易焉。盖日五星盈缩进退,与夫天运,至不齐也,人方制器以求之,以俾其齐,积寡至多,不能无爽故尔。

  金有天下百余年,历惟一易。天会五年,司天杨级绍造《大明历》,十五年春正月朔,始颁行之。其法,以三亿八千三百七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七为历元,五千二百三十为日法。然其所本,不能详究,或曰因宋《纪元历》而增损之也。正隆戊寅三月辛酉朔,司天言日当食,而不食。大定癸巳五月壬辰朔,日食,甲午十一月甲申朔,日食,加时皆先天。丁酉九月丁酉朔,食乃后天。由是占候渐差,乃命司天监赵知微重修《大明历》,十一年历成。时翰林应奉耶律履亦造《乙未历》。二十一年十一月望,太阴亏食,遂命尚书省委礼部员外郎任忠杰与司天历官验所食时刻分秒,比校知微、履及见行历之亲疏,以知微历为亲,遂用之。明昌初,司天又改进新历,礼部郎中张行简言:“请俟他日月食,覆校无差,然后用之。”事遂寝。是以终金之世,惟用知微历,我朝初亦用之,后始改《授时历》焉。今其书存乎太史,采而录之,以为《历志》。

  步气朔第一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大定庚子,八千八百六十三万九千六百五十六年。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分。

  岁实: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二十四分。

  通余:二万七千四百二十四分。

  朔实:一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五分。

  通闰:五万六千八百八十四分。

  岁策:三百六十五日,余一千二百七十四分。

  朔策:二十九日,余二千七百七十五分。

  气策:一十五日,余一千一百四十二分,六十秒。

  望策:一十四日,余四千二分,四十五秒。

  象策:七日,余二千一分,二十二秒半。

  没限:四千八十七分,三十秒。

  朔虚分:二千四百五十五分。

  旬周:三十一万三千八百分。

  纪法:六十。

  秒母:九十。

  求天正冬至

  置上元甲子以来积年,岁实乘之,为通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法约之为日,不盈为余,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天正冬至日大小余。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累加之,秒盈秒母从分,分满日法从日,即得次气日及余秒。

  求天正经朔

  以朔实去通积分,不尽为闰余,以减通积分为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盈为余,即所求天正经大小余也。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大小余,以象策累加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也。

  求没日

  置有没之恒气小余,如没限以上,为有没之气。以秒母乘之,内其秒,用减四十七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余满六千八百五十六而一,所得并恒气大余,命为没日。

  求灭日

  置有灭之朔小余,(经朔小余不满朔虚分者。)六因之,如四百九十一而一,所得并经朔大余,命为灭日。

  步卦候第二

  候策:五,余三百八十,秒八十。

  卦策:六,余四百五十七,秒六。

  贞策:三,余二百二十八,秒四十六。

  秒母:九十。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十百四分,秒六十。

  半辰刻:四,五十二分,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之,得侯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侯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如不尽,以刻法除之为刻。命子下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及分。(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刻初。)

  (表略)

  步日躔第三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三分,五百三十秒。

  岁差:六十九,五百三十秒。秒母一万。

  周天谌: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

  象限:九十一,三十一分,九秒。

  二十四气日积度及盈缩

  求每日盈缩朓朒

  各置其气损益率,(求盈缩之损益,求朒磕用朒磕之损益。)六因,如象限而一,为气中率。与后气中率相减,为合差。半合差加减其气中率,为初末泛率。(至后:加初,减末。分后:减初,加末。)又置合差,六因,如象限而一,为日,半之,加减初未泛率,为初末定率。(至后:减初,加末。分后:加初,减末。)以日差累加减其气初末定率,为每日损益分。(至后减,分后加。)各以每日损益分加减气下盈缩、朒磕,为每日盈缩、朒磕(二分前一气元后率相减为合差者,皆用前气合差。)

  求经朔弦望入气

  置天正闰余,以日法除为日,不满为余,如气策以下,以减气策,为入大雪气。以上去之,余亦减气策,为入小雪气。即得天正经朔入气日及余也。以象策累加之,满气策去之,即得弦、望入次气日及余。因加,后朔入气日及余也。

  求每日损益、盈缩、朒磕

  以日差益加减损加减其气初损益率,为每日损益率。驯积损益其气盈缩、朒磕积,为每日盈、朒磕积。

  求经朔弦望入气朒磕定数

  各以所入恒气小余,以乘其日损益率,如日法而一,以所损益其下朒磕积为定数。

  赤道宿度

  斗(二十五度) 牛(七度少) 女(十一度少) 虚(九度少秒六十八)危(十五度半)室(十七度)壁(八度太)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秒六十八

  奎(十六度半)娄(十二度)胃(十五度)昴(十一度少)毕(十七度少)觜(半度)参(十度半)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井(三十三度少)鬼(二度半)(十三度太)星(六度太)张(十七度少)翼(十八度太) 轸(十七度)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角(十二度)亢(九度少)氐(一十六度)房(五度太)心(六度少)尾(十九度少)箕(十度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九度

  求冬至赤道日度

  置通积分,以周天分去之,余日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百为母。)命起赤道虚宿七度外去之,至不满宿,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日躔赤道度及分秒。

  求春分夏至秋分赤道日度

  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累加象限,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春分夏至秋分加时日在宿度及分秒。

  求四正赤道宿积度

  置四正赤道宿全度,以四正赤道日度及分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度累加之,各得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

  求赤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视四正后赤道宿积度及分,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秒五十四半以下为入初限,以上者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二十宿黄道度

  以四正后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至后以减、分后以加赤道宿积度,为其宿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其四正之宿,先加象限,然后前宿减之。)为其宿黄道度及分。(其分就约为太、半、少。)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度)牛(七度)女(十一度)虚(九度少秒六十八)危(十六度)室(十八度少)壁(九度半)

  右北方七宿九十四度六十八秒

  奎(十七度太)娄(十二度太)胃(十五度半)昴(十一度)毕(十六度半)觜(半度)参(九度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三度太一百七十七、七十五、六十八

  井(三十度半)鬼(二度半)柳(十三度少)星(六度太)张(十七度太)翼(二十度)轸(十八度半)

  右南方七宿一百九度少二百八十七、六十八

  角(十二度太)亢(九度太)氐(十六度少)房(五度太)心(六度)尾(十八度少)箕(九度半)

  右东方七宿七十八度少(三百六十五、二十五、六十八)

