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国的地理分区|三大自然区、四大地区、六大地区、七大地区等

 水哥讲地理 2020-07-29

地理分区是我们经常会接触到的概念,本文就来介绍我国5种主要的地理分区。

一、三大自然区

1.分区名称: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区、青藏高寒区。

2.划分依据:自然要素(气候、地形)。

3.划分界线:

(1)400毫米等降水量线(东部季风区与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分界线)。

(2)3000米等高线(东部季风区与青藏高寒区分界线)。

(3)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西北干旱半干旱区与青藏高寒区分界线)。

三大自然区

二、四大分区

1.分区名称: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青藏地区。

2.划分依据:综合地理位置、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特点。

3.划分界线:

(1)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主导因素是气候,即季风与非季风的分界线和400mm等降水量线。

(2)秦岭—淮河。主导因素是气候,即大致与1月份0℃等温线、800mm等降水量线重合。

(3)昆仑山脉—祁连山脉—横断山脉。主导因素是地形地势,即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分界线。

四大地区

三、六大分区

1.分区名称:

(1)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2)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

(3)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台湾。

(4)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5)西南地区: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6)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分区依据:解放时期,中央下属设立了六个地方局:分别是华北局、东北局、华东局、中南局、西南局、西北局。新中国成立后,在此基础上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各大区分别管辖若干省级行政单位,中央不直辖省级行政区。

3.分区撤销:1954年撤销六大行政区,各省级行政单位改由中央直辖。

历史上的六大地区

四、七大分区

1.分区名称:

(1)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中部(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

(2)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

(3)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省、福建、台湾。

(4)华中:河南、湖北、湖南。

(5)华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6)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7)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部(阿拉善、巴彦淖尔、乌海、鄂尔多斯)。

2.分区依据: 一是中国自然地理区划方面众多专家多年的科研成果;二是全国高校地理专业师生普遍使用的《中国自然地理》教材;三是根据长期以来中学地理教材《中国地理》编写中形成的共识。

 七大地区

五、四大经济区

1.分区名称:

(1)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

(2)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

(3)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

(4)西部地区:重庆、四川、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西部。

2.划分依据:主要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定位。

四大经济区

结束语:

不同的时期,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我国的区域划分是多种多样的。每个区域的具体含义及其范围,要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去判断。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