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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报

 杏林前浪4868 2020-07-29

旧文新刊

道光初年通宁帆船 航行的一例

  □管劲丞

  长江轮船未通行以前,通州、南京间只有帆船来往。道光七年(1827)通州徐宅佣工陈太往来通宁一趟,有一份旅途零用账留了下来,可以说明当年帆船航行的一些情况。去程系于四月二十二日(月日皆记的农历)动身,二十八日到达,在途计七天。归程五月初二日动身,初十回通,计九天,除去途中守风两天,也是七天。依常规下水船要快得多,这当是风向不顺的缘故。风顺可能只消六天或七天。

  陈太所乘帆船,估计不属大型的,它往来有一部分地取道于内河,船资来往同价,为三千六百文。参考到徐宅零用账,这大约相当八斗米的等值。外加水手酒钱二百文,等于四升半米。未动身前已先付船资半数作定钱。船上还要搭客,账上没提起,但可想而知。途中饭食每餐三十文,又逐日有菜金支出。那么,三十文不包括菜金。账上对每天住宿地点,曾逐一记载:去程住宿白蒲、海安谢家铺、扬州、沙帽洲、燕子矶。归程住宿燕子矶、扬州、白塔河、曲塘、东陈。江上航行的途程要比内河航程短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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