  前黄道宿度,依今历岁差所在算定。如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依术推变当时宿度,然后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以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减一百一度,余以冬至赤度及分秒乘之,进位,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秒,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二十四气加时黄道日度

  置所求年冬至日躔黄赤道差,以次年黄赤道差减之,余以所求气数乘之,二十四而一,所得以加其气中积及约分,又以其气初日盈缩数盈加缩减之,用加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各得其气加时黄道日躔宿度及分秒。(如其年冬至加时赤道宿度空分秒在岁差以下者,即加前宿全度,然后求黄赤道差,余依术算。)

  求二十四气每日晨前半黄道日度

  副置其气小余,以其气初日损益率乘之,(盈缩之损益。)万约之为分,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其气加时黄道日度,即各得其气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每日加一度,以百约每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为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日度

  置一万分,以所入气日盈缩损益率,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皆加减损益率,余半之,满百为分,不满为秒,以加其日清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即其日午中日躔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每日午中黄道积度

  以二至加时黄道日度,距至所求日午中黄道日度,为入二至后黄道积度及分秒。

  每日午中黄道入初末限

  视二至后黄道积度,在四十三度一十二分秒八十七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其积度满象限去之,为二分后黄道积度,在四十八度一十八分秒二十二以下为初限,以上用减象限,余为入末限。

  求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初限,分后末限,度及分秒,进三位,加二十万二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减去四百四十九半,余在初限者,直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以所求日午中黄道积度,入至后末限,分后初限,度及分秒,进三位,用减三十万三千五十少,开平方除之,所得,以减五百五十半,其在初限者,以所减之余,直以二分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在末限者,以减象限,余以二至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每日午中赤道日度。

  太阳黄道十二次入宫宿度,雨水,危十三度三十九分五十秒外,入卫分,陬訾之次,辰在亥。春分,奎二度三十五分八十五秒外,入鲁分,降娄之次,辰在戌。谷雨,胃四度二十四分三十三秒外,入赵分,大梁之次,辰在酉。小满,毕七度九十六分六秒外,入晋分,实沈之次,辰在申。夏至,井九度四十七分一十秒外,入秦分,鹑首之次,辰在未。大暑,柳四度九十五分一十六秒外,入周分,鹑火之次,辰在午。处暑,张十五度五十六分三十五秒外,入楚分,鹑尾之次,辰在巳。秋分,轸十度四十四分五秒外,入郑分,寿星之次,辰在辰。霜降,氐一度七十七分七十七秒外,入宋分,大火之次,辰在卯。小雪,尾三度九十七分九十二秒外,入燕分,析木之次,辰在寅。冬至,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外,入吴越分,星纪之次,辰在丑。大寒,女二度九十一分九十一秒外,入齐分,玄枵之次,辰在子。

  求入宫时刻

  各置入宫宿度及分秒,以其日晨前夜半日度减之,(相近一度之间者求之。)余以日法乘其分,其秒从于下,亦通乘之,为实;以其日太阳行分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依发敛加时求之,即得其日太阳入宫时刻及分秒。

  步晷漏第四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内外法:一万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午中入气中积

  置所求日大余及半法,以所入之气大小余减之,为其日午中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其日午中中积。(小余以日法除为约分。)

  求二至后午中入初末限

  置午中中积及分,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中限,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在初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余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数

  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万三百八十,折半限分并之;除其副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减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百约之,加一十九万八千七十五为法。(夏至前后半限以上者,减去半限,列于上位。下位置半限。各百通日,内分,先相减,后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反除上位,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影,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半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年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半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

  (表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六,九十。)十五日,陟四一。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三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七。)三日降四(六十八。)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

  求每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日入分而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百刻,余为昼刻。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内加昏明分,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算等,并依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内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四秒,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命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金史·卷三》

  ◎历下

  ○步月离第五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六十六。

  转终日:二十七日,余二千九百,秒六千六十六。

  转中日:一十三日,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三十三。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三十四。

  象策:七日,余二千一分,二十二秒半。

  秒母:一万。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二秒。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二十六秒。

  平行度: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数,四千六百四十八。末数,五百八十二。

  十四日:初数,四千六十五。末数,一千一百六十五。

  二十一日:初数,三千四百八十三。末数,一千七百四十七。

  二十八日:初数,二千九百一。末数,二千三百二十九。

  求经朔弦望入转

  置天正朔积分,以转终分及秒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入转日及余秒。以象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得弦、望经日加时入转日及余秒。径求次朔入转。(以朔差加之。)

  转定分及积度朓棵率

  (表略)

  求朔弦望入转朓棵定数

  置入转小余,以其日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积为定数。其四七日下余,如初数以下,初率乘之,初数而一,以损益朓棵积为定数。如初数以上,初数减之,余乘末率,末数而一,便为朓棵定数。

  求朔弦望定日

  置经朔、弦、望小余,朓减朒加入气入转朓棵定数,满与不足,进退大余,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朔、弦、望日辰及余。定朔前干名与后干名同者,其月大;不同者,其月小。月内无中气者为闰。视定朔小余:秋分后,在日法四分之三以上者,进一日。春分后,定朔日出分与春分日出分相减之余,三约之,用减四分之三,定朔小余及此数以上者,亦进一日。或有交,亏初在日入前者,不进之。

  定弦、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下者,退一日。望或有交,亏初在日出前者,小余虽在日出后,亦退之。如十七日望者,又视定朔小余在四分之三以下之数,(春分后用减定之数。)与定望小余在日出分以上之数相较之;朔少望多者,望不退,而朔犹进之。望少朔多者,朔不进,而望犹退之。(日月之行,有盈有缩,迟疾加减之数,或有四大三小;若随常理,当察其时早晚,随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三大二小。)

  求定朔弦望中积

  置定朔、弦、望大小余与经朔、弦、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弦、望入气日余,(经朔、弦、望少即加之,多即减之。)即为定朔、弦、望入气。以加其气中积,即为定朔、弦、望中积。(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日度

  置定朔、弦、望约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乘,(盈缩损益。)万约之,以损益其下盈缩积,乃盈加缩减定朔弦望中积;又以冬至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加之,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日所在度及分秒。又置定朔、弦、望约余,副置之。以乘其日盈缩之损益率,万约之,应益者盈加缩减,应损者盈减缩加其副,满百为分,分满百为度,以加其日半日度,命之,各得其日加时日躔黄道宿次。(若先于历注定每日夜半日度,即为妙也。)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度

