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学观察”针对谁?为什么?乌鲁木齐市卫健委释疑

 wupin 2020-07-29

原标题:“医学观察”针对谁?为什么?乌鲁木齐市卫健委释疑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截至7月28日24时,新疆(含兵团)尚有912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近来每日接受医学观察人员的数量不断变化,在7月29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卫健委主任张卫对“医学观察”针对的人群以及目的进行科普释疑。

张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

张卫说,近期,随着全市免费核酸检测工作的全面开展,一部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被及时排查出来。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过的人员都被纳入医学观察范围中,这是防止更多的人感染和疫情扩散的一个关键措施,“对密接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是一种保护性的措施,既可以保护周围人群,也是对密接人员本人的关心和保护。”

医学观察是指对曾经与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密切接触者)按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采取隔离措施,观察其健康状况。如果发现其感染了传染病,可以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治疗,让这些人得到早的诊断治疗与救护,还可减少和避免将病原体传播给健康人群,对当事人和其他市民都是有利的。

疫情期间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并不一定是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也不一定会成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只因他们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被传染的可能性。

张卫说,医学观察期间,接受医学观察人员要服从管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障睡眠充足,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有身体不适要及时报告,及时就诊;医学观察期满,如无异常情况,将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