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平台立场,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 导读:好消息是,你居住几十年的简易住宅楼有望迎来改建了,符合条件的还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的面积;“坏消息”是,这不是你所盼望已久的征收拆迁、棚户区改造,更不会令你“拆迁暴富”,且改建资金需要居民参与共担。这就是最新推出的《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浅析这一新探索的关键要点。 7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为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启了全新模式的探索。 众所周知,大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及以后建造的简易楼、筒子楼等老旧楼房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和“过载使用”后已是岌岌可危,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且环境恶劣等现实问题。 《意见》的出台针对的就是这类楼房,这使其区别于此前发布的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的申请式退租(改善)政策。 那么,新规中都有哪些亮点呢?在明律师为大家着重整理以下4大方面: 【亮点一:翻建、改建危旧楼房,面积可适度增加】
据此,改建后的新楼房将有望提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质量,通过适当增加厨房、卫浴面积等举措让房屋的使用功能更加齐全、便利。 在确保不因改建而减小居住面积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居住环境的提升的确值得期待。 【亮点二:充分尊重居民意愿,90%以上同意才改建】
也就是说,这类改建项目最终需要达到的同意比例设定为90%,只有达到这一比例改建工作才能真正落实下去。 【亮点三:与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政策相衔接】
据此,选择外迁的危旧楼房居民可参照此前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的政策通过共有产权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需求。 【亮点四:改建成本共担,居民需出资】《意见》中对此的规定如下: 居民应分摊改建项目的部分改造成本,其中:
我们稍微解读一下这部分的内容。首先,居民需要分摊危旧楼房改建项目的改造成本,即部分出资才能完成改建,这与征收拆迁、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危旧楼房内的居民被分为两种。对于身份为公房承租人的居民,可选择在改造后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那么就需要按照前述(1)中第一自然段的表述分摊改造费用。 若继续选择承租改建后的房屋,则需要按照标准继续支付相应的租金。 对身份为房屋产权人的居民,则按照前述(2)中的表述分摊改造费用。 总之,无论你是哪种身份,怎么选择,要想享受改建后的居住环境质量提升,适度分摊成本都是必然的。想一分钱不出就住上新房子的可能性不大。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危旧楼房居民的是,《意见》的出台传递出一个明确的讯息——针对老旧楼房的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已接近尾声,通过拆迁获取补偿的途径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机会正在逐渐消失。 危旧楼房改建的探索与“申请式退租(改善)”政策交相辉映,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模式。 其共通之处就在于不具有行政强制性,改与不改,搬与不搬,掏钱与不掏钱全由老百姓说了算,政府只给予政策上的鼓励和补助。 我们希望广大危旧楼房中的居民朋友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摆正心态,摒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尽可能把握改造的机会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质量。在明律师也会持续关注这类项目的最新动态,为大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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