  凡合朔加时日月同度,其定朔加时黄道日度,即为定朔加时黄道月度。弦、望各以弦、望度加定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去之,即得定朔、弦、望加时黄道月度及分秒。

  求夜半午中入转

  置经朔入转,以经朔小余减之,为经朔夜半入转。又经朔小余与半法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加时入转,(经朔少,如半法加之;多,如半法减之。)为经朔午中入转。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加减转入,否则因经为定。每月累加一日,满终日及余秒去命如前,各得每日夜半、午中入转。(求夜半,因定朔夜半入转累加之。求午中,因定朔午中入转累加之。求加时入转者,如求加时入气术。)

  求加时及夜半月度

  置其日入转算外转定分,以定朔、弦、望小余乘之,如日法而一,为加时转分。(分满百为度。)减定朔、弦、望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以所得转定分累加之,即得每日夜半月度。(或朔至弦、望,或至后朔,皆可累加之。然近则差少,远则差多。置所求前后夜半相距月度为行度,计其相距入转积度,与行度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为日差,行度多以日差加每日转定分,行度少以日差减每日转定分,然后用之可中。或欲速求,用此数,欲究其故,宜用后术。)

  求晨昏月度

  置其日晨分,乘其日算外转定分,日法而一,为晨转分。用减定分,余为昏转分。又以朔、弦、望定小余、乘转定分,日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为前;不足,覆减之,为后。乃前加后减加时月度,即晨昏月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

  各以其朔昏定月,减上弦昏定月,余为朔后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减望昏定,余为上弦后昏定程。以望晨定月,减下弦晨定月,余为望后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减后朔晨定月,余为下弦后晨定程。

  求每日转定度

  累计每程相距日下转积度,与晨昏定程相减,余以相距日数除之,为日差,(定程多加之,定程少减之。)以加减每日转定分,为转定度。因朔、弦、望晨昏月,每日累加之,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昏月度及分秒。(凡注历:朔日以后注昏月,望后一日注晨月。)古历有九道月度,其数虽繁,亦难削去,具其术如后。

  求平交日辰

  置交终日及余秒,以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减之,为平交入其月经朔加时后日及余秒。以加其月经朔大小余,其大余命甲子算外,即平交日辰及余秒。(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余秒加之,大余满纪法去之,命如前,即次平交日辰及余秒。)

  求平交入转朓棵定数

  置平交小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以乘其日损益率,日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下朓朒积,为定数。

  求正交日辰

  置平交小余,以平交入转朓棵定数,朓减朒加之,满与不足,进退日辰,即正交日辰及余秒。与定朔日辰相距,即所在月日。

  求经朔加时中积

  各以其月经朔加入气日及余,加其气中积余,其日命为度,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秒,即其经朔加时中积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时黄道月度

  置平交入经朔加时后算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分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其月经朔加时中积,然后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得其月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如求次交者,以交终度及秒加而命之,即得所求。

  求黄道宿积度

  置正交时黄道宿全度,以正交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减之,余为距后度及分秒,以黄道宿度累加之,即各得正交后黄道宿积度及分秒。

  求黄道宿积度入初末限

  置黄道宿积度及分秒,满交象度及分秒去之,如在半交象以下,为初限;以上者,以减交象度及分秒,余为入末限。(入交积度交象度并在交会术中。)

  求月行九道宿度

  凡月行所交:冬入阴历,夏入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冬入阳历,夏入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入阳历,秋入阴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后,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入阴历,秋入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四序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秒,减一百一度,余以所入初末限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正交,入夏至后宿度内为同名,入冬至后宿度内为异名。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正交前,以差减;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加。(此加减出入六度,正,如黄赤道相交同名之差,若较之渐异,则随交所在,迁变不同也。)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其中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八约之,为定差。半交后,以差加;正交后,半交前,以差减。(此加减出入六度,异,如黄道赤道相交异名之差,较之渐同,则随交所迁变不常。)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前加者为减,减者为加。各加减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宿九道度及分。(其分就近约为太半少。论春夏秋冬以四时日所在宿度为正。)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时黄道日度及分,减一百一度,余以正交度及分乘之,半而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命为月道与黄道泛差。其在同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九因八约之,为定差,以加;仍以正交度距秋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减,其在异名者,置月行与黄道泛差,七因八约之,为定差,以减;仍以正交度距春分度数,乘定差,如象限而一,所得为月道与赤道定差,以加。置正交加时黄道月度及分,以二差加减之,即为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

  求定朔望加时月所在度

  置定朔加时日躔黄道宿次,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离宿次。各以弦、望度及分秒,加其所当弦、望加时月躔黄道宿度,满宿次去之,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度

  各以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后黄道积度,为定朔、弦、望加时正交后黄道积度。如前求九道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余为定朔、弦、望加时九道月离宿度及分秒。(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所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两极,若应绳准。故: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即为加时九道月度。其求晨昏夜半月度,并依前术。)

  步交会第六

  交终分:一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九,秒九千三百六十八。

  交终日:二十七日,余一千一百九分,秒九千三百六十八。

  交中日:十三,余三千一百六十九,秋九千六百八十四。

  交朔日:二,余一千六百六十五,秒六百三十二。

  交望日:十四,余四千二,秒五千。

  秒母:一万。

  交终: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六秒。

  交中: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八秒。

  交象:九十度,九十四分,八十四秒。

  半交象:四十五度,四十七分,四十二秒。

  日蚀既前限:二千四百。定法:二百四十八。

  日蚀既后限:三千一百。定法:三百二十。

  月蚀限:五千一百。

  月蚀既限:一千七百。定法:三百四十。

  分秒母:一百。

  求朔望入交

  置天正朔积分,以交终分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余,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交朔加之,得次朔。交望加之,得次望。再加交望,亦得次朔。各为朔、望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定朔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泛日及余秒,减去经朔、望小余,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若定朔、望有进退者,亦进退交日,否则因经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四千一百二十秒六百三十二,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及余秒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置经朔、望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以入气入转朓棵定数,朓减朒加之,即定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积度及阴阳历

  置定朔、望加时入交泛日,以日法通之,内余,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积度。以定朔、望加时入转迟疾度,迟减疾加之,即月行之入交定积度。如交中度以下,入阳历积度;以上,去之,余为入阴历积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月去黄道度

  视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如交象以下,为少象;以上,覆减交中,余为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于上,列交象度于下,相减相乘,倍而退位为分,满百为度,用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又与交中度相减相乘,八因之,以百一十除为分,分满百为度,即得月去黄道度。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定日

