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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为何排在袭人前面?她的真实身份竟是此人!

 姜子说古书 2020-07-27

题: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为何排在袭人前面?她的真实身份竟是此人!

原题:两根葱管般指甲让晴雯位列袭人之前

文/石兄说梦

两根葱管般指甲让晴雯位列袭人之前

所谓“金陵十二钗册籍”,书中交代为“普天之下所有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解读这部隐笔补记被泯灭历史的谜书,翻译过来就是清宗人府皇家档案。

所谓“又副册”书中仅仅列出两位,晴雯在前,袭人在后。为何仅列两位呢?当然是因这两位人物真身原型的历史被删除出宗人府档案,作者要在此书中补记而告普天下。

那么,依书中宝玉有四大丫鬟,即袭人、晴雯、麝月、秋纹。袭人一直都在晴雯之前,为何在这关键档案中顺序却颠倒了呢?

应当承认,作者要补记在“薄册”中的人物真身不可能是丫鬟身份,最起码要有个名分,不是正室夫人也得是侧室或妾室。

在“识份定”一文中,通过袭人每月二两银子,告诉读者袭人身份已经和赵姨娘相当了,因为赵姨娘也是每月二两银子。前“桃花又是一年春”文中已将袭人如何讲述清楚,不再重复。

晴雯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配画:又非人物,亦非山水,不过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

在“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一回,宝玉(此宝玉为弘皙,因此番详细记述肯定是作者亲历)探视被撵的晴雯: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身份证明),因泣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吧。”

与他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身份证明),这一病又损好些。”晴雯拭泪,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的一件旧红绫袄(身份证明)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指甲与红绫袄作为物证,肯定“埋香冢”藏在“藏修地”。十首怀古诗“交趾怀古”内隐之物应该是这指甲)。

从四个银镯到两寸长葱管指甲再到旧红绫袄,都可佐证这个晴雯真身绝非丫鬟身份。说到这红绫袄,有人考证清朝礼仪,非正室夫人 是不配穿红色衣服。

再从二人生离死别交换衣服来看,也说明二人为夫妻关系。晴雯死后书中特交代一笔,他哥嫂得了十两烧埋银子,雇人抬去城外化人场,剩得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

这么多遗产更说明其身份原本非常尊贵。更有得知晴雯死讯,写其到天上司花,特作“芙蓉女儿诔”祭奠,都说明这个晴雯真身即是作者弘皙的正室王妃。

《芙蓉女儿诔》全篇文采飞扬、感情真挚、寓意深刻,全面体现作者不世之才,可谓中国最优秀悼祭文学。这等文字书中交代出自宝玉,可见这个宝玉绝非那个“爱红”、“吃胭脂”、“调脂弄粉”、“理妆高手”、“不爱仕途经济”、“猴在丫鬟身上”的宝玉。

在“遮天大王宝玉竟有女儿身”一文,讲述有这些“爱好”的宝玉真身原型即作者弘皙的正室王妃曹氏。这个女性真身的宝玉可以被“禁管”,可以被强迫“读书”,但总不至于将其“撵出”。

因为宝玉这一人物神圣不可冒犯,其名下真身有康熙、雍正、弘时、弘皙、弘皙王妃曹氏。于是,作者记述爱妃曹氏的最后一笔,将其幻身写成丫鬟晴雯。同时,将自身幻作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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