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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阳真的怒了:核心员工跳槽,要赔我钱!丨艾问

 艾问人物 2020-07-22

张朝阳:“我们已经有一个体制,这个体制会不断地有优秀的制片人出现,所以我们今年内容的进度没有受影响。而且我们有不断的好作品出来,人才我们还是多得是。不是一个人,我们现在是一批人的崛起。”

互联网行业是个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竞争的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有关于人才的竞争。最近搜狐以及搜狐的掌门人张朝阳就因为一位前员工的跳槽而怒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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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出走引发“天价”索赔

马筱楠曾经是搜狐视频版权影视中心总经理,最近她选择了跳槽去了另一家视频网站。然而,这一举动却引来了老东家的强烈不满,搜狐表示与马筱楠曾经签署过《不竞争协议》,也就是我们俗称“竞业禁止协议”,而马筱楠并没有遵守这一协议,选择去了竞争对手那里。基于此,搜狐决定向马筱楠提起劳动仲裁,并提出索赔千万赔偿金。

部分媒体还报道称,搜狐曾经支付给了马筱楠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需要支付的第一个月的补偿款44475元,这一有整有零的数字。但是目前这一数字还有待查证,因为到目前为止当时双方都还没发布过正式的官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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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张朝阳真的怒了?

熟悉搜狐的人都知道,搜狐视频是这些年搜狐重点发力的业务。马筱楠曾经所担任的版权影视中心总经理,又是视频业务中的重中之重。要说搜狐视频最近几年有什么亮点?那非火爆网络的网剧《屌丝男士》莫属,由此网剧衍生出的大电影《煎饼侠》最终也收获了11.6亿的票房。这些都是马筱楠为搜狐创造出过的辉煌,如此重要的大将出走进入竞争对手那里,对搜狐造成的损失可想而知。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传统PC门户业务逐渐在衰落。搜狐把自己再次崛起的很大希望押在了视频业务上。张朝阳曾经说自己一天只睡四个半小时,要保持“进攻”的状态,并坚定地表示“搜狐视频一直在第一阵营”。并且要在三年之内让搜狐重新回到互联网的中心,同时搜狐视频要在2019年实现盈利。

网络视频的确是一个目前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互联网上的热门行业,随着移动网络的速度越来越快,移动网络视频会更加火热。但是,视频网站的竞争同样非常激烈。阿里巴巴的优酷,腾讯的腾讯视频,以及爱奇艺,乐视每年都在视频业务中布置下重兵。面对如此凶险的环境,所以搜狐才会与视频业务的重要高管马筱楠签下《不竞争协议》,以防止自己的大将出走到对方阵营。

在不久前,张朝阳借着出席一场自制剧发布会的机会表达了心中的不满,他表示关于上述事情的法律程序都在进行当中。同时,他还说“现在视频内容领域,任何一个视频网络公司可能每年都是几十亿,或者几年都是上百亿的投资。在这么大的规模下,大家有时候对钱太重视了,赚钱是一方面,还是要讲求规则。这个行业规模太大了,所以说这个事情不是小事情。”张朝阳同时表示,此前在视频行业的相关事件案例,并没有体现出竞业禁止的应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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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就要和擅长的行业挥手告别吗?

竞业禁止协议被张朝阳认为在之前一些事件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效力。上一次竞业禁止协议出现在财经新闻中是王思聪和冯小刚在微博中,就万达影院给华谊兄弟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排片问题进行论战时。当时,王思聪在微博中提到“华谊挖我们有竞业协议在身的高管”。

那么,竞业禁止(限制)协议都可以限制什么人群呢,是包括所有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有人可能还会问了,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是不是就一辈子无法从事自己擅长的这个行业了呢?答案是否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同时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艾问每日人物(微信ID:iaskmedia)想说:

开头时,我们说到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一个重要的竞争形式就是有关人才的竞争。所以张朝阳以及其他互联网大佬绝对不想看到自己的骨干员工投入到竞争对手方的阵营。因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不仅仅是过去一个人那样简单,甚至还可能包括资源以及客户等等这些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的核心资产。

身处职场,跳槽是一件很正常的行为,但是要有契约精神,这不仅是对原工作单位的尊重和保护,更是爱惜自身羽毛的表现。有人对索赔金额提出质疑,一向以“好人”著称的张朝阳索赔千万是否合理?一般来说,索赔的金额是竞业限制补偿金的3倍,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索赔方能够提供确切证据来证明离职员工给其造成的更多损失。不过,这种损失举证难度比较大。也许张朝阳更多的是想表达自己的立场,对视频领域的重视,对行业规则底线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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