  朔望入交泛日,以入气朓棵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入交常日。

  又置入转朓棵定数,进一位,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入交常日,为入交定日 及余秒。

  求人交阴阳历前后分

  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以日法通日为分。)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为交前分。

  求日月蚀其定余

  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棵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经朔、望小余,为泛余。

  日蚀:视泛余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分;半法以上,去半法,为中后分。置中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泛余为定余,覆减半法,余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泛为定余,减去半法,为午后分。

  月食:视泛余在日入后、夜半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余为酉后分,又视泛余在夜半后、日出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前分,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余为卯后分。其卯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泛余,为定余。各置定余,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所蚀之辰刻。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余,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望入气日小余,(经朔、望日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又置食甚入气小余,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日法而一,以损益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

  求气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为末限,皆有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十四,余为气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恒数为定数。(不及减,覆减之,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此加减之。)

  求刻差

  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余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之,所得为定数。(若在恒数以上者,倍恒数,以所得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前后定分

  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交前后定分。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得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分

  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三百四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为月食之分秒也。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置日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余,为初亏分。加定余,为复圆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分

  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加减定余,为初亏、复圆分。各如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大分与十五相减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置月食余减定用分,为初亏。因加既外分,为食既。又加既内分,为食甚。(既定余分也。)再加既内分,为生光。复加既外分,为复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既得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点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为更法。又五约更法,为点法。乃置月食初末诸分,昏分以上减昏分,晨分以下加晨分。如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点。依法以次求之,既各得更点数。

  求日食所起

  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既后,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食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半周天。)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依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第七

  木星

  周率:二百八万六千一百四十二,五十四秒。

  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五百七。

  历度法:六万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八十二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一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见:一十三度。

  (以下表格略)

  火星

  周率:四百七万九千四十一,秒九十七。

  历率: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八,秒三十二。

  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八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土星

  周率:一百九十七万七千四百一十二,秒四十六。

  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一十九。

  历度法: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三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六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三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见:一十七度。

  (以下表格略)

  金星

  周率:三百五万三千八百四,秒二十三。

  历率:一百九十万二百四十,秒一十一。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度半。

  (以下表格略)

  水星

  周率:六十万六千三十一,秒八十四。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二,秒三十五。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一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晨伏夕见:一十四度。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以下表格略)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置通积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分。覆减周率,余为后合分。如日法而一,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为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经退减之,即为诸段中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置前通积分,各加其星后合分,以历率去之,不尽,各以其星历度法除为度,不满退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五星平合及诸盈缩差

  各置其星其段入历度及分秒,如在历中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历中,余为在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数下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为其星其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

  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盈缩定差盈加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正冬至大余及约分,满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即为定日及加时分秒。不满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及诸段所在日月

  各置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加天闰日及分,满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经朔日数及分,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各置中星,以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因之,然后加减。)即为五星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积日下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

  求诸段日率度率

  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余为夜率。

  求诸段平行分

  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日差

  以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余为其段泛差。(假令求木星次疾差,乃以顺疾、顺迟平行分相减,余为次疾泛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为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余为增减差。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余为增减差。(前后近留之迟段。)

  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

  金星前后伏退,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前退者,置后段初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后退者,置前段末日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以本段平行分减,余为增减差。

  水星,半平行分为增减差,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加初减末;前少后多,减初加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之,满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视前段末日、后段初日行分相较之数,不过一二日差为妙。或多日差数倍,或颠倒不伦,当类会前后增减差稍损益之,使其有伦,然后用之。或前后平行俱多俱少,则平注之。或总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若有不伦而平注之得伦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入气

  置定积,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满为入气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所求平合及伏见入气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行差

  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其太阳行分相减,余为行差。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并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见伏泛积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积,便为定合定见定伏泛积。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差,(水星倍之。)各以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见者,盈加缩减。皆以加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泛积。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以太阳盈缩差减之,为距合差度。日在盈历,以差日差度减之。在缩,加之。加减其星定合泛积,为定合定积定星。

  金、水二星顺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顺加退减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度。顺在盈历,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缩,减之。退在盈历,以差日减之,差度加之;在缩,以差日加之,差度减之。皆以加减其星定合及再定合泛积,为定合再定合定积定星。以冬至大余及约分,加定积,满纪法去,命,即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定星,满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其顺退所在盈缩,太阳盈缩也。)

  求木水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置其星定见伏泛积,晨加夕减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为象限,)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岁周日及分秒,余亦自相乘,满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泛积为定积。加命如前,即得日辰也。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积日

  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日。若晨伏夕见,日在盈历,加之,在缩,减之。如夕伏晨见,日在盈历,减之,在缩,加之。加减其星泛积为常积。视常积,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中限,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为分。(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以一十八为法。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以七十五为法。)以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差满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冬至后晨见夕伏,加之;夕见晨伏,减之。夏至后晨见夕伏,减之;夕见晨伏,加之也。)加命如前,即得定见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气初日至立冬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见。晨留,在大寒气初日至立夏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春不晨见,秋不夕见者,亦旧有之矣。

  浑象

  古之言天者有三家:一曰盖天,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汉灵帝时,蔡邕于朔方上书,言“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惟有浑天为近,最得其情,近世太史候台铜仪是也。立八心体圆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黄道赤道之表里,以行日月之度数,步五纬之迟速,察气候之推迁,精微深妙,百代所不可废者也。然传历久远,制造者众,测候占察,互有得失,张衡之制,谓之《灵宪》,史失其传。魏、晋以来,官有其器,而无本书,故前志亦阙。吴中常侍王蕃:“浑天仪者,羲和之旧器,谓之机衡。”积代相传,沿革不一。宋太平兴国中,蜀人张思训首创其式,造之禁中,逾年而成,诏置文明殿东鼓楼下,曰“太平浑仪”。自思训死,玑衡断坏,无复知其法制者。景德中,历官韩显符依仿刘曜时、孔挺、晁崇之法,失之简略。景祐中,冬官正舒易简乃用唐梁令瓒、僧一行之法,颇为详备,亦失之于密而难为用。元祐时,尚书右丞苏颂与昭文馆校理沈括奉敕详定《浑仪法要》,遂奏举吏部勾当官韩公廉通《九章勾股法》,常以推考天度与张衡、王蕃、僧一行、梁令瓒、张思训法式,大纲可以寻究。若据算术考案象器,亦能成就,请置局差官制造。诏如所言。奏郑州原武主簿王沇之,太史局官周日严、于太古、张促宣,同行监造。制度既成,诏置之集英殿,总谓之浑天仪。公廉交造仪时,先撰《九章勾股验测浑天书》一卷,贮之禁中,今失其传,故世无知者。

