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趣事(连载7、8) 作者 / 曹治中 (七)被驴踢 四十五岁之前的我,大小灾难经过五次。一次大的车祸,一次小的车祸,一次骑摩托车摔倒碰破了头缝了八针。前三次是天灾,那是没法子的事。侥幸命留了下来,对个体生命而言已是赚了,也是命大,也是老天爷眷佑。我的体会是:人生纯属造化,你可以放心活着,没到时候阎王爷不要。“死”这个字想起来害怕,到时候简单,一点都不可怕,因为你不知道。只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一说至今还没应验。后两次是纯属人祸,一次大概发生在童年时期,想来我小时候由于父母过于溺爱,还是比较淘气。如爱骂人、爱偷吃邻居的瓜果等等。 造孽那天,几头农业社的毛驴在驴槽前休闲的吃草,一位比我大几岁的伙伴为了赢治(搞恶作剧)我,有意说:你本事大了把驴尾巴垂一哈。我说:要是垂了你就给我磕三个响头。在他的应许下,为了那三个光荣的响头。我就用双手抓住了一个老叫驴的尾巴,双脚腾空垂了起来。我不知道“驴脾气”的厉害,况且是年轻力壮的老叫驴。就在我得意之时,它双蹄腾空踢向了一个骨头连着一根筋的我。……“人勤事出来,驴勤屁出来”。这是老父亲教导我的话。等我苏醒过来时,小伙伴跑得一个都不剩了,那三个响头是否兑现了,我一点影响都没有了。这是我第一沉体会“死”的味道,记得的只是两个迎面飞来驴蹄子非常大,然后就眼前一黑……。古人说:天造孽、犹可活,人造孽 ,不可活。意思大概是人要有一颗敬畏之心,凡事遵规守矩,才能顺天应地,活得放心、静心、舒心,更能避灾禳难。所谓离地三尺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就是这个意思。 (八)不冒烟了 吃一顿白面饭,来亲戚,过大年,大概是我小时候最盼望的事。穿衣,我没有印象。七八岁前好象没有穿过裤子、或只穿开档裤,因为我八岁过继给叔父后,第一次穿有档裤方便时不知道怎么办,就干脆把裤子脱下来,放在身旁,方便完了再穿上,典型的“脱裤子放屁”,终究成了乡邻的笑资。 穷丑瞒不了人,现在想来心中也坦然。我小时候很是淘气,用我嫂子的话说:“玩眼实着刀斧不入,花马馏嘴,憎恶的很。”但我自觉也有些灵气。我和大侄儿年龄差不多,常常一齐玩耍。有一件事却让我多时捉弄、卖放(隐瞒),就是每当吃饭时间或来亲戚老母亲做的饭熟了时,我都能准时赶到家里,侄儿子不是让人叫,就是错过了一顿“好饭”。为此,嫂子总骂我:“把他大,像猴生的一样,鬼着猴精。”其实道理很简单,每次快到吃饭或来亲戚时我就老远看着我家厨房的烟洞眼,每当浓烟过后,或烟雾轻轻、或依依缭绕,或干脆看不见烟时,我就断定饭熟了,撂下玩耍的侄儿跑回家,往往八九不离十。父母是给予食物者,姊妹(侄儿)是分享食物者。在我很小的潜意识里可能就是这样想的,不然每次为何要卖放侄儿呢?人的本性没有对错。记得小时候吃过的半碗老母亲馓的浆水洋芋粉,还有在舅舅家吃的一碗羊肉炒茄子是那样的香。那种香味让我梦魂萦绕了一二十年。直到我从业结婚后,让妻子按我的记忆原汁原样的做吃了两次。可惜记忆中的味道已荡然无存了。“饥咽麸糠,饱咽濡”,我才信服了。“不冒烟了” 成了我童年生活的一个佐证。 (待续) 作者曹治中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