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灵活就业人员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受疫情影响,社保还需不需要继续缴纳,如果交的话,经济压力大;不交呢,又会导致社保中断,影响社保待遇。 其实,不用纠结这样的问题,今年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有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不仅是可以暂缓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对于暂缓缴纳,做任何的申请手续,极大地方便了我们广大的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北京、重庆、辽宁等多地发布了社保暂缓缴纳的通知。 这里,我们重点要说一下缴纳社保时注意的地方。 我们知道,每年到了7月份左右,社保基数都是会做出一些调整的,包括社保缴费的上下限问题。那么这里就会有一个问题,我们选择上半年补缴,以及选择下半年补缴社保,社保基数会是不一样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假如灵活就业人员老张,按照社保新规定,自愿选择缓交社保了,并且在2021年12月份之前补缴2020年的社保费用。 如果说老张选择在上半年补缴,当地缴费基数下限未调整,执行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比如4000元。那么,老张需要缴纳20%的养老保险费用,每个月共需缴纳800元。 但是,如果老张选择在下半年补缴,当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做出了调整,比如从4000元调整为4500元,那么,老张需要每个月缴纳900元。 显然,下半年缴纳的话,就要比上半年多出100元。 当然,这些都是需要看看个人的社保缴纳地的具体政策的。所以,大家遇到了社保补缴上的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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