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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建民收受241余万好处费获刑 扬子江药业等企业牵涉其中

 Bond72 2020-07-30

中国网财经7月30日讯 今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因涉嫌受贿罪,原眉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二院”)院长及眉山市人民医院(“市医院”)院长王建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0万元,并被追缴违法所得。

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期间,王建民利用自己担任市二院院长及市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院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曹某、汪某2等人的财物合计241.72004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济川药业(SH:600566)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成都奥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峨眉仙山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涉入其中。

四川眉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建民收受241余万好处费获刑 扬子江药业等企业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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