  旧制浑仪,规天矩地,机隐于内,上布经躔,次具日月五星行度,以察其寒暑进退,如张衡浑天、开元水运铜浑仪者,是也。久而不合,乖于施用。公廉之制则为轮三重:一曰六合仪,纵置地浑中,即天经环也,与地浑相结,其体不动;二曰三辰仪,置六合仪内;三曰四游仪,置三辰仪内。植四龙柱于地浑之下,又置鳌云于六合仪下。四龙柱下设十字水趺,凿沟道通水以平高下。别设天常单环于六合仪内,又设黄道赤道二单环,皆置三辰仪内,东西相交,随天运转,以验列舍之行。又为四象环,附三辰仪,相结于天运环,黄赤道两交为直距二纵置于四游仪内。北属六合仪地浑之上,以正北极出地之度。南属六合仪地浑之下,以正南极入地之度。此属仪之大形也。直距内夹轩望筒一,于筒之半设关轴,附直距上,使运转低昂,筒常指日,日体常在筒窍中,天西行一周,日东移一度,仍以窥测四方星度,皆斟酌李淳、孔挺、韩显符、舒易简之制也。三辰仪上设天运环,以水运之。水运之法始于汉张衡,成于唐梁令瓒及僧一行,复于太平兴国中张思训,公廉今又变正其制,设天运环,下以天柱关轴之类上动浑仪,此新制也。

  旧制浑象,张衡所谓置密室中者,推步七曜之运,以度历象昏明之候,校二十四气,考昼夜刻漏,无出于浑象。《隋志》称梁秘府中有宋元嘉中所造者,以木为之,其圆如丸,遍体布二十八宿、三家星色、黄赤道、天河等,别为横规绕于外,上下半之,以象地也。开元中,诏僧一行与梁令瓒更造铜浑象,为圆天之象,上具列宿周天度数,注水激轮,令其自转,一日一夜天转一周,又别置日月五星循绕,络在天外,令得运行。每天西转一匝,日正东行一度,月行一十三度有奇,凡二十九转而日月会,三百六十五转而日行一匝。仍置木柜以为地平,令象半在地上,半在地下,又立二木偶人于地平之前,置钟鼓使木人自然撞击以报辰刻,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既成,命置之武成殿。

  宋太史局旧无浑象,太平兴国中,张思训准开元之法,而上以盖为紫宫,旁为周天度,而东西转之,出新意也。

  公廉乃增损《隋志》制之,上列二十八宿周天度数,及紫微垣中外官星,以俯窥七政之运转,纳于六合仪天经地浑之内,同以木柜载之。其中贯以枢轴,南北出浑象外,南长北短,地浑在木柜面,横置之,以象地。天经与地浑相结,纵置之,半在地上,半隐地下,以象天。其枢轴北贯天经上杠中,末与杠平,出柜外三十五度稍弱,以象北极出地。南亦贯天经出下杠外,入柜内三十五度少弱,以象南极入地。就赤道为牙距,四百七十八牙以衔天轮,随机轮地毂正东西运转,昏明中星既应其度,分至节气亦验应而不差。

  王蕃云:“浑象之法,地当在天内,其势不便,故反观其形,地为外郭,于已解者无异,诡状殊体而合于理,可谓奇巧者也。”今地浑说在浑象外,盖出于王蕃制也。其下则思训旧制,有枢轮关轴,激水运动,以直神摇铃扣钟击鼓,置时刻十二神司辰像于轮上,时初、正至,则执牌循环而出,报随刻数以定昼夜长短。至冬水凝,运转迟涩,则以水银代之。

  今公廉所制,共置一台,台中有二隔,浑仪置其上,浑象置其中,激水运转,枢机轮轴隐于下。内设昼夜时刻机轮五重;第一重曰天轮,以拨浑象赤道牙距;第二重曰拨牙轮,上安牙距,随天柱中轮转动,以运上下四轮;第三重曰时刻钟鼓轮,上安时初、时正百刻拨牙,以扣钟击鼓摇铃;第四重曰日时初正司辰轮,上安时初十二司辰、时正十二司辰;第五重曰报刻司辰轮,上安百刻司辰。以上五轮并贯于一轴,上以天束束之,下以铁杵臼承之,前以木阁五层蔽之,稍增异其旧制矣。五轮之北,又侧设枢轮,其轮以七十二辐为三十六洪,束以三辋,夹持受水三十六壶。毂中横贯铁枢轴一,南北出轴为地毂,运拨地轮。天柱中轮动,机轮动浑象,上动浑天仪。又枢轮左设天池、平水壶,平水壶受天池水,注入受水壶,以激枢轮。受水壶落入退水壶。由壶下北窍引水入升水下壶,以升水下轮运水入升水上壶,上壶内升水上轮及河车同转上下轮,运水入天河,天河复流入天地,每一昼一夜周而复始。此公廉制浑仪、浑象二器而通三用,总而名之曰浑天仪。

  金既取汴,皆辇致于燕,天轮赤道牙距拨轮悬象钟鼓司辰刻报天池水壶等器久皆弃毁,惟铜浑仪置之太史局候台。但自汴至燕相去一千余里,地势高下不同,望筒中取极星稍差,移下四度才得窥之。明昌六年秋八月风雨大作,雷电震击,龙起浑仪鳌云水趺下,台忽中裂而摧,浑仪仆落台下,旋命有司营葺之,复置台上。贞祐南渡,以浑仪熔铸成物,不忍毁拆,若全体以运则艰于辇载,遂委而去。

  兴定中,司天台官以台中不置浑仪及测候人数不足,言之于朝,宜铸仪象,多补生员,庶得尽占考之实。宣宗召礼部尚书杨云翼问之,云翼对曰:“国家自来铜禁甚严,虽罄公私所有,恐不能给。今调度方殷,财用不足,实未可行。”他日,上又言之,于是止添测候之人数员,铸仪之议遂寝。

