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砲台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哥哥的女儿醉酒后被人强奸。出勤民警到场后立即展开案件初查并将现场保存以及取证。分局主要领导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指派刑侦大队技术人员协助砲台派出所开展案件侦查。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经查,7月24日22时许,被害人吴某某与其男友陈某彬、吴某泽、谢某杰相约到砲台镇一休闲会所喝酒。当晚凌晨1时许,陈某彬将吴某某带至砲台镇一酒店开房并与其发生关系,随后吴某泽和谢某杰进入房间与意识不清的吴某某发生关系。 案情进一步明朗后,办案民警迅速通过智慧新警务侦查手段核查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住址等信息,并于7月25日13时许将陈某彬、吴某泽、谢某杰三名犯罪嫌疑人传唤至砲台派出所。 经审讯,陈某彬、吴某泽、谢某杰三人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彬、吴某泽、谢某杰因涉嫌强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犯罪嫌疑人 陈某彬 犯罪嫌疑人 吴某泽 犯罪嫌疑人 谢某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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