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节国际儿童节(别名:儿童节,英文名: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是为保障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受教育权、抚养权等权利,改善儿童生活,反对虐待儿童或毒害儿童而设立的节日,日期在每年的6月1日。该节日于1949年11月设立,起源于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因战争死难的儿童。 中文名国际儿童节 英文名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 别称儿童节 节日时间每年6月1日 节日类型世界节日 流行地区世界 节日起源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因战争死难的儿童 节日意义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权益 设定地点莫斯科 设立机构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 设定时间1949年11月 更多 节日由来国际儿童节儿童作品画 国际儿童节的设立,和发生在二战期间一次屠杀——利迪策惨案有关。1942年6月10日,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并把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里的房舍、建筑物均被烧毁,好端端的一个村庄就这样被德国法西斯给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经济萧条,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儿童的处境更糟,有的得了传染病,一批批地死去;有的则被迫当童工,受尽折磨,生活和生命得不到保障。为了悼念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当时的很多国家表示赞同,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在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因此有人误解为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将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 为了保障全世界儿童的权益,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决定,将每年6月1日作为国际儿童节。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23日规定,将中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 历史沿革国际儿童节 1925年8月,世界54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发表了爱护儿童、保障儿童福利的宣言。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倡议建立儿童纪念日,英国、美国、日本等国积极响应,先后建立了自己国家的儿童节。 二战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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