  初,张行简为礼部尚书提点司天监时,尝制莲、星丸二漏以进,章宗命置莲漏二禁中,星丸漏遇车驾巡幸则用之。贞祐南渡,二漏皆迁于汴,汴亡废毁,无所稽其制矣。

《金史·卷四》

  ◎五行

  五行之精气,在天为五纬,在地为五材,在人为五常及五事。五纬志诸《天文》,历代皆然。其形质在地,性情在人,休咎各以其类,为感应于两间者,历代又有《五行志》焉。两汉以来,儒者若夏侯胜之徒,专以《洪范五行》为学,作史者多采其说,凡言某征之休咎,则以某事之得失系之,而配之以五行。谓其尽然,其弊不免于傅会;谓其不然,“肃,时若”、“蒙,恒若”之类,箕子盖尝言之。金世未能一天下,天文灾祥犹有星野之说,五行休咎见于国内者不得他诿,乃汇其史氏所书,仍前史法,作《五行志》。至于五常五事之感应,则不必泥汉儒为例

  初,金之兴,平定诸部,屡有祯异,故世祖每与敌战,尝以梦寐卜其胜负。乌春兵至苏束甸,世祖曰:“予夙昔有异梦,不可亲战,若左军有力战者当克。”既而与肃宗等击之,敌大败。

  太祖之生也,常有五色气若二千斛廪囷之状,屡见东方。辽司天到孔致和曰:“其下当生异人,建非常之事,天以象告,非人力所能为也。”

  温都部跋忒畔,穆宗遣太祖讨之,入辞,奏曰:“昨夕见赤祥,往必克。”遂与跋忒战,杀之。

  穆宗攻阿疏日,辰巳间,忽暴昏曀,雷电环阿疏所居,是夕有巨火声如雷,坠阿疏城中,遂攻下之。

  太祖尝往宁江,梦斡带之禾场焚,顷刻而尽。觉而大戚,即驰还,斡带已寝疾,翌日不起。

  斡塞伐高丽,太祖卧而得梦,及起曰:“今日捷音必至。”乃为具于球场以待。有二獐渡水而至,获之,太祖曰:“此休征也。”言未既,捷书至,众大异之。

  他日军宁江,驻高阜,撒改仰见太祖体如乔,所乘如冈阜之大,太祖亦视撒改人异常,撒改因白所见,太祖喜曰:“此吉兆也。”即举酹之曰:“异日成功,当识此地。”师次唐括带斡甲之地,诸军介而立,有光起于人足及戈矛上,明日,至札只水,光复如初。

  收国元年,上在宁江州,有光正圆,自空而坠。八己卯,黄龙见空中。十二月丁未,上候辽军还至熟结泺,有光复见于矛端。

  天辅六年三月,师攻西京,有火如斗,坠其城中。是月,城降而复叛,四月辛卯,取之。

  太宗天会二年,曷懒移鹿古水霖害稼,且为蝗所食。秋,泰州潦,害稼。三年七月,锦州野成茧。九月,广宁府进嘉禾。四年十月,中京进嘉禾。六年冬,移懒路饥。九年七月丙申,上御西楼听政,闻咸州所贡白鹊音忽异常,上起视之,见东楼上光明中有像巍然高五丈许,下有红云承之,若世所谓佛者,乃擎跽修虔,久之而没。十年冬,移懒、曷懒等路饥。

  熙宗天会十三年五月,甘露降于卢州熊岳县。十五年七月辛巳,有司进四足雀。丙戌,京师地震。

  天眷元年夏,有龙见于熙州野水,凡三日。初,于水面见一苍龙,良久而没。次日,见金龙一,爪承一婴儿,儿为龙所戏,略无惧色,三日如故。又见一人,乘白,红袍玉带,如少年官状,前有六蟾蜍,凡三时乃没,郡人竞往观之。七月丁酉,按出浒河溢,坏民庐舍。三年十二月丁丑,地震。

  皇统元年秋,蝗。十一月己酉,稽古殿火。二年二月,熙河路饥。三月辛丑,大雪。秋,燕、西东二京、河东、河北、东、汴、平州大熟。三年,陕西旱。五月丁巳,京兆府贡瑞麦。七月丙庚,太原进獬豸及瑞麦。四年正月乙丑,陕西进嘉禾,十有二茎,一本七颖。十月甲辰,地震。五年闰月戊寅,大名府进牛生麟。壬辰,怀州进嘉禾。七年十一月,完颜秉德进三角牛。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寝殿鸱尾坏。有火入帝寝,烧帷幔,上惧,徙别殿。丁丑,有龙斗于利州榆林河上。大坏民居官舍十六七,木瓦人畜皆飘扬十余里,死伤者数百,同知州事石抹里压死。

  海陵天德二年十二月,野人采石炭,获异香。

  贞元三年五月癸丑,南京大内灾。三年十二月己丑,,木

  正隆二年六月壬辰,蝗飞入京师。秋,中都、山东、河东蝗。四年十一月庚寅,霜附木。五年二月辛未,河东、陕西地震。镇戎、德顺等军大风,坏庐舍,民多压死。海陵问司天马贵中等曰:“何为地震?”贵中等曰:“伏阳逼阴所致。”又问:“震而大风,何也?”对曰:“土失其性,则地以震。风为号令,人君严急则有风及物之灾。”六年六月壬戌,大风坏承天门鸱尾。

  是岁,世宗居贞懿皇后忧,在辽阳,一日方寝,有红光照其室,及其龙见于室上,又夜有大星流入其邸。八月,复有云气自西来,黄龙见其中,人皆见之。是时,临潢府闻空中有车马声,仰视见风云杳霭,神鬼兵甲蔽天,自北而南,仍有语促行者。未岁,海陵下诏南征。

