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20年3月19日,河北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政策,用人单位对哺乳期女职工按照规定安排哺乳时间。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1.“延长产假”别成女职工的“画饼毒药” http://views.ce.cn/view/ent/202003/31/t20200331_34583697.shtml 2.别让“产假延长版”徒增“福利幻觉” http://views.ce.cn/view/ent/202004/01/t20200401_34595431.shtml 3.延长产假须有“硬格”配套措施 http://www./2020-3/31_91882.html 4.延长产假不能沦为口头关怀 http://www./c/2020-03-31/2547216.shtml 【小试牛刀】 某市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政策,在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对此,你怎么看? 【思路点拨】 1.分析政策出台的目的、意义 在我国以家庭为主的育儿模式下,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政策,打造“产假延长版”,一方面有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哺乳期女职工平衡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维护了女性权益,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2.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一,“休假至孩子满一周岁”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而“单位批准”、“协商”等字眼说明这并非是一项硬性规定,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不能够有效落实,这一规定就会变成“纸上画饼”。 第二,《建议》会降低女职工的工作价值,会加剧职场对女职工的就业歧视,辞退、不公平对待女职工的现象会变得更加严重,无形中增加了女职工就业压力,使良规反倒变成了“权益毒药”。 第三,简单粗暴延长女性产假,会将更多的生育成本和养育责任加诸在女性身上,致使家庭抚育矛盾结构性问题更是难以缓解。 3.提出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第一,健全法律法规。出台可操作的辅助政策,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用“刚性要求”对用人单位形成有效约束,让女职工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第二,完善配套措施。政府通过补贴、减税等方式,为年轻女性比例较高的企业分摊部分“产假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有效落实该项规定。 第三,落实“共同育儿假”。全面落实哺乳假、男方护理假等政策,推行夫妻合休产假制度,照护婴幼儿的同时实现家庭、职场的“男女平等”,缓和家庭矛盾,纠偏女性职场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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