  世宗大定二年闰二月辛卯,神龙殿十六位焚,延及太和、厚德殿。三年三月丙申,中都以南八路蝗。四年三月庚子夜,京师地震。七年辛丑,大风雷雨,拔木。临潢府境禾黍穞生。岚州进白兔二。八月,永兴进嘉禾,异亩同颖。中都南八路蝗飞入京畿。十一月辛丑,尚书省火。是岁,有年。五年六月戊子,河南府进芝草十三本,得于芝田石上,荐之太庙。六月甲辰,大安殿楹产芝,有色如玉。丙午,京师地震,有声自西北来,殷殷如雷,地生白毛。七月戊申,又震。十一月癸酉,大,昼晦。七年九月庚辰,地震。八月五月甲子,北望淀大风,雨雹,广十里,长六十里。六月,河决李固渡,水入曹州。十年正月,邓州进芝草。十一年六月戊申,西南路招讨司苾里海水之地雨雹三十余里,小者如卵,其一最大,广三尺,长太余,四五日始消。十二年三月庚寅,雨土。四月,旱。十三年正月,尚书省奏:“宛平张孝善有子曰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旦以疾死,至暮复活,云是本良乡人王建子喜儿。而喜儿前三年已死,建验以家事,能具道之。此盖假尸还魂,拟付王建为子。”上曰:“若是则奸幸小人竞生诈伪,渎乱人伦。”止付孝善。八月丁丑,策试进士于悯忠寺,夜半忽闻音乐声起东塔上,西达于宫。考官完颜蒲捏、李晏等以为文运始开,得贤之兆。十四年八月丁巳朔,次飐里舌,是午,白龙见于御帐之东小港中,既乘临雷云而上,尾犹曳地,良久北去。十六年三月戊申,雨豆于临潢之境,其形上锐而赤,食之味颇苦。五月戊申,南京宫殿火。日岁,中都、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辽东等十路旱、蝗。十七年七月,大雨,滹沱、卢沟水溢,河决白沟。二十年四月己亥,太宁宫门火。五月丙寅,京师地震,生黑白毛。七月,旱。秋,河决卫州。二十二年五月,庆都蝗蝝生,散漫十余里。一夕大风,蝗皆不见。二十三年正月辛巳,广乐园灯山焚,延及熙春殿。三月乙酉,氛埃雨土。四月庚子亦如之。五月丁亥,雨雹,地生白毛。二十四年正月辛卯朔,徐州进芝十有八茎。真定嘉禾二本,异亩同颖。二十六年正月庚辰,河南府进芝三本。秋,河决,坏卫州城。二十七年四月辛丑,京师地微震。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五月丁未,地生白毛。五月,曹州河溢。十二月,密州进白鹑、白雉各一。河间府进嘉禾。日冬无

  明昌元年正月,怀州、河间等处进芝草、嘉禾。二月,地生白毛。六月庚子,都水进异卵。夏,旱。七月,淫雨伤稼。二年五月,桓、抚等州旱。秋,山东、河北旱,饥。三年秋,绥德虸蚄虫生,旱。四年三月,御史中丞董师中奏:“乃者太白昼见,京师地震,北方有赤气,迟明始散。天之示象,冀有以警悟圣主也。”上问:“所言天象何从得之?”师中曰:“前监察御史陈元升得之于一司天长行。”上曰:“司天台官不奏固有罪,其以语人尤非。朕欲令自今司天有事而不奏者长行得言之,何如?”师中曰:“善。”五月,霖雨,命有司祈晴。六月,河决卫州,魏、清、沧皆被害。是岁,河北、山东、南京、陕西诸路大稔。邢、洺、深、冀及河北西路十六谋克之地,野成茧。

  十一月壬午,木冰。五年七月丙戌,天寿节,先阴雨连日,至是开霁,有龙曳尾于殿前云间。八月,河决阳武故堤,灌封丘而东。六年二月丁丑,京师地震,大雨雹,昼晦,大风,震应天门左鸱尾坏。六年八月,大雨震电,有龙起于浑仪鳌趺,台忽中裂而摧。仪仆于台下。

  承安元年五月,自正月不雨,至是月雨。六月,平晋县民利通家蚕自成绵段,长七尺一寸五分,阔四尺九寸。二年,自正月至四月不雨。六月丙午,雨雹。四年三月戊午,雨雹。五月,旱。五年五月庚辰,地震。十月庚子,天久阴,是日云色黄而风霾。癸卯晨,阴霜附木,至日入亦如之。

  泰和二年八月丙申,磁州武安县鼓山石圣台,有大十集于台上,其羽五色烂然,文多赤黄,赭冠鸡项,尾阔而修,状若鲤鱼尾而长,高可逾人,九子差小侍傍,亦高四五尺。禽万数形色各异,或飞或蹲,或步或立,皆成行列,首皆正向如朝拱然。初自东南来,势如连云,声如殷雷,林木震动,牧者惊惶,即驱牛击物以惊之,殊不为动。俄有大鸟如雕鹗者怒来搏击之,民益恐,奔告县官,皆以为凤凰也,命工图上之。留二日西北去。按视其处,粪迹数顷,其色各异。遗禽数千,累日不能去。所食皆巨鲤,大者丈余,骨蔽地。章宗以其事告宗庙,诏中外。三年四月,旱。十月己亥,大风。四年正月壬申,阴雾,木冰。三月丁卯,大风,毁宣阳门鸱尾。四月,旱。壬戌,万宁宫端门灾。十一月丁卯,阴。木冰凡三日。五年夏,旱。八年闰四月甲午,雨雹。河南路蝗。

  六月戊子,飞蝗入京畿。八月乙酉,有虎至阳春门外,驾出射获之。时又有童谣云:“易水流,汴水流,更年易过又休休。两家都好住,前后总成留。”至贞祐中,举国迁汴。

  卫绍王大安元年,徐、邳界黄河清五百余里,几二年,以其事诏中外。临洮人杨珪上书曰:“河性本浊,而今反清,是水失其性也。正犹天动地静,使当动者静,当静者动,则如之何,其为灾异明矣。且《传》曰:‘黄河青,圣人生。’假使圣人生,恐不在今日。又曰‘黄河清,诸侯为天子。’正当戒惧,以销灾变,而复夸示四方,臣所未喻。”宰相以为妖言,议诛之,虑绝言路,即诏大兴锁销还本管。十一月丙申,平阳地震,有声自西北来。戊戌夜,又震,自此时复震动,浮山县尤剧,城廨民居圮者十七八,死者凡二三千人。二年二月乙酉,地大震,有声殷殷然。六月、七月至九月晦。其震不一。十一月,京师民周修武宅前渠内火出,高二尺,焚其板桥。又旬日,大悲阁幡竿下石隙中火出,高二三尺,人近之即灭,凡十余日。自是都城连夜燔爇二三十处。是岁四月,山东、河北大旱,至六月,雨复不止,民间斗米至千余钱。三年二月乙亥夜,大风从西北来,发屋折木,吹清夷门关折。三月戊午,大悲阁灾,延烧万余家,火五日不绝。山东、河北、河东诸路大旱。是岁,有男子郝赞诣省言:“上即位之后,天变屡见,火焚万家,风折门关,非小异也,宜退位让有德。”有司问:“尔狂疾乎?”赞大言曰:“我不狂疾,但为社稷计,宰相皆非其才。”每日省前大呼,凡半月。上怒,诛之隐处。

  崇庆元年七月辛未未时,有风从东来,吹帛一段高数十丈,宛转如龙,坠于拱辰门内。是岁,河东、陕西、南京诸路旱。二年二月,放进士榜,有狂僧公言:“杀天子。”求之不知所在。是岁,河东、陕西大旱,京兆斗米至八千钱。

  至宁元年,宣宗彰德故园开白,如鹭鸶藤。紫云覆城上数日,俄而入继大统。七月,以河东、陕西诸处旱,遣工部尚书高朵剌祈雨于岩渎,至是雨足。时斗米有至钱万二千者。八月癸巳,卫绍王遇弑。是日,海水不潮,宝坻盐司惧其亏课,致祷无应。九月丙午,宣宗即位乃潮。初,卫王即位改元大安,四年改曰崇庆,即而又改曰至宁,有人谓曰:“三元大崇至矣。”俄而有胡沙虎之变。

  宣宗贞祐元年八月戊子夜,将曙,大雾苍黑,跂步无所见,至辰巳间始散。十二月乙卯,雨,木冰。时卫州有童谣曰:“团鸑冬,劈半年。寒食节,没人烟。”明年正月,元兵破卫,遂丘墟矣。二年六月,潮白河溢,漂古北口铁裹关门至老王谷。庚申,南京宝镇阁灾。壬戌,上次宜村,有黄龙见于西北。冬,黄河自陕州界至卫州八树,清十余日,纤鳞皆见。十二月己酉,雨,木冰。三年二月戊午,大风,隆德殿鸱尾坏。三月戊辰,大风,霾。四月,自去冬不雨,至于是月。五月,河南大蝗。六月,京城中夜妄相惊逐,月余方息。十月丙申,西北有雾气如积土,至二更乃散。四年正月己未旦,黑雾四塞,巳时乃散,是春,河朔人相食。五月,河南、陕西大蝗。凤翔、扶风、歧山、郿县騑虫伤麦。七月,旱。癸丑,飞蝗过京师。

  兴定元年三月,宫中有蝗。四月,单州雹伤稼。陈州商水县进瑞麦,一茎四穗。开封府进瑞麦,一茎三穗、二茎四穗。五月乙丑,河南大风,吹府门署以去。延州原武县雹伤稼。七月癸卯,大社坛产嘉禾,一茎十五穗。秋,霖雨。十月,邠州进白兔。丹州进嘉禾。异亩同颖。二年四月,河南诸郡蝗。五月,秦、陕狼害人。六月,旱。是岁,京师屡火,遣礼部尚书杨云翼鋋之。三年春,吏部火。四月癸未,陕右黑风昼起,有声如雷,顷之地大震,平凉、镇戎、德顺尤甚,庐舍倾,压死者以万计,杂畜倍之。夏,旱。十二月壬申,雨,木冰。四年正月戊辰二更,天鸣有声。壬子,昼晦,有顷大雷风雨。四月丁丑,大风吹河南府署飞百余步,户案门钥开,文牍飘散,不知所在。六月,旱。七月,河南大水,唐、邓尤甚。十二月癸酉,火。是岁,华州渭南县民裴德宁家伐树,破其中有赤色“太”字,表里吻合。有司言与唐大历中成都瑞木有文“天下太平”者,其事颇同,盖太平之兆也。乞付史馆。五年三月,以久旱,诏中外,仍命有司祈祷。十一月壬寅,京师相国寺火。十二月丁丑,霜附木。先是,有童谣云:“青山转,转山青。耽误尽,少年人。”盖言是时人皆为兵,转斗山谷,战伐不休,当至老也。

  元光元年四月,京畿旱。十月,上猎近郊,获白兔,群臣以为瑞。明日,御便殿,置铃于项,将纵之,兔惊跃不已,忽毙几上。二年正月辛酉日午,有千余翔于殿庭,移刻乃去。七月乙卯,丹凤门坏,压死者数人。十一月,开封有虎害人。是时屡有妖怪,二年之中,白日虎入郑门,吏部及宫中有狐狼,鬼夜哭于辇路,乌鹊夜惊,飞鸣蔽天。

  十二月,宣宗崩。

  哀宗正大元年正月戊午,上初视朝,尊太后为仁圣宫皇太后,太元妃为慈圣宫皇太后。是日,大风飘端门瓦,昏霾不见日,黄气塞天,仁圣又梦乞丐万数踵其后,心恶之,占者曰:“后为天下母,百姓贫窭,将谁诉焉?”遂敕京城设粥与冰药以应之,人以为壬辰、癸巳之兆。又有人衣麻衣,望承天门大笑者三,大哭者三,有司拘而问之,其人曰:“我先笑者,笑许大天下将相无人。后哭者,哀祖宗家国破荡至此也。”有司以为妖言,处之重典。上曰:“近诏草泽之士并许直言,虽涉讥讪亦不治罪,况此人言亦有理。止不应哭笑阙下耳。”乃杖之。二年正月甲申,有黄黑之昆。四月,旱。京畿大雨雹。三年春,大寒。三月乙丑,有火自吏部中出,大如斛,流行展转,人皆惊避,逾时而灭。四月,旱、蝗。六月,京东雨雹,蝗死。四年六月丙辰,地震。八月癸亥,大风吹左掖门鸱尾坠,丹凤门扉坏。是日,风、霜损禾皆尽。五年春,大寒。二月,雷而。木之华者皆败。四月,郑州大雨雹,桑柘皆枯。京畿旱。八月,御座上闻若有言者曰:“不放舍则何?”索之不见。七年十二月,新卫州北三里许,有影在沙上,如旧卫州城状,寺塔宛然,数日乃灭。

  天兴元年正月丁酉,大雪。二月癸丑,又。戊午,又雪。是时,钧州、阳邑、卢氏兵皆大败。五月,大寒如冬。七月庚辰,兵刃有火。闰八月己未,有箭射入宫中。九月辛丑府,大雷,工部尚书蒲乃速震死。二年六月,上迁蔡,自发归德,连日暴雨,平地水数尺,军士漂没。及蔡始晴,复大旱数月。识者以为不祥。初,南京未破一二年间,市中有一僧不知所从来,持一布囊贮枣,日散与市人无穷,所在儿童百十从之。又有一人拾街中破瓦,复以石击碎之。人皆以为狂,不晓其理,后乃知之,其意盖欲使人早散,国家